- 索 引 号:QZ06128-1230-2021-00023
- 发布机构:晋江市文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4
文旅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转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安委〔2021〕18号)部署要求,结合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文旅系统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和晋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担当作为,全力以赴,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任务
聚焦旅行社、文化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等重点,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一)旅行社。督促旅行社合法规范租赁有资质的旅游包车,加强导游等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和教育培训,落实旅客安全事项告知责任,依法惩处旅行社、导游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旅游客运安全风险。督促旅行社对所经营的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开展全面安全评估,严禁组织游客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景区景点游玩,严禁组织不符合条件的游客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导游人员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和风险提示。
(二)文化经营场所。督促经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批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和演出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不通畅、消防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火灾隐患。营业性演出场所对防爆恐、演出设施设备和防拥护踩踏等方面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公共文化场所。督促图书馆、文化馆、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排查建筑物是否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并根据专业鉴定机构意见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排查相关场所消防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采取措施加强人流管控,保障人员和场地安全。
(四)星级饭店。督促星级饭店排查建筑物是否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并根据专业鉴定机构意见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排查星级饭店是否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排查星级饭店是否落实食品卫生主体责任,是否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五)A级旅游景区。配合景区主管部门,指导A级景区全面排查建筑物、索道、栈道、桥梁、电梯、电动车、娱乐设备、游船等特种设施设备安全,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一律或停用;严格落实高风险项目安全标准,排查A级景区是否让不符合条件的游客参加高风险项目;指导A级景区加强客流监测,
对游客趋于最大核定承载量时,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方式分流疏导客流;指导A级景区对景区内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消防安全等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深刻吸取其他地市的事故教训,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晋安委〔2020〕29号),结合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过细摸排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做到即知即改,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切实抓出集中攻坚实效。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科室队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对开展专项攻坚期间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抓严管重罚、严肃顶格查处;运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交涉嫌危险作业罪相关案件,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主题活动、设置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隐患排查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举措等,发动广大市民大众和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刊播安全生产安全公益广告,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安全舆论氛围。
(五)做好统计报送。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周三下午16时前将本部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局办公室,6月23日前报送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及阶段性工作情况,7月23日前报送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2020年度国务院安委会现场考核巡查共性问题清单
2.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1
2020年度国务院安委会现场考核
巡查共性问题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至上”、“三个必须”等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有差距,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指导实践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省里未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
三、有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省市个别领导未定期研究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未开展行业安全的督促检查工作。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对当前安全生产处于严峻复杂期、爬坡过坎期还没有清醒的认识。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还需加大力度。一些部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同于日常性安全工作和一般性安全检查,紧迫感不强。
五、企业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受疫情影响,企业用工格局发生较大变化,部分企业没有认真执行员工安全培训制度,造成安全事故屡屡发生。
六、有的问题多次指出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如部分企业缺少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管理人员变动未告知、没有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等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附件2
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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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
排查整治隐患 |
开展督导检查 |
执法处罚 |
约谈警示 (家) |
联合惩戒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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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隐患总数 (处)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成立检查组 (个) |
督导检查次数 |
检查单位 (家) |
督导发现问题 (项) |
行政处罚 (起) |
责令停产整顿 (家)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家) |
关闭取谛 (家) |
罚款 (万元) |
移送司法机关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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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处) |
已整改 (处) |
整改率 (%) |
排查 (处) |
已整改 (处) |
整改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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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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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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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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