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5-0820-2023-00051
    • 备注/文号:晋水审批〔2023〕1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6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晋江市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审批的意见
    时间:2023-06-16 17:10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晋江市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审批的意见

    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晋江市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单位基本同意该报告评审意见。现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新建工程位于晋江市池店镇内,起于现状池峰路,终于现状凤池路,长度1.937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路基宽度为60m。项目包含2座桥梁,其中1号桥跨越南低干渠,2号桥跨越御辇排洪渠。1号桥桥梁长77.8m(含桥台侧墙),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35m预应力砼预制小箱梁,桥梁下部结构采用轻型薄壁型桥台配桩基础,左侧桥梁墩台位于现状堤防上,右侧桥梁墩台则位于现状堤防的右侧。2号桥桥梁长26.04m(含桥台侧墙),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2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为钻孔灌注桩基础,左、右侧桥梁墩台均位于改道后的新建堤防上。

    、非防洪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一)同意厦门仁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晋江市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防洪影响评价结论。

    (二)同意河势稳定、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拟建桥梁河床进行护砌防冲等防治补救措施,由建设单位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意见和评审意见的要求,落实好防治补救措施,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桥梁的墩台基础施工应尽量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争取在汛前完成洪水位以下工程量。施工期间应编制严格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河道行洪及桥梁本身的安全。

    (三)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四)因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及防洪需要,对项目造成影响的,项目业主应给予支持配合,确保项目实施。

     

    附件:晋江市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新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审查会议专家组意见

     

     

     

    晋江市水利局

     20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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