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190627
项目一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表
1、项目名称:晋江市联兴吸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吸塑包装制品1000t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22号
3.建设单位:晋江市联兴吸塑包装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晋江市联兴吸塑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29日,是一家从事吸塑包装制品的内资企业,公司原址位于晋江市安海后林田坑,厂区建筑面积3060m2,项目于2016年12月21日通过晋江市环保局审批,编号为晋环保备(2016)安220号,详见附件二。由于晋江市规划要求等原因,该公司必须搬迁。搬迁项目选址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22号,所在地系租用泉州汉龙彩印有限公司空置厂房,总租赁建筑面积5856m2,聘用职工人数20人,年平均工作约300天,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吸塑包装制品1000t。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
⑵环保措施:
A.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统一处理。
B.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真空成型机生产区设置为密封式隔间,在真空成型机上配备集气罩抽风集气系统,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设备及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抽风集气系统总风量为21600m3/h,净化率不低于90%。
C.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经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及车间墙体、空间距离的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3)主要环保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型的设备;
②生产设备在安装时均加装基座减振垫;废气收集系统的风机除采取基座减振垫外,还要加装消声器、采取软接头;空压机放置于单独的隔声机房;
③夜间不进行生产,并维护好设备正常运行,杜绝设备的非正常运行噪声造成产生。
D.固废保护措施
固废影响结论:项目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①吸塑包装制品边角料、次品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由相关厂家收购;
②废活性炭收集存于危废暂存区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③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7、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19年06月27日—2019年07月0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润滑油调和、分装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欣鑫路43号
3.建设单位:福建科恩优路润滑油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福建科恩优路润滑油有限公司润滑油调和、分装项目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欣鑫路43号,租用满誉(福建)轻工机械发展有限公司5#厂房。项目占地面积4894m2,总投资5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调和分装润滑油13000t。建成后拟聘职工15人,食宿均依托满誉公司现有设施,年工作300d,日工作10h。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项目工业区道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职工生活废水排放量2.25t/d,废水量小且水质较为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负荷产生冲击,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安海湾(石井—白沙头北连线以北)海域,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主要来源于储罐大小呼吸及润滑油调和分装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废气正常排放时,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最大占标率为0.05%,无组织排放最大占标率为2.34%,均小于10%,对评价区域内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叠加上背景值后,预测值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周边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项目预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不会造成厂界浓度超标,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50m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现状均为满誉公司厂区内入驻工业企业,不涉及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设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划定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调和罐、油泵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项目位于工业区,夜间不生产,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住区等敏感点,在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前提下,项目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科恩优路公司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生产固废主要包括废添加剂包装桶、废活性炭、过滤油渣和废抹布。废添加剂包装桶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及过滤油渣,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项目固废若能妥善处置,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19年06月27日—2019年07月0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晋江市溢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膜(膜厚度≥0.025毫米)3000吨、塑料拉链30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新塘街道塘市社区(新塘园)(康美服装公司1#钢结构厂房)
3.建设单位:晋江市溢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晋江市溢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塑料膜生产的内资企业,现拟投资5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塑料膜(膜厚度≥0.025毫米)3000吨、塑料拉链3000吨项目”,选址于晋江市新塘街道塘市社区(新塘园)(康美服装公司1#钢结构厂房一楼),总租赁建筑面积2100m2。项目职工人数30人,年平均工作约300天,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膜(膜厚度≥0.025毫米)3000吨、塑料拉链3000吨项目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
⑵环保措施:
A.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纳入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处理统一处理。
B.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流延PE薄膜机、注塑机、挤出机生产区设置为密封式隔间,在流延PE薄膜机、注塑机、挤出机上配备集气罩抽风集气系统,有机废气收集后“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净化,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抽风集气系统总风量为48600m3/h,净化率不低于90%。
C.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经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及车间墙体、空间距离的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主要环保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型的设备;
②生产设备在安装时均加装基座减振垫;废气收集系统的风机除采取基座减振垫外,还要加装消声器、采取软接头;冷却塔及空压机放置于单独的隔声机房;
③夜间不进行生产,并维护好设备正常运行,杜绝设备的非正常运行噪声造成产生。
D.固废保护措施
固废影响结论:项目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①危废:废活性炭收集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②塑料膜、塑料拉链边角料、次品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由相关厂家收购;
③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7、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19年06月27日—2019年07月0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年产伞骨 48 万打、成品伞 30 万打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安平工业综合开发区第 III 区第 16#小区 05 地块
3.建设单位:晋江集新伞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厦门市庚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集新伞业有限公司年产伞骨 48 万打、成品伞 30 万打项目位于晋江市安平工业综合开发区第 III 区第 16#小区 05 地块,主要从事雨伞及其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 2079m2 ,总建筑面积 2324m2。项目招聘职工100人,其中 75 人住厂,伞骨生产车间两班倒,每班工作 12 小时,其余上班时间10个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预计年产伞骨 48 万打、成品伞 30 万打。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生活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问题。
①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冷却塔用水、喷淋冷却用水、喷淋塔用水,该部分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因蒸发等原因损失的水量,平均每年补充新鲜水240m3/a。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产生量为3000m3/年,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泉州安平污水处理厂进管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泉州安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规定一级 B 标准。
②废气
项目注塑、拉挤成型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废气排放检测结果,有组织排放量为 4.37t/a(0.607kg/h),排放浓度为 46.5mg/m3 ;无组织排放量为 1.54t/a(0.214kg/h)。污染物排放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 1 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项目长纤维骨拉挤成型需要进行裁切,裁切过程会产生粉尘,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 0.207/a(0.029kg/h)。
项目注塑产生的残次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塑料粉尘,由于粉尘产生量极少,因此本评价对该项粉尘不做定量分析。
综上,项目有机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拉挤机、裁切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采取有效消声隔音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原料空桶。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脚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堆放至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原料空桶由原料厂商定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此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19年06月27日—2019年07月0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