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56-1830-2023-10077
    • 发布机构: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0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的通告
    时间:2023-03-10 17:14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的通告  

     

    各食品经营主体:   

      为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风险及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参考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

      二、排查对象 

      晋江市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及供校集体配餐单位。

      三、排查内容 

      第三方排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实地检查餐饮服务建筑场所布局、许可管理、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原料管理、加工制作、供餐、用餐与配送、清洗消毒、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和记录等情况,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三方排查人员着统一工作服,携带工作证。到达食品经营单位后,应亮明身份并出示《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服务委托书》,告知排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查看相关资料,向现场人员询问相关情况。

      (二)第三方排查人员按照《晋江市食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表》进行记录,并形成《晋江市食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查报告》,排查结果需食品经营单位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三)第三方排查人员将评估排查结果当场告知食品经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经营者整改落实,并适时进行“回头看”检查,实现问题闭环管理。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应立即上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及市局食品经营科。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以指导食品经营单位提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能力、减少风险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不得向检查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食品经营单位及现场从业人员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风险评估及排查工作,对现场排查结果予以确认,不得故意阻挠、妨碍、干扰排查工作,对故意阻挠、妨碍、干扰排查工作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三)各食品经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提交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

      (四)第三方机构开展业务时,应根据排查内容科学配备专业力量组成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排查。排查人员应做到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欢迎各食品经营单位及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排查工作,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敷衍、不履行任务等行为的,可来电向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85629936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