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3-13
    晋江市工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公示公告、规章制度、计划总结
    时间:2009-03-13 00:00
     

    晋江市工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商综[2007]549号)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政办[2008]257号)的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几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31日起20081231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工商红盾信息网”门户网站(www.qzgs.qz.fj.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晋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邮编:362200,电话:82005569,邮箱:jjsgsj@126.com)。

    一、概 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成立了晋江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金育任组长,副局长杨清国、黄永豪、刘奇斌、高万里和纪检组长叶子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检查大队、12315投诉台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布置阶段工作任务,引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挂靠本局办公室,相关科室(队、投诉台)指定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的操作落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情况

    2007年底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闽工商综[2007]549号)精神,参照泉州市工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要求,制定《晋江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于2008131日前完成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指南》和《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本局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获取途径、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以及监督方式。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制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管理办法(试行)》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机构、工作职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科室分工、内部工作流程、信息送审办法等,并制定一套政府信息公开的处理告知文书,为日常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确定红盾网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考虑到泉州市工商局红盾网已为各个县级局预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节约物力资源,我局不再独立开设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即以泉州工商红盾信息网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渠道。此外,在市局机关一楼办公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自助查询区”,方便企业、群众查询信息。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的公文起草流程。在起草公文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办人拟稿→科室科长(主任)核稿→分管领导审稿→局领导签发”的程序进行,对公开属性及保密属性实行层层把关。二是制定主动公开信息流程。严格按照“科室信息员拟定信息→科室科长(主任)审核→分管领导签发→信息员发布信息”的程序进行,并自新信息生成后15天内在泉州工商红盾信息网站的“晋江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栏目发布。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三是制定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严格按照“办公室受理申请→局长批示承办科室→科室拟定信息→分管领导签发→信息员对外答复”的程序进行,并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四是制定信息公开协调流程。分为:向有关行政机关请求沟通、确认政府信息和有关行政机关请求本局确认政府信息两种情况,规定各科室的沟通、答复职责。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学习培训进行工作部署,以文件形式成立领导小组和明确工作分工。二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召集科室负责人、信息员共同研究制定本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安排。三是开展网络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提高信息主动公开和保密意识。四是指派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晋江市政府组织收听收看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视电话会”和省工商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提高工作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止20081231,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

    ——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2.7%

    ——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4条,占30.6%

    ——工商业务类信息44条,占39.7 %

    ——公告信息类信息21条,占18.9%

    ——行政性收费类信息5条,占4.5%

    ——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类信息3条,占 2.7%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1条,占0.9%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我局始终坚持便民、为民原则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共梳理2003年以来历史类信息2条,并自200831开始公开本局出台的有关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工作动态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政府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及时主动向公众、企业及社会各界公开,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二)公开形式

    1、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依托泉州市工商红盾信息网(www.qzgs.qz.fj.cn)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在网站晋江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一级栏目下开设:职能概况、内资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合同监督管理、公平交易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许可、商品展销会登记、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12315消费维权网络分布情况等34个二级子专栏,分类鲜明,方便普通大众查阅。

    2、公共查阅点:在机关办公楼1楼办事服务大厅建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安装42英寸液晶显示屏和电脑设备。

    3、其他公开渠道:利用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各工商所办事大厅等场所,设立专栏、显示屏、板报等形式实时公布我局的日常运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截止20081231,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0件、以电子邮件申请1件、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申请0件、以其他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根据泉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流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我局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定及时呈报局长指定相关科室承办,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反馈渠道,及时向申请人发送电子邮件反馈信息并电话告知申请人。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截止20081231,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20081231,我局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申请0件。

    六、工作人员、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0人,兼职人员为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自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投入费用13500元。其中,增设电脑6200元、液晶电视显示器6500元、其它800元。费用全部由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暂时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缺乏专职人员。此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而我局只有2名兼职人员,知识水平和思想认识都存在不足。二是缺乏政府信息查阅网点。由于经费紧张,无法在每个工商所设立查阅点,不利于公众查询。三是《目录》的编制不够完善,依申请公开目录没有编制,不便公众对照申请。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培训。主要是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和保密审查意识。二是要尽可能在每个工商所设立查阅点。在各工商所企业之家活动室或办事大厅设立自助电脑、触摸屏等,为群众提供查询便利。三是要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便于公众对照目录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八、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08123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08123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件。

    (三)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11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        公开信息数

    111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11

    送交档案部门公开信息数

    0

    其中:纸质文本数

    0

          电子文本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1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其中:(1)“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0

     2)“信息不存在”数

    0

       3)“非本部门掌握”数

    0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1)“免予公开范围7”数

    0

    12)“免予公开范围8”数

    0

    13)其它原因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技术原因不可知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附表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光盘)

    0

            5.复制费(软盘)

    0

    收费减免总额

    0

    其中:减免人数

    人次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3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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