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0126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晋江德迈机械有限公司经编布(网布、三层网布、鞋形网布、提花网布)、纬编布(针织布、化纤布)、梭织布(织唛布)、横机布(鞋面布)、熔喷布、医用口罩、纺织专用设备(经编机、圆盘机)、食品生产专用设备(糖果机)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永和镇坂头村、山前村(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即:晋江经济开发区拓展区—永和罗山片])
3.建设单位:晋江德迈机械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德迈机械有限公司经编布(网布、三层网布、鞋形网布、提花网布)、纬编布(针织布、化纤布)、梭织布(织唛布)、横机布(鞋面布)、熔喷布、医用口罩、纺织专用设备(经编机、圆盘机)、食品生产专用设备(糖果机)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坂头村、山前村(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即:晋江经济开发区拓展区—永和罗山片] )。本项目总投资8258万元,占地面积为19414m2,总建筑面积63491.48m2[不动产权证编号:闽(2018)晋江市 不动产权第0003344号,见附件四],其中:厂房建筑面积52047.36m2,办公楼建筑面积11404.12m2,门卫建筑面积40m2;主要拟从事经编布(网布、三层网布、鞋形网布、提花网布)、纬编布(针织布、化纤布)、梭织布(织唛布)、横机布(鞋面布)、熔喷布、医用口罩、纺织专用设备(经编机、圆盘机)、食品生产专用设备(糖果机)的生产加工。项目运营后拟招聘职工50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24小时(三班制),年生产经编布(网布、三层网布、鞋形网布、提花网布)9000吨、纬编布(针织布、化纤布)6000吨、梭织布(织唛布)750吨、横机布(鞋面布)2000吨、熔喷布386.25吨、医用口罩3亿片、组装纺织专用设备(经编机、圆盘机)150台、食品生产专用设备(糖果机)100台。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主要环境影响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燃气蒸汽发生器排水以及职工日常生活污水。项目生产、生活废水总排放量为6090m3/a,其中:生产废水排放量为90m3/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00m3/a。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再经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达到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再通过梧垵溪截污管道排入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最终排入南港沟。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水质产生太大的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扩建后废气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1)燃气蒸汽发生器废气;(2)熔喷布生产过程熔融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3)油墨喷码机使用期间产生的有机废气;(4)医用口罩杀菌工序产生消毒废气;
(1)燃气蒸汽发生器废气
根据污染源分析章节计算结果可知,项目燃气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7.613mg/m3、SO2排放浓度为0.734mg/m3、NOX排放浓度为137.385mg/m3,颗粒物、SO2以及NOx排放浓度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气蒸汽发生器燃气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m,且应高出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该区域地处沿海,风速较大,扩散条件好,燃气蒸汽发生器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太大的影响。
(2)熔融挤出成型废气
根据污染源分析章节计算结果可知,项目熔融挤出、熔喷成型等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为1.05mg/m3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 1“其他行业标准”排放限值;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且应高出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
(3)喷墨有机废气
根据污染源分析章节计算结果可知,项目喷码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为0.0169mg/m3,排放浓度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标准限制要求,集中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且应高出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
(4)医用口罩杀菌工序产生消毒废气
根据污染源分析章节计算结果可知,项目消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为7.81mg/m3,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 1“其他行业标准”排放限值,集中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且应高出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
经估算预测评价范围内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4.04%,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项目无组织排放源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导则推荐模式进行预测,通过采取有效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外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出现,无需设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经核算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原料仓库边界外延50m。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现状主要是道路和其他企业用地,没有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建议在今后的规划发展中,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不得建设居住区、医院和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整经机、经编机、包纱机、剑杆机、电脑横机、复合机、整经机、熔喷布生产线、缩码机、裁布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噪声,设备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规划功能及(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建议项目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治理达标排放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太大的影响。
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由专人负责,涤纶丝边角料年产生量为35.8t/a、锦纶丝边角料年产生量为2.2t/a、氨纶丝边角料年产生量为2.8t/a、棉纱边角料年产生量为1.7t/a,热熔丝边角料年产生量为0.9t/a,单丝边角料年产生量为9.6t/a,短纤边角料年产生量为0.3t/a,熔喷布边角料年产生量为11.25t/a,PP边角料年产生量为117.08t/a,驻极母粒边角料年产生量为3.62t/a,耳带边角料年产生量为0.05t/a,鼻梁条边角料年产生量为0.015t/a,无纺布边角料年产生量为0.24t/a,统一回收后由可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废水性油墨空瓶年产生量为23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10.8t/a,该项废物为危险废物,编号为 HW49,900-039-49,临时在厂区内危险废物仓库贮存;由建设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75t/a)在规划的垃圾转运点集中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固及时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处理工艺及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式预处理后再经晋江市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达到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再通过梧垵溪截污管道排入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南港沟。
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a锅炉废气
项目锅炉废气可达标排放通过排气筒排放,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m,且应高出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
b活性炭吸附装置
项目贴条、贴膜过程上胶、复合、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转移印花纸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转移印花有机废气收集后均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
活性炭吸附工作原理如下:
活性碳是一种具有多孔结构和大的内部比表面积的材料。由于其大的比表面积、微孔结构、高的吸附能力和很高的表面活性而成为独特的多功能吸附剂,且其价廉易得,可再生活化,同时它可有效去除废水、废气中的大部分有机物和某些无机物,所以它被世界各国广泛地应用于污水及废气的处理、空气净化、回收溶剂等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等领域。活性碳分为粉末活性碳、粒状活性碳及活性碳纤维,粒状活性碳粒径为500~5000μm,对低浓度有机废气的吸附率可达90%以上。活性碳纤维是继粉状与粒状活性碳之后的新一代高效活性吸附材料和环保功能材料。
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优点:活性炭吸附装置具有以下特点:a、与被吸附物质的接触面积大,增加了吸附几率;b、比表面积大,吸附容量大,吸附、脱附速度快,根据有关资料报道,活性炭比表面积可达到3000m2/g,因此活性炭在吸附性能上具有绝对的优势,可容纳的有害气体的数量约13000mg/g;c、孔径分布范围窄,吸附选择性较好。
活性炭吸附装置已经广泛地应用于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其治理效果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气,根据HJ2026-2013《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在设计参数满足相应工程设计规范的要下,活性炭吸附工艺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不低于90%;而对于低浓度有机废气,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活性炭吸附法对低浓度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约为50%。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整经机、经编机、包纱机、剑杆机、电脑横机、复合机、整经机、熔喷布生产线、缩码机、裁布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噪声,设备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建议项目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减振措施,比如可采取以下几点控制措施:
(1)从噪声传播距离上控制
合理安排厂区布局,把噪声较大的空压机、印刷机等尽量安排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办公、原料、成品仓库以及噪声影响较小的车间安排在靠近厂界的位置。
(2)阻挡物的屏障作用控制
加强车间墙体的隔声效果,厂区周围种植适当的绿化隔离带,如有必要可对高噪声设备设立一间专门的隔声室。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涤纶丝边角料、锦纶丝边角料、氨纶丝边角料、棉纱边角料、热熔丝边角料、单丝边角料、短纤边角料、熔喷布边角料、PP边角料年产生量、驻极母粒、耳带边角料、鼻梁条、无纺布边角料,统一回收后由可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废水性油墨空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委托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在规划的垃圾转运点集中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及时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1年06月15日~06月22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于2021年7月22日~7月30日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及第二次环评公示整个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环评的公众反馈意见。因此,公众基本认可本项目的建设。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2年1月26日—2022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