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81-2420-2022-00006
- 备注/文号:晋退役〔2022〕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06
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信息宣传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信息宣传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宣传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树立系统良好形象,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关怀厚爱,阐释解读退役军人工作政策举措,宣传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拓创新、真情服务的工作风采,展示好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退役军人工作、关爱退役军人群体的浓厚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工作目标
(一)构建三级宣传格局,优化工作体系
健全宣传报道工作长效机制,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市局组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组,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实现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深度总结宣传业务工作常态化;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化;全市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实效化。
(二)争取更优宣传成效,增强尊崇氛围
1.争取市镇村三级订阅《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全覆盖,推进“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改版升级,实现官方政策宣传渠道畅通无阻。
2.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保三争一”。
3.市委办第二系列信息考评争取进入前7名,力争年底绩效加分0.3分。
4.政府办信息考评争取完成年度任务100%,力争年底绩效加分0.3分。
三、工作举措
(一)健全工作机制
1.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各一名信息宣传联络员担任成员。局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收集汇总、发布上报、督促考评;工作组成员做好对应科室、服务站相关稿件的策划、撰稿、审核、报送工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站信息报送和指导工作,并配合局办公室做好镇(街道)信息收集、整理和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2.加强工作规范。新闻、信息主要采用核定任务制和约稿制相结合。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每月至少报送3条信息,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每季度报送总结类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稿件分别不少于2篇。局办公室根据上级宣传工作要求及局党组会、扩大会议定事项,不定期发布约稿通知。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认真对待,保证质量,按时报送。一般约稿任务报送不超过3个工作日,综合性约稿任务报送不超过5个工作日。相关新闻或信息稿件需按流程审批报送。
3.严格激励奖惩。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送的宣传信息按照《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宣传计分标准表(试行)》(见附件1)进行量化计分,投稿及采用情况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年一考评”。各镇(街道)每月30日前填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投稿及采用具体情况表》(附件2),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度镇(街道)政府绩效考评察访核验范围。注重结果运用,对信息宣传表现优异的科室、下属单位、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局全体干部职工年终评优评先、年度考核、优先推荐参评相关荣誉或参加专项工作培训的参考依据。
(二)突出宣传重点
1.政策宣传。全年聚焦《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制定出台的配套政策,多角度、多方位、多渠道进行宣传。
宣传形式:编印政策汇编、制发政策宣传折页、开展相关法律政策有奖知识问答、组织普法宣传活动等。
2.成效宣传。重点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省、泉州市、晋江市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的实际举措及成效。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加强特色亮点工作的提炼加工和综合归纳,努力报送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同时,紧盯退役军人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宣传形式:结合全市系统工作实际,把准时间节点,突出亮点特色,加强主题策划,推出专题报道,大力度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实现由“随机型”宣传向“策划型”宣传的转变,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影响力。
3.典型宣传。建立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宣传工作机制,充实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宣传储备库。开设思想引领专栏,重点宣传“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等先进退役军人和先进退役军人工作者典型,聚焦“兵支书”、退役军人创业企业家、抗战老兵、抗美援朝老战士等优秀退役军人,聚焦拥军优属联盟单位、志愿服务队等社会力量,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宣传形式:推出系列典型报道,适时拍摄系列专题视频、联合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开展深度访谈等。
4.氛围宣传。围绕“春节”“清明节”“建军节”“烈士纪念日”“国庆节”、双拥创模、征兵和退伍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氛围宣传。
宣传形式:发送节日致敬短信、制作分发宣传品、播放户外及广播电视广告等。
(三)拓宽宣传渠道
1.强化政务信息。加强与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市委办、政府办相关科室沟通联系,畅通内部信息渠道,定期反映工作情况,提高政务信息采用数量。
2.巩固传统阵地。巩固泉州市级和本级主流媒体常态化宣传阵地,加强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争取国家级主流媒体支持,力争在上大报、上头条、上要闻方面实现更大突破。不定期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的有关刊物、门户网站沟通交流,建立联系桥梁。
3.用好新兴媒体。发挥新媒体传播力强、受众面广和关注度高的优势,重点运营好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提高关注量,用好用活微信朋友圈。探索开展微电影、小视频等宣传方式创新,以生动丰富的内容形式展现退役军人事务日常工作。
4.户外媒介宣传。充分利用居民小区、商场(广场)、公交车、机场、动车站、交通路口LED广告牌等,滚动播放退役军人、双拥工作成效、优待政策。
