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4-2420-2025-10050
- 备注/文号:交办2025063
- 发布机构: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5
各沿海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渔业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9号)文件精神,围绕保障满足国内市场需求,重点支持水产养殖主产县大宗淡水及海水养殖产品就地加工,对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给予适当补助。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配备建设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支持我市内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优先支持提升潜力大、建设条件成熟、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建设,对水产养殖主产县大宗及海淡水养殖产品就地加工给予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地方水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以往年度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不得申请。
二、补助标准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支持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水产品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加工、灭菌包装等设备购置,每台设备补助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设备购置价格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时限
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向晋江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内容及拟申请补助金额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2.申报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进行核对,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电子邮箱(jjhyjj@163.com);
3.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要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5日
附件
2024年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
配备建设项目补助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及材料来源,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一)封面:“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配备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编报日期: 年 月 日”、“编报单位:******”。
(二)申报材料总目录(请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三)申请补助资金的文件(简单介绍有关情况)。
(四)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七)外文资料必须附上中文翻译。
(八)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根据所属类别还应提供以下材料:设备投建清单、投资设备的正式发票、合同,两年内不转卖的承诺书等。
封面:
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
设施设备配备建设
项
目
申
报
材
料
编报单位:
编报项目:
编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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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配备建设项目补助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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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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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盖章): 金额单位: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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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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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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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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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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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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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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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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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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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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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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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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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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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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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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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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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官方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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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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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完全真实有效,愿意对本申报材料的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郑重承诺,如申报失实或违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9号),将主动退回补助资金,接受法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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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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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配备建设 项目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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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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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盖章): 金额单位: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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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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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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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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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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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获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如有,请说明资金来源、年份、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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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在申报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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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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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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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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