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3-0621-2019-10269
    • 发布机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3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191023
    时间:2019-10-23 16:10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191023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泉州晋江机场油库及航空加油站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机场油库位于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跑道东南侧(沙塘社区、后库社区,机场外)、航空加油站位于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站楼的北侧259.8m(机场飞行区内)

    3.建设单位:泉州空港油料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机场油库、航空加油站、机场油库至航空加油站输油管线3部分内容。本期建设库容9000m3,为四级石油库,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消防泵房及变配电间、油泵棚、装卸油棚、3×3000m3立式内浮顶储油罐、消防水池、事故池、隔油池、回收罐、半地埋式回收罐(污油罐)等;航空加油站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值班用房、灌油棚、油车棚、污油罐等;机场油库至航空加油站输油管线长3.6km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项目施工人员就近租住于周边民房,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当地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单独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及道路的洒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施工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后,可有效地降低影响程度,同时,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该影响也会停止。

    施工期噪声的特点是周期短、强度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噪声的影响也停止。由于本项目离周边敏感点较近,应引起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噪声源的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使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对设备采取一定的隔声、消声措施后,使其对周边的影响降到最小。

    施工期工地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的建筑垃圾委托福建省万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至晋江市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固废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6.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其中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油罐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移动除油设备”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及油库储罐区内的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油库废水纳入南港污水处理厂,航空加油站废水纳入仙石污水处理厂),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6.3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废气主要有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航空加油站灌车废气等,储罐采取内浮顶储罐、灌车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根据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油库储罐区边界、航空加油站灌油棚边界至四周50m的范围内,即在这个距离内严禁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对环境敏感性较强的建筑。

    6.4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油库内油泵棚中各油泵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在设置墙体或隔声屏障,使其综合隔声量达到15dB以上,同时对各油泵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6.5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产固废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合理处置。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都能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6.6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对隔油沉淀池、各类油罐、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层参考《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进行建设,重点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危废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在采取了以上较为严格的防渗措施情况下,污染物对浅层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均较小。

    6.7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要求对储罐区、事故池等区域切实做好防渗措施,在防渗措施能够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项目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航煤不会渗漏进入土壤,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6.8营运期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风险类别为储油罐泄露引发的火灾爆炸等。在采取有效大气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风险减小到最低,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同时,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增强企业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反应,采取合理的应对方式,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支援,可将环境风险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不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泉州空港油料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191023日—2019102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福建百宏高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

    功能性聚酯薄膜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龙湖镇晋南工业区

    3.建设单位:福建百宏高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三明市国投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福建百宏高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功能性聚酯薄膜生产项目位于晋江龙湖镇晋南工业区,依托原有工程的仓储用地进行建设,占地规模约为13000m2。主要建设拉膜车间一座,建设2条拉膜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生产功能性聚酯薄膜7万吨/年;供热依托原有工程的2#热媒站,废水处理依托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站。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

    施:

    1)废水

       项目拉膜碟片、滤芯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等均依托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站和中水回用工程,经处理达标后绝大部分回用到原有工程的循环冷却水站的补充用水和锅炉脱硫设施补充用水,少量废水和原有工程的各项废水一起排放到区域污水管网,汇入深沪污水处理厂统

    一处理。

    依托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已经建设的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能力5000m3/d,污水处理采用“厌氧+好氧+气浮”的处理工艺;中水回用设施一套,采用“多介质过滤+RO膜”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2400m3/d

    2)废气

    ①熔融挤出废气

    在熔体挤出、流涎铸片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该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达标后通过楼顶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6m

    ②横拉废气

    横拉生产单元为密闭操作单元,在薄膜横拉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废气在设备密闭系统中进行Pt

    催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16m

    ③糙化废气

       在糙化工序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

    后,通过楼顶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6m

    ④锅炉依托原有工程的2#热媒站,2#热媒站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整改提升后,锅炉废气采用SCR脱硝+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进行锅炉废气处理,实现燃煤锅炉废气达到

    燃气锅炉污染物的特别排放标准。

    3)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厂房隔声、综合减振等措施情况下,项目正常生产时各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在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生产噪声对

    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的情况。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设计上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和对噪声设备实施合理布设,车间内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风机安装防振底座,风机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减少振动造成的噪声。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

    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其中项目废纸筒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可外卖给可回收利用的厂家回收利用,新增的少量炉炉渣和脱硫除尘灰渣依托百宏聚纤公司已经建设的炉渣和灰渣堆场一座,建筑面积约为250m2,锅炉炉渣和灰渣在灰渣堆场暂存,每日由专人进行回收,综合

    利用。

       危险废物依托百宏聚纤公司已经建设的危险废物仓库,建筑面积约为350m2,危险废物定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统一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及时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

    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原材料中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聚酯切片,根据环境风险识别与分析,项目运营过程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

    原料仓库及车间发生火灾导致的次生污染事故。

       针对事故废水,项目依托百宏聚纤公司已经建设的总容积为12500m3事故收集池及其导流系统。同时百宏集团(包括百宏聚纤公司和百宏高新公司)拟在厂界西侧(面向龙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侧)建设截水沟,对雨水以及可能的事故废水进行有效截留,截水沟和事故废水池接通,可实现废水的有效收集,杜绝可能对龙湖饮用水源的影响。同时将项目的环境风险纳入全厂风险防控体系及管理制度中,修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环境风险

    防控措施有效。

    7.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

    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福建百宏高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191023日—2019102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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