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3-0621-2020-10040
    • 发布机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6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00326
    时间:2020-03-26 16:49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00326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晋江市金顺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仓储及配套设施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3.建设单位:晋江市金顺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晋江市金顺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顺公司”)成立于20043月,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林麒路6号,占地面积15476m2。金顺公司于2004年开始建设,2006年建成了4栋仓库(1栋甲类仓库、1栋乙类仓库、2栋丙类仓库,建筑面积共7231m2)、1个地下储罐区(包含9100m3的储罐)和1个灌装间等仓储及配套设施。2013年获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开始投入正常运营,目前批准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共48种。近年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了部分化学品,目前实际经营的化学品共34种,不涉及爆炸物、有毒气体和易燃气体。2018年,年仓储周转丙酮、甲苯、二甲苯等34种危险化学品共计13183.52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少,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地下储罐区设置气相平衡管,罐车卸料、储罐进料时大呼吸废气形成闭路循环,基本无废气外排;储罐采用地下储罐,基本上不会产生小呼吸废气;为了避免极端天气情况下静置损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拟配套设置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小呼吸废气经净化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灌装间共设置3个灌装区,每个灌装区设置一个灌装位,项目整改后每个灌装位上部设置集气罩和1套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整改后灌装采用带密封罩和气相收集管的灌装管进行灌装,灌装废气分别收集后送入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高15m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整改后灌装废气正常排放时各污染物浓度增量最大值均低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控制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厂区规范化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范围进行清运处置,可得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规范化收集后由区域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各项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基本位于厂区中间,远离厂界;②化学品装卸及出库装车尽量避开休息时间,禁止车辆随意鸣笛;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经预测,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敏感点噪声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进行防渗区划分,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②重点防渗区采取的防渗措施

    项目地下水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地下储罐区域,地下储罐防渗池设置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和《埋地油罐防渗漏技术规范》(DB11/588-2008)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建设。

    ③一般防渗区

    项目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各仓库、灌装间、空桶堆场、物料输送管道区域。液体化工品仓库墙裙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地面设置3mm厚环氧地坪漆进行防腐处理,并在仓库入口处设置高约7cm的门坎防溢流;氢氟酸、盐酸和硫酸等存储区设置3个规格为7.1m×7.5m×0.3mPPA材质防腐托盘,盐酸、硫酸和氢氟酸分区存储于防腐托盘内;灌装区及槽车卸料区除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外,分别建设环形的截污沟及收集池;空桶暂存场等区域地面采取防渗混凝土硬化。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①地下储罐区防渗池池底、池壁采取了防渗防腐处理。储罐区配备应急泵及导排设施,并在储罐区南侧(地下水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②对储罐配套气相平衡管对储罐卸料废气进行回收;灌装间采取封闭并配套废气净化设施,灌装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较大程度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③项目废活性炭采用密闭收集桶收集,然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危废暂存间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

    ④液体化工品仓库墙裙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地面设置3mm厚环氧地坪漆进行防腐处理,并在仓库入口处设置高约7cm的门坎防溢流;

    ⑤氢氟酸、盐酸和硫酸存储区设置PPA材质的防腐托盘,盐酸、硫酸和氢氟酸分区存储;

    ⑥灌装区及槽车卸料区除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外,分别设置截污沟及收集池。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正常运行不会对厂区及区域土壤造成太大影响,采取的土壤防治措施可行。

    7)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设“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②储罐区、灌装间及仓库一类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③进行厂区雨水分区收集排放,设置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和地面雨水收集系统,综合楼、仓库二、仓库三、仓库四屋顶雨水通过专用雨水管道直接排入厂区南侧排洪渠,其余地面雨水经收集后汇入雨水收集池,然后排入厂区南侧排洪渠;

    ④厂区内南侧设置容积约4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2个单罐容量为120m3的事故废水罐,雨水池配套水泵和事故废水收集管,事故废水收集管接至事故应急池和事故废水罐;

    ⑤仓库一(甲类)四周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沟,并接入事故池;

    ⑥储罐区卸车台四周设置高约10cm围坎,卸车台入口地势低洼处设置截污沟和一容积约为3m3的缓冲池,并配套移动泵和软管,事故状态下物料或废水通过泵、软管送入事故废水罐;

    ⑦在灌装区四周设置截污沟和收集池,事故状态下物料或废水通过泵、软管送入事故废水罐;

