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56-2420-2023-10065
- 发布机构: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8
各酒店(旅馆)业经营者:
为确保公务员考试期间酒店(旅馆)服务价格相对稳定,保护群众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环境,现就规范公务员考试期间酒店(旅馆)经营者价格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保持酒店(旅馆)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商品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五、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住宿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六、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公务员考试期间酒店(旅馆)业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保持12315投诉举报专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查实存在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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