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3-0621-2019-10205
    • 发布机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190805
    时间:2019-08-05 15:53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190805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2. 建设地点:晋江市罗山街道、新塘街道

    3. 建设单位: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项目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形式(高架和地面辅道均为双向六车道),路面性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标准桥梁断面宽26m;辅道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50km/h,标准路基断面宽55m,路线全长约5.32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照明及市政等附属工程。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时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的辐射噪声,为此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居住区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考虑夜间施工噪声超标大,影响范围较广,故评价要求禁止夜间施工,如因工艺需要连续作业,需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周边居民公告之后方可施工。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采用洒水降尘;临时堆土场、表土堆场等设置防尘网幕,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施工期会对工程沿线的环境造成轻微不利的影响,该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施工期内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间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洒水抑尘、浇洒路面或回用于生产,不准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附近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收集后直接排入城市市政污水处理系统中,不会形成集中的施工生活污水排放,不会对水体造成较大影响。

    施工期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不随意丢弃,及时予以安排清运不会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6.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从沿线规划水系的使用功能来看,道路建设后营运期路桥面径流对周围水域新增贡献量小,不会改变现有水质类别及使用功能,新增的绿化措施及管网的完善有利于水质改善。

    横跨梧桉溪的桥梁应设置雨污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附近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暂存事故废水。

    6.3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通车后,空气环境污染浓度增加不多,对沿线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均在大气环境质量允许范围内。随着环保部门对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工作的不断深入,车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还会减少。另外,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道路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6.4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道路建成后对道路两侧的敏感点的噪声贡献量比较大,道路两侧的敏感点近、中、远期的噪声预测值有0.3~13.2dB不同程度的超标。报告中根据本项目道路断面实际情况和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结合预测结果,环评中提出采用高架部分上声屏障和敏感点上隔声窗相结合的降噪措施。

    在高架桥上声屏障后,由于地面辅道仍具有较大的噪声贡献量,在项目建成通车后应进行跟踪监测,适时采取降噪措施。

    6.5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汽车轮胎挟带的泥沙、过往车辆丢弃的饮料瓶及废纸盒等生活垃圾,其产生随机分散,产生量小。经市政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除、收集、外运,保证日产日清、路面清洁,不会对道路沿线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 听证权利告知:(暂不填)

    10.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190805日—2019080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晋江玉鑫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陶瓷装饰画1500万片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

    3.建设单位:晋江玉鑫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华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玉鑫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玉鑫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从事陶瓷工艺品销售的企业,玉鑫公司在5879m2用地(编号:闽(2018)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27054号)上建设了办公宿舍楼、仓库和包装车间,从事工艺品的手工包装、销售,该项目已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备案号:201935058200000154)。2019年,玉鑫公司编制了厂房建设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备案号:201935058200000194),在现有的5879m2用地南侧新增了6750m2的建设用地,新建一栋5层厂房。20194月,根据市场动向和企业发展需求,玉鑫公司拟新增陶瓷装饰画生产内容,利用南侧地块现有5层厂房,新增压坯机、辊道窑、磨坯机、自动喷漆线、喷釉线、喷墨打印机、花纸打印机、热转印机等生产设备,通过压坯、烧成、磨坯、喷釉、喷漆、印刷等工艺,生产陶瓷装饰画,生产规模为年产陶瓷装饰画1500万片。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球磨配料用水、炉窑废气喷淋水、喷漆线水帘循环水、喷釉线清洗废水等,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职工生活废水经地埋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晋江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压坯废气、磨坯废气、窑炉废气、喷漆废气、喷墨打印废气、热转印废气等,经各自配套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大气预测结果,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厂房隔声、综合减振等措施情况下,项目正常生产时各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在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的情况。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①新增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②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利用厂房及建构筑物进行隔声降噪。③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④加强厂区内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随意鸣笛。原料装卸以及产品出库装车尽量避开休息时间。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生坯、废素坯、废花纸、废水性漆渣、废保温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和废机油、废油墨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生坯、废素坯、废花纸等外卖给可回收利用的厂家回收利用,更换下来的保温材料检修时铺到窑炉底部回用,废漆渣、污泥外运填埋处置,废机油、废油墨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及时妥善处置,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晋江玉鑫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190805日—2019080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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