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5-1210-2023-00035
    • 备注/文号:晋水函〔2023〕6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5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晋江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06-06 15:54
     

    关于晋江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126号代表建议答复函

     

    吴敬章等五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设立污水管网专项维护队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工作,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10月印发《晋江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和《晋江市污水处理费资金管理规定(试行)》,我局根据该管理规定向各镇(街道)征收及返还污水处理费其中2022已将前一年度征收污水处理费按管理规定比例返还磁灶镇。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城乡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文2014351)文件规定,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污水管道工程及村(社区)污水收集支管等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磁灶镇辖区范围内管网维护工作由磁灶镇政府组织实施,我局将督促磁灶镇政府健全镇域范围内雨污水管网维护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网维护工作,加强维护队伍建设管理,做到“不失管、不漏管”,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及管道发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

        感谢你在百忙之中为我市的城市建设、管理和经营建言献策,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予以认真办理落实。如果在办理过程中有不尽人意的,欢迎您来函来信。

     

     

     

                                     晋江市水利局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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