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30-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晋司〔2020〕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3
    晋江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晋江市司法局 时间:2020-03-30 10:12

    晋江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大队、处、中心)、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泉州和晋江市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等三大平台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一)准确把握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决策要求,主动对接疫情防控指挥部法律服务需求,为拟出台的各项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规范性文件、通告和疑难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建议。

    (二)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面向社会公开17位公益律师联系方式,主动对接企业和群众法律需求,发挥专业优势,靠前服务,为抗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劳动用工、合同履行、劳资纠纷等问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意见,参与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帮助企业和群众共克时艰。

    (三)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作用,指派专人加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线轮值工作,对涉及疫情的法律咨询问题,即时回应、迅速反馈。及时梳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有针对性地整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能会遇到的复工复产用工、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民商事合同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的答复,以备企业和群众咨询。

    (四)依托“法治晋江”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提供“24小时×7天”实时在线的互动性公共法律咨询服务。10分钟之内,系统自动安排至少3名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群众可以不限次数免费追问,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全天候不掉线”,满足社会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二、大力推行法律援助和公证事项“预约办”、“掌上办”

    (一)引导群众尽量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关注“法治晋江”公众号,进入“法律服务”菜单栏,点击“法律援助申请”,线上申办法律援助。

    (二)鼓励群众通过“法治晋江”公众号,查看各类公证事项办证指南,进行公证办理在线预约、预审。

    (三)发布“法治晋江”公众号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在线申办操作指引,方便群众查找、了解相关办理流程,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服务工作

    (一)开通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事务,以及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人员提出的法律援助需求,优先受理、加速办理。因退票、租赁、劳动关系等与疫情相关的法律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案件范围,并予优先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等无需提供经济状况证明。对时效将至的紧急援助案件实行“容缺受理”机制,采取先受理后补充材料的方式,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出行麻烦。

    (二)推出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等公证事项“最多跑一趟”服务。主动为企业因疫情造成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如期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提供不可抗力、证据保全等公证服务。配合有关部门,为打击哄抬物价行动提供证据保全公证服务。全面推行EMS速递送达公证文书,让群众少跑路,降低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四、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在晋江经济报上连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推送“众志成城、依法战疫”微信公益宣传海报, 定期发布防控疫情微信推文,并在晋江机场站前广场投放防控疫情法治保障普法公益广告,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读本》,积极引导公众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抗疫,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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