    ⑧厂区雨水排放口已设置阀门及雨水收集池。

    ⑨地下储罐设置液位计,储罐材质采用合格钢材,储罐外表面采用进行有效防腐。

    ⑩仓库墙裙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地面增设防腐措施;

    ?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

    7.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晋江市金顺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326日—202004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泉州市庆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仓储货架 90 万件、网片 110 万件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五里工业区中源路 27

    3.建设单位:泉州市庆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漳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泉州市庆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五里工业区中源路 27 号。项目厂房建筑面积 6090m2,年加工仓储货架 90 万件、网片 110 万件,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15 万元,占总投资的 15%。公司聘用员工 48 人,年工作时间 300 天,每天工作10 小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

    ①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氨氮达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B 级标准)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 1 一级 B 标准后排入安海湾。

    ②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喷塑废气拟经设备自带的滤芯+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对车间操作人员及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 UV 光解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再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对车间操作人员及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打磨粉尘、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经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增强室内外空气对流,对车间员工及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经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气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有效的减震消声、隔声及合理厂区布局等防噪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3 类标准。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的危险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和储存的方式,危险废物在送出厂之前堆放在厂内的专门危险废物贮存场,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7.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泉州市庆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326日—202004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泉州盈邦电子塑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复合布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新塘街道后洋村

    3.建设单位:泉州盈邦电子塑胶制造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泉州盈邦电子塑胶制造有限公司选址于晋江市新塘街道后洋村,占地面积为6149m2,主要从事复合布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聘用职工30人(均住厂),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年产复合布1000万米。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污染源: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引至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放。因此,项目外排的废水对接纳水域产生的影响不大。

    ②废气污染源:项目在有机废气产生部位上方安装集气系统,产生的有机废气再经集气系统统一抽送至“UV光解+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结果,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污染源: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减震垫等)使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则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复合布次品外售综合利用;废弃包装桶统一收集后由供货商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失活活性炭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泉州盈邦电子塑胶制造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326日—202004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四

    1.项目名称:惠宜(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蚊香、蚊香液、蚊香片、气雾剂、蟑香、驱蚊喷雾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区)中华路20

    3.建设单位:惠宜(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华路20号,租用福建盈利机械有限公司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0m2,总投资1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生产蚊香150万件、蚊香液5万件、蚊香片5万件、气雾剂10万件、蟑香20万件、驱蚊喷雾50万瓶。建成后拟聘职工300人,食宿均在厂,年工作300d,日工作16h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项目工业区道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职工生活废水排放量36t/d,废水量小且水质较为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负荷产生冲击,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安海湾(石井—白沙头北连线以北)海域,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主要来源于粉状原料物料均化、搅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以及药物混合搅拌、喷药等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废气正常排放时,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对评价区域内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周边敏感目标影响不大。且预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不会造成厂界浓度超标,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各生产车间外50m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现状均为工业企业,不涉及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设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划定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0-90dBA)。项目位于工业区,在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前提下,项目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惠宜公司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项目产生的白坯废料、布袋粉尘经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回用于生产;塑料薄膜边角料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罐和废机油桶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得到妥当处理的情况下,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1981日在福建环保网站上(http://www.fjhb.org/index.php)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在报告表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1996日公开了报告表全本。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惠宜(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326日—202004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五

    1.项目名称:晋江市佰毅金属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钢管1万吨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

    3.建设单位:晋江市佰毅金属工贸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晋江市佰毅金属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租用厂房3250m2,主要从事钢管生产。项目总投资230万元,职工20人(不住厂),年工作日310天,日工作时间10小时,预计年加工钢管10000吨。目前尚未投产。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污染源:项目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设施主要依托出租方化粪池进行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限值和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最严者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再经泉荣远东污水厂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标准的B排放标准后排放,则对接纳水域影响较小。

    ②废气污染源:焊接烟尘: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经自然沉降,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器定期清扫收集,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污染源:项目生产设备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减震、隔声等)使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则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项目对固体废物的收集应强调采用分类收集方式,按不同性质分别收集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在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20191030日,建设单位(晋江市佰毅金属工贸有限公司)在福建环保网(http://www.fjhb.org/portal.php?mod=view&aid=29225)上刊登了晋江市佰毅金属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钢管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内容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的方式和期限。公告介绍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工程概况、工程主要污染源强、环境影响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等内容。从刊登信息公告至2019116日,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晋江市佰毅金属工贸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326日—202004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六

