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5-2420-2022-00086
    • 备注/文号:晋水〔2022〕41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6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的公告
    时间:2022-12-30 09:28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价商〔2018〕116号)、《晋江市区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晋水〔2019〕466号)等有关计划用水管理规定,我局根据各用水户2022年度用水情况核定并下达我市计划用水单位2023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城区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水户即日起可登录网站http://47.96.29.128/ebopmng_out_jj/app(路径: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用水户网上服务)或关注晋江市水利局公众号水韵晋江—水利公告—计划用水服务,通过户号、密码登录查询月计划用水量(户号、初始密码均为水表号)。若登录异常,及时向市水利局或福建省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报备。

    二、指标生效时间:2023年1月1日起。

    三、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用水计划内的用水,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超过用水计划用水的,超过部分除除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外,还需按照下列标准缴纳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

    (一)用水量超计划10%以内(含10%)部分,加价15%;

    (二)用水量超计划10%以上至20%(含20%)部分,加价35%;

    (三)用水量超计划20%以上至30%(含30%)部分,加价80%;

    (四)用水量超计划30%以上部分,加价150%。

    四、如有疑义,可向晋江市水利局或福建省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595-68585858,0595-85667329。

     

     

    晋江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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