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5-0820-2023-00051
- 备注/文号:晋水审批〔2023〕1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6
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晋江市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单位基本同意该报告评审意见。现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新建工程位于晋江市池店镇内,起于现状池峰路,终于现状凤池路,长度约1.937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路基宽度为60m。项目包含2座桥梁,其中1号桥跨越南低干渠,2号桥跨越御辇排洪渠。1号桥桥梁长77.8m(含桥台侧墙),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35m预应力砼预制小箱梁,桥梁下部结构采用轻型薄壁型桥台配桩基础,左侧桥梁墩台位于现状堤防上,右侧桥梁墩台则位于现状堤防的右侧。2号桥桥梁长26.04m(含桥台侧墙),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2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为钻孔灌注桩基础,左、右侧桥梁墩台均位于改道后的新建堤防上。
二、非防洪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一)同意厦门仁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晋江市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防洪影响评价结论。
(二)同意河势稳定、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拟建桥梁河床进行护砌防冲等防治补救措施,由建设单位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意见和评审意见的要求,落实好防治补救措施,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桥梁的墩台基础施工应尽量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争取在汛前完成洪水位以下工程量。施工期间应编制严格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河道行洪及桥梁本身的安全。
(三)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四)因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及防洪需要,对项目造成影响的,项目业主应给予支持配合,确保项目实施。
附件:晋江市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审查会议专家组意见
晋江市水利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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