    1.项目名称: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空保障楼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内

    3.建设单位: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航空保障楼一栋,总用地面积146892m2,主要建筑面积12530.68m2,主体建筑九层(九层半为半楼层与空中花园结合),地下一层。首层候机大厅、安检、进出港通道等功能。二层为用餐区域,包括餐厅、厨房、包厢以及文化展示厅。三层设置政要厅、会议室以及休息室。四到八层设置商务冠名厅。钢结构,总高度38m1-5层精装,6-8层简装。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宅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单独外排;施工生产废水可经隔油池和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洒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其中餐饮服务区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仙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废气

    项目施工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后,可有效地降低影响程度,同时,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该影响也会停止。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餐饮服务区油的烟废气及停车场的车辆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等。

    餐饮服务区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装置处理后抽排至大楼预留的独立内置烟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由于机场航站区内往来车辆污染物为间歇式排放,同时地上停车场空气流通迅速,污染物扩散条件好,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的特点是周期短、强度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噪声的影响也停止。由于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存在一定影响,应引起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噪声源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使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对设备采取一定的隔声、消声措施后,使其对周边的影响降到最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同时在房屋装修阶段产生的装修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以上垃圾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含油废物。机场工作区生活垃圾主要是员工和旅客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纸类、塑料类和餐厨垃圾等。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最终送往晋江生活垃圾焚烧厂集中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326日—202004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七

    1.项目名称:晋江市高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高建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西园街道车厝社区

    3.建设单位:晋江市高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莆田市科龙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晋江市高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西园街道车厝社区,本项目在原厂址进行扩建,总投资155万元,扩建项目为新增一条混凝土生产线,扩建后,总规模年生产商品混凝土40m3。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16小时(6:00-22:00)。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污染源

    扩建项目基本新增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外排。项目搅拌车、搅拌系统清洗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过滤后作为生产工艺用水利用,无外排。生活废水主要包括厨房废水和职工日常生活废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中一起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晋江市西北片区无数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最终排入九十九溪,项目生活污水治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水质产生太大的影响。

    ②废气污染源

    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项目通过脉冲除尘器、车间内设置水喷雾降尘系统等一系列除尘降尘措施,有效降低空气中含尘量,降低企业生产产生的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经环境检测结果,企业粉尘可达标排放。

    ③噪声污染源

    项目生产设备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减震、隔声等)使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则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

    项目对固体废物的收集应强调采用分类收集方式,按不同性质分别收集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在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2019115日,建设单位(晋江市高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福建环保网(http://www.fjhb.org/portal.php?mod=view&aid=29430)上刊登了晋江市高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高建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内容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的方式和期限。公告介绍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工程概况、工程主要污染源强、环境影响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等内容。从刊登信息公告至20191111日,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晋江市高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326日—202004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八

    1.项目名称:福建省晋江市丹豪陶瓷有限公司陶瓷原料深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龟山工业区01

    3.建设单位:福建省晋江市丹豪陶瓷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福建省晋江市丹豪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豪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专业从事建筑陶瓷生产的企业,厂址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与西园街道交界处,设有2个厂区,分别为车厝厂区和龟山厂区,可年产墙地砖1600m2。鉴于陶瓷生产原料品质逐年下降,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丹豪公司拟在龟山厂区西侧新增用地上投资建设陶瓷原料深加工项目,对外购的陶瓷土和矿石进行一系列的破碎、筛选分离、水洗、除铁、脱水等处理,深加工后的陶瓷原料仅供丹豪公司墙地砖生产使用,不外售给其他陶瓷企业,同时也不对外来废建筑垃圾、废土石方等原料进行加工生产。从原料来源和产品去向判定,本项目不属于机制砂类项目。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砂、土分离产生的泥浆废水采用“沉淀+压滤”的方法处理后完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利用丹豪公司现有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丹豪公司现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墙地砖生产项目球磨工序,不外排。

    2)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陶瓷原料深加工生产作业为湿式作业,作业过程中基本无废气,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卸料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无组织排放,项目采取以下粉尘控制措施。

    ①生产线整体采用“湿加工”作业。

    ②丹豪公司现有原料仓库及本项目设置的原料仓库内沿仓库四周设置喷雾装置,每天喷雾4次,喷雾强度均为2.0L/m2·次;仓库出入口处密集设置喷雾装置,物料进出时加强喷雾抑尘,喷雾强度均为4.0L/m2·次。

