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41-2420-2023-00013
    • 备注/文号:晋商务〔2023〕4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3
    晋江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3 09:18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成品油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 

      范围: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除已办理改扩建、迁建、歇业手续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成品油零售企业上年度经营状况,重点检查全年购销存台账、散装汽油销售和油品质量等方面情况,是否继续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等。 

      三、检查程序 

      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由我局受理初检后,统一汇总报泉州市商务局审查。 

      送检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专项检查登记表(附件1); 

      2.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成品油经营资格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汽油、煤油的加油站,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加油船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租赁船舶提供租赁合同)及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6. 承诺书(原件)。 

    以上材料,提供一式贰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提供的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把成品油年度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指定专人及时通知到辖区内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做好年度专项检查材料报送。 

      (二)加强管理。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范围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购销存台账建设,逐月装订成册,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环保等方面问题,依法抄告有关部门。 

      (三)按时报送。请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材料”报送至晋江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晋江市总商会大楼717室),以便及时汇总上报泉州市商务局。 

      附件:1.泉州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登记表 

            2.承诺书 

      晋江市商务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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