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4-2420-2023-10028
- 发布机构: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31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8号)和《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平台申报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泉州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工作。经组织申报、现场走访、专家评审和验收等环节,现有福建省渔家翁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永丰渔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项目符合补助条件,现将泉州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拟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31日起至9月6日止,欢迎广大群众对拟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致电或以其他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85678152
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2023年泉州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汇总表
|
序号 |
申报单位 |
申报项目 |
补助标准 |
核定总投资 |
拟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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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 总净重(吨) |
贷款金额(万元) |
生产线建设投资(万元) |
(万元,抹零取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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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渔家翁食品有限公司 |
海洋产品生产线(奖补类) |
购置设备费用累计不低于50万元的,按购置费20%奖补,每个单位奖补上限100万元。 |
/ |
/ |
168.49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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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永丰渔业有限公司 |
远洋渔业企业运回水产品在泉州口岸补助 |
远洋渔业企业运回泉州口岸的水产品,按报关单净重,市级财政每吨配套奖补资金200元,全市奖补总额不超过1300万元。 |
3610.626 |
/ |
/ |
72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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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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