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30-0101-2023-00002
    • 备注/文号:晋司〔2023〕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5
    晋江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晋江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03-15 09:17

     

     

     

     

     

     

     

    晋司〔20234

     

     

    晋江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2023年晋江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大队)、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晋江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晋江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更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江实践的关键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6”专项攻坚行动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积极担当作为,扎实履行职责,着力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江实践,谱写“晋江经验”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从严治党,推动政治机关建设走在前

    (一)严明政治规矩。始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当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落实。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长期战略任务,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三个全面”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严抓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用好用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机关党支部、律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规范基础工作、规范组织生活,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积极探索打造富有晋江司法行政特色的支部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同频共振,创新“党建+”模式,实现党建、业务工作互融互促。

    (三)严管意识形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晋江市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定期研判、通报等制度。引领正确舆论导向,积极融入政法融媒体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晋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讲好晋江司法行政好故事,传播晋江司法行政正能量

    二、坚持统筹谋划,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走在前

    (一)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金字招牌”。大力推进法治晋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起点,贯彻落实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方案,认真抓好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研究,提炼总结“晋江经验”中蕴含的法治意涵与法治精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加快推进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合作协议落实落地,共同打造晋江市法治建设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定期选派优秀法学专家、学者参与我市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案件评估等工作,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把关护航。

    (二)抓紧抓实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牵头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出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重要措施,积极配合泉州市局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整改工作。推动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设置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制度,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三)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能。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认真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迎检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进基层”行动以及“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千人进万企”等主题活动推动“蒲公英”普法志愿活动向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法治文化阵地等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知识,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

    (一)深化政府法律事务服务。扎实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提升合法性审查(审核)率、备案率,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扎实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和审查工作,定期选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活动,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优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优化复议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纠错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抓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贯彻,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健全案件审理机制,探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快速高效办理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实地调查取证制度和听证机制。全力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坚持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党组第15次扩大会议精神,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工作,严格执行《晋江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定期通报我市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过建立备案提醒、信息共享、约谈等工作机制,抓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的落实,实现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优化行政诉讼“双率”,全面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抓好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工作,提高各部门持证率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达到规范行政权力、严格执法程序、惩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的目的。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清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不规范等问题,倒逼行政执法单位改进执法方式,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创新高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走在前

    (一)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重大矛盾风险突出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全力配合市委政法委加快推动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体运行,将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嵌入网格,加大人民调解基层治理穿透到户工作力度大力推行“网格+调解工作机制,构建网格调解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指导相关市直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以非诉方式和手段化解行政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两代表一委员”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扎实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和等级评定工作积极参与泉州市局“三比三看”和“人民调解为人民解难题”竞赛活动,探索推广调解工作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打造更多具有晋江特色“枫桥”品牌。

    (二)加强重点人群管控。认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原则,以实战实效为引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监管为载体,加快打造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力争建立“功能设置科学合理、装备设施配套齐全、工作队伍健全稳定、智慧融合深入应用、管理运行规范有序”的智慧社区矫正中心,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突击走访等日常监督,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警示教育。聚焦平安建设重点人群,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动态研判机制,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培育打造安置帮教过渡衔接基地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推动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八进”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认真抓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加强“法律明白人”骨干集中轮训,推动“法律明白人”带领村(社区民共同遵守村(社区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发挥“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作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有序推动乡村依法治理工作,因地制宜推进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夯实基层普法,护航乡村振兴。

    坚持法治为民,推动法律服务建设走在前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嘱托,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依托“党建+”邻里中心,打造“法律援助+仲裁+调解”示范点,探索村(社区)法律顾问入驻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保障能力。积极打造有“温度”的家事综合公证服务体系,积极开拓远程视频办证服务,加大代办认证业务力度,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化公证服务需求。

    (二)推动法律服务行业有序发展。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大力提升全市法律服务行业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水平。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业能力和执业道德。

    (三)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认真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深度融合“互联网+”法律援助与异地受理协作机制,推行法律援助“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推动实现法律援助“全省通办”。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畅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让法治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深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提升受援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固本强基,推动基层基础建设走在前

    (一)全面推进司法所硬件建设。坚持将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首要位置,通过搬迁、扩容等方式,推动全市19个司法所建设均衡发展、升级改造、全面达标,实现司法所“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职责明晰化、业务便民化”。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建设三年行动,19个司法所要立即行动,制定本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定期报送工作进度,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2023年要重点打造以永和司法所为代表的规范化建设典型,力争永和、安海、池店、东石等4个星级达标所实现提档增星,其他有符合条件的司法所争取创星级,不断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

    (二)大力提升司法所工作质效。坚持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督办,以政治素养、业务水平、队伍建设、保障能力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四大提升工程”,积极组织参与泉州市司法所“强基础、展亮点、创品牌”活动,加快打造司法所建设标杆样板。定期召开司法所季度例会,专项听取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研究协调难点堵点问题。健全完善司法局季度、年度综合工作考评制度,动态调整考评目标,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

    (三)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指导司法所充分发挥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推动司法所主动当好镇(街道)党委政府参谋助手,整合人民调解员队伍、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治力量,引导群众和各类利益群体合法表达诉求,为镇(街道)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坚持严管厚爱,推动法治队伍建设走在前

    (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大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狠抓正风肃纪,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个人事项报告等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坚持以政治标准统领干部“育选管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优秀干部锻炼培养选拔,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有地位。推进干部综合能力提升计划,紧跟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形势变化,创新训练内容及方式,不断加强干部政治历练、业务训练、实践锻炼、斗争锤炼,与时俱进加强知识更新和观念革新,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

    (三)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坚持以制度执行到位提升工作效能,严格抓好《晋江市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2022)》落地执行,将工作落实情况和制度遵守执行情况纳入日常考核指标,作为干部考核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不断推动整体作风转实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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