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5-1210-2023-00035
- 备注/文号:晋水函〔2023〕6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5
关于晋江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吴敬章等五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设立污水管网专项维护队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工作,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0月印发《晋江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和《晋江市污水处理费资金管理规定(试行)》,我局根据该管理规定向各镇(街道)征收及返还污水处理费,其中2022年已将前一年度征收污水处理费按管理规定比例返还磁灶镇。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城乡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文〔2014〕351号)文件规定,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污水管道工程及村(社区)污水收集支管等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磁灶镇辖区范围内管网维护工作由磁灶镇政府组织实施,我局将督促磁灶镇政府健全镇域范围内雨污水管网维护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网维护工作,加强维护队伍建设管理,做到“不失管、不漏管”,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及管道发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
感谢你在百忙之中为我市的城市建设、管理和经营建言献策,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予以认真办理落实。如果在办理过程中有不尽人意的,欢迎您来函来信。
晋江市水利局
2023年6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