    ③厂区地面硬化,运输通道每天清扫、喷水降尘,每天喷雾5次,喷雾强度为1.5L/m2·次。

    ④在原料仓库出入口设置一个洗车平台,每运输1车次需对车辆进行清洗。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铲车运输噪声,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稳定达标,避免噪声扰民,要求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生产线各生产设备均采取密闭和基础减振措施,振动筛安装减振装置;

    ③建筑物隔音的噪声防治措施

    4)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分离出的少量植物根尖、碎砖头等杂质、除铁工序产生的除铁滤渣和生活垃圾。杂质中的石块和除铁滤渣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杂质中植物根尖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置。

    项目固废及时妥善处理,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通过网络公示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福建省晋江市丹豪陶瓷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326日—202004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九

    1.项目名称:晋江市草马路永和段工程

    2.建设地点:安海镇赤店村、永和镇巴厝村、邵厝村、内厝村

    3.建设单位: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市草马路永和段工程位于安海镇赤店村、永和镇巴厝村、邵厝村、内厝村,项目建设红线用地面积总共19.2645hm2,道路全长约3.85km40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给排水等市政配套工程。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对沿线水体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抑尘、新路面养护等,不外排,不会影响水环境。

    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沥青烟气及隧道开挖爆破废气等,其中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即TSP污染,本工程施工扬尘主要发生在两个施工环节,其一是道路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其二是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主要影响下风向150m范围内人群,建设单位应严格加强管理,采取适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道路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在落实好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大大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运至英林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运营期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是降雨时形成的的路面径流。降雨时,初期雨水形成的地表径流的30分钟内水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对附近地表水水质有一定影响。30分钟以后路面雨水径流中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降雨历时4060分钟后,路面基本冲洗干净,在60分钟后路面径流雨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基本不会对附近地表水水质造成冲击。

    项目在桩号K0+230K2+030左侧各设一个雨水泵站(内含应急池50m3,平时无雨水储存),雨水或一旦发生运输危险品泄漏事故时泄漏液先排入雨水泵站,通过提升泵和加压管排放至桩号K2+285.6处箱涵,最终排入草洪塘水库水源保护区外现状沟渠。因此,项目运营期路面径流对草洪塘水库及其汇水水系水质没有影响。

    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大量车辆排放汽车尾气,主要含CONO2THC等,会对沿线居民及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建议建设单位在道路沿线种植各种乔木,用于吸收有毒有害的大气污染物,以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交通噪声影响:

    运营近期,4a类区,昼间达标,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14m时可以达到4a类区标准限值;2类区,昼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21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42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运营中期,4a类区,昼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2m时可以达到4a类区标准限值,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22m时可以达到4a类区标准限值;2类区,昼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30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63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运营远期,4a类区,昼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4m时可以达到4a类区标准限值,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30m时可以达到4a类区标准限值;2类区,昼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40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86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对敏感目标影响:

    从敏感点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沿线敏感点主要为巴厝村、邵厝村、内厝村居民,2类区夜间超标的影响范围较大。经统计,本工程运营近、中、远期受交通噪声影响户数分别为6户、23户、48户。因此,需要对这些住户采取噪声防护措施。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后,可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行人及过往车辆随手丢弃垃圾和车辆运送散装货物时洒落的物料等,产生量较少,通过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后及在路边设置垃圾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326日—202004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十

    1.项目名称:晋江市旭佰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日用塑料制品(密胺餐具)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

    3.建设单位:晋江市旭佰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市旭佰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拟选址于晋江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的生产,即密胺餐具的生产。本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拟租赁“福建中盟鞋材有限公司”闲置生产厂房,拟租赁生产厂房建筑面积4200m2,为13F钢混厂房(不含职工宿舍),职工定员60人,年平均工作300天,年产日用塑料制品(密胺餐具)2000t。本项目拟租赁的生产厂房已建成,项目生产设备尚未到位,尚未投入生产运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少,经预处理后排入南侧市政污水系统汇入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纳污水域水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纳污水域水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废气: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油压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0mg/m3,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产品)≤0.5kg)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

    项目打磨、抛光工序粉尘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厂区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项目厂界处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NMHC浓度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附录A的表A.1的相应规定(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同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折算1h平均质量浓度限值为1200u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厂区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噪声:未引进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生产设备在厂界处排放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固废: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晋江市旭佰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00326日—202004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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