5.强化通讯宣传。加强与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沟通合作,持续做好“小彩铃、大尊崇”手机视频彩铃宣传项目,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解读、国防双拥宣传等,拓宽宣传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把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以强烈的政治敏锐性和时代使命感,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推动工作出新出彩、有力有效。
2.建立队伍,强化合作。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明确专人作为信息宣传联络员,负责新闻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组要建立全市系统宣传工作群,架起交流沟通桥梁;要主动对接上级信息部门和媒体,关注时事热点,及时了解近期的宣传要点,做好上传下达,明确宣传主线,提升宣传实效。
3.严格审核,务求实效。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服务站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纪律,完善稿件审核把关流程,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原则,切实把好组稿、审稿、发稿等关口,确保宣传政务信息政治安全、内容安全、传输安全和刊播安全。不涉密的新闻和信息一律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报送邮箱为jjtyj85653620@163.com。涉密信息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由专人采取纸质或光盘形式报送。
附件:1.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宣传计分标准表(试行);
2.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投稿及采用具体情况表;
3.主流媒体范围。
附件 1
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宣传计分标准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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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宣传载体 |
泉州市级宣传载体 |
省级宣传载体 |
国家级宣传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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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双拥简报 |
市局公众号 |
市级媒体 |
泉州局简报 |
泉州局官微 |
泉州市级媒体 |
省厅官网 |
省厅简报 |
省厅官微 |
省级媒体 |
部官网 |
部简报 |
部官微 |
国家级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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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刊 |
单条 |
简讯 |
单条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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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标准 |
3 |
3 |
1 |
3 |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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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8 |
10 |
10 |
10 |
15 |
15 |
15 |
15 |
20 |
注:1.国家、省、市级其他媒体范围参照晋江市绩效考评适用主流媒体范围进行认定(如,今日头条、新浪、腾讯等不予认定);
2.对被市局微信公众号采用的信息予以激励加分。发布一周内累计阅读量3000-5000的,加5分;阅读量 5000- 10000的,加10分;阅读量1万以上的加20分。
3.对信息新闻被各级领导批示肯定的予以激励加分。市局主要领导每篇次加5分,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篇次加 3分;市委市政府、泉州局主要领导每篇次加 10分,市委市政府、泉州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篇次加 8分;泉州市委市政府、省厅主要领导每篇次加 30分,泉州市委市政府、省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篇次加20分;部委主要领导每篇次加 50分,部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篇次加40分。同一篇新闻报道获不同领导批示肯定的,按加分最多的奖励加分,不重复加分。
4.对策划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的予以激励加分。承办事务部宣传活动的每项(次)加 100分,承办省厅宣传活动的每项(次)加50分,属承办市局宣传活动的每项(次)加 30分,由两个或以上科室(单位)共同组织、承办的按单位数量予以平均计分。
附件 2
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投稿及采用具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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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信息稿件名称 |
采用刊物或新媒体 |
链接(多个媒体采用填最高级别媒体) |
刊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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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每月30日前填报,报送邮箱为jjtyj85653620@163.com。
附件3
主流媒体范围
参照市直政府系列绩效考评主流媒体范围确定,并适时调整。
一、国家级主流媒体
新华每日电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总台、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半月谈、《求是》杂志社、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央视网、中新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青网、央广网、学习强国全国平台等。
二、省级主流媒体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央视网、中新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青网、央广网等网站的福建省级地方频道;福建日报、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电视台、东南卫视、海峡卫视、福建人民广播电台)、《海峡通讯》杂志;《学习强国》福建平台;《中国退役军人》杂志、《中国双拥》杂志及网站。
三、泉州市级主流媒体
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网、东南网、东南早报头版、海峡都市报闽南版头版,泉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四、晋江市级主流媒体
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晋江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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