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0-2420-2025-00086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6
晋人社〔2025〕55号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相关施训机构: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泉人社文〔2025〕8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主题
(一)全国两会精神解读及2025年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8学时,例如:两会精神、习近平经济思想、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民营经济强省(6学时,例如:民营经济强省、县城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三)教育强省(4学时,例如:教育强省建设、职业教育发展)
(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4学时,例如: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和中国式现代化)
(五)高水平对外开放(6学时,例如:对外开放和产业国际化)
(六)银发经济(2学时,例如:人口老龄化和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则上不得另行开设其它主题的培训。如有必要开展其它主题的培训,应在完成上述主题30个学时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
(一)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二)培训时间
培训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底,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2025年学习任务。
三、培训方式
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线下形式,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选择推荐的施训机构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计算原则上线上培训每天不超过12学时,线下培训每天不超过8学时。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各继续教育基地、施训机构应做好课件审核工作,上线前应组织专家评审,把好文字关、政策关、意识形态关,确保课件质量;开展线上培训的,应采取相应防假学替学、防多视频同时播放、防拖曳进度等措施,并加入考试环节(不少于10道题),确保培训效果;不得开展直播等无过程性记录的线上培训。
四、 施训机构名单
为方便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从泉州市人社局推荐的以下8家在泉继续教育基地中选择组织、参加培训。
(一)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联系人:陈燕森,联系方式:18815990751。
(二)黎明职业大学,联系人:张贵评,联系方式:13599721768。
(三)泉州提高教育中心,联系人:林学民,联系方式:13600776971。
(四)泉州开放大学,联系人:傅伶澜,联系方式:18965526675。
(五)华侨大学,联系人:刘克敏,联系方式:13290860432。
(六)泉州技师学院,联系人:黄金平,联系方式:13805943096。
(七)泉州市科技培训中心,联系人:吴岚卿,联系方式:13859770860。
(八)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泉州分中心,联系人:邵妮玲,联系方式:13509350802。
五、有关要求
(一)教育与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其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另行发文部署。
(二)各主管部门请遵照相关要求,本着应培尽培原则,组织发动辖区和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其中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培训对象由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参训,非公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培训对象由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通知参训。
(三)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学员在完成公需科目培训的同时,还应注意参加其他专业课培训。
(四)各继续教育基地、施训机构拟开展面向晋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应提前与我局做好对接工作,并定期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过花名册,同时将花名册电子版发至邮箱:82002885@163.com,集中向我局申请验证。如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联系。
(五)各用人单位选择施训机构时,需注意与所选施训机构确认训后验证渠道。
联 系 人:陈晓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5-82002885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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