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41-2420-2024-10004
- 发布机构:晋江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3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规〔2023〕9号)及操作程序(晋商务〔2023〕91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工贸企业升规纳统七条措施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22〕59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升规纳统有关措施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23〕21号)文件精神,现开始组织2023年度促进服务业提升发展相关扶持资金(商贸物流部分)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2份(不同申报项目需分别申报)报送市商务局内贸管理科,地址为晋江市世纪大道总商会大楼709室,逾期不予受理。
注:除特别注明外,申报材料中所有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晋江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晋江市促进服务业提升发展相关扶持资金(商贸物流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务〔2024〕10号)
晋江市商务局
2023年2月23日
(联系人:小苏,联系电话:0595-856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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