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2-01-17 16:48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晋江市水利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晋江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公开办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工作的开展,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21年我局调整组织机构,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办公室局领导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61条,其中在晋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82条,分别是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26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79条。同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发布要求,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围绕解读七大要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文字图片解读,着重解读文件起草过程、创新举措,并确保解读材料及时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做到与政策文件相互链接。2021年,共发布解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1年全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水利局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同时,指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科室(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及工作任务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有序。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及工作要点的学习,成立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并列入我局2021年度绩效考核内 容。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健全完善《水利系统网络安全保障等有关工作方案及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组织架构、分级响应、工作机制、应急保障、责任追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信息不够及时;新增公开指标业务不够熟悉,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

    (二)下一阶段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提高,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各级年度考核指标及我市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及时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三是筑牢舆论阵地。进一步强化新媒体舆论阵地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晋江市水利局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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