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民〔2023〕32号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2022年
民政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晋江市2022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6日
晋江市2022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泉州及我市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以“三提三效”行动为抓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精心谋划、精细操作、精准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2年,晋江市被民政部列为“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地区,1人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市民政局荣获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被列为省级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单位。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和民政工作的嘱托,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专著文献,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民政民生工作的生动实践与留下的宝贵财富,在全市民政系统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民生领域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二)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兜底保障更牢靠。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救助帮扶机制,将低保边缘家庭 667户1017 人以及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共6419户11043人全部纳入保障,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根据护理需求,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66元、1660元、2150元,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9657万余元;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摸排重残、重病、失业、低保“单人保”等9类困难家庭8005人次,纳入低保807人次、特困145人次,实施临时救助837人(户)次;持续开展“走百村、入千户、强宣传、促保障”活动,累计走访281村2132户。二是社会救助更精准。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全年发放临时救助金 866万余元,救助 12813 人次;深化“互联网+救助”工作,通过“晋力帮”平台申请救助2449户,核查实施救助156户,发放临时救助金47.78万元;深入推进“四帮四扶”工程,首次将“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帮扶服务范围,2022年确定164户帮扶对象,其中帮安居59户,帮就医101户,帮就学 92户139人;做好“四帮四扶”十周年宣传工作,组织编纂《兜起梦想》成果记录书籍,开展端午“一见‘粽’情”、图书馆十周年成果展示等活动。2022年我市社会救助改革工作典型经验获省委办公厅行文转发,救助相关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是未成年人保护和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障更有力。出台《晋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2022年工作方案》等文件,扎实开展“儿童关爱政策宣讲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培训等活动,实现19个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保驾护航;指导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在全市设立1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2022年,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获省民政厅行文推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2022年共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8537人次,护理补贴8679人次,发放金额达2770万余元;疫情期间,为全市10958 名低保、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发放200元防疫救助金。开展“爱晋江 暖心行动”,发放生活爱心物资11012份、“暖心防疫包”8939份;投入近100万元,为全市困难群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高困难群体抵御意外风险能力,防止“贫上加贫”。四是助力老区振兴更有为。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11个老区扶建项目获得各级补助6893万元;开展4次市领导现场办公,投入600万元支持4个老区村19个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推进老区振兴发展;投入500万元扶持2个老区镇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齐老区民生短板;给予东石镇塔头刘村、内坑镇黎山村等老区跨越发展重点帮扶村每村补助50万元;投入1106.5万元,为全市92个老区(基点)村33532名60周岁以上老人缴交城乡基本医保个人参保费用;全年2次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补助标准居全省前列;组织开展老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程,整理挖掘老区红色交通线等革命历史资料。
(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一是城乡社区治理更规范。出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推进村(居)委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全面查摆辖区村(居)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村(居)务公开及时、到位、全面;指导全市村(居)委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10个优秀村规民约,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深化全省近邻服务试点工作,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模式,完成10个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25个“微协商”试点及1个泉州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超额完成2022年度民生微实事项目建设任务,累计征集项目231个,建设项目141个;加大对新建社区建设支持力度,指导晓升社区、晋新社区等新成立社区建章立制;出台《晋江市住宅小区公益性配套服务用房移交和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验收、移交程序,进一步规范社区公共服务配套用房设置。二是社会组织发展更有序。深入推进“党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品牌创建,提升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牵头制定《关于设立陈埭镇村(社区)乡村振兴发展基金会的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指南,大力扶持培育城乡社会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核准成立登记社会组织58家,其中社区社会组织46家,枢纽型12家,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典型经验获省民政厅行文推介;加大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对86家社会组织开展实地行政执法检查,对77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引导注销13家“僵尸型”社会组织,21家进入撤销登记流程;完成19个镇(街道)服务枢纽规范化建设,实施8个“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成立全省首家“政校社”合作共建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专门学院—晋江市社会工作学院,发放各类人才补贴47.9万元。三是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更健康。积极动员慈善力量参与“爱心接力 同心抗疫”关爱新晋江人行动,累计接受社会捐赠1.52亿元。深入实施“慈善手拉手”行动,累计投入3479.13万元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恤病、助残助学以及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慈善活动,受益群众达4.27万余人次;建成“晋江慈善馆”,新增登记成立11家慈善组织,大力弘扬慈善精神、慈善文化,为我市推进共同富裕补短板做贡献。2022年,我市探索“政府引导、乡贤主导、各方配合、全民动员”慈善发展路径经验做法获民政部肯定、转发。
(四)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完善。一是养老服务发展更有质量。推动出台《晋江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工程建设,建成3个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1个长者食堂以及10个助餐点,按五星级标准改造提升2个农村幸福院;持续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线下服务对象近800 人,线上服务近2500人;积极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支持安海广济医院、腾达医院等2家民办医院内设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巡诊协议,有入住老年人的42家养老机构已全部签订巡诊协议;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梳理制定疫情期间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开展全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有序推进高龄补贴和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老年人高龄补贴“免申即享”,全年共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1585万余元,惠及26万余人次,发放特困(低保)完全失能护理补贴86万余元,惠及2895人次,相关工作经验获得省民政厅行文推介。二是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更有温度。提高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实现与档案部门婚姻档案信息共享,2022年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办件8855件,收养登记7件;开展“爱‘晋’万家”婚姻家庭辅导项目,成功举办“新时代文明实践——鸾凤和鸣幸福迎·文明新风晋江行”集体婚礼暨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启动仪式活动等婚俗改革宣传活动10场,颁证服务85场次,完成新晋家庭能力促进平台开发,倡导文明婚育新风;持续推进殡葬改革,搭建清明节“网上祭扫”平台,接待群众网上祭扫170万余人次;全面落实境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基本费用全免政策,全年累计为群众减轻负担570多万元;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寻亲工作,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5人次,成功寻亲35人次,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获省民政厅行文推介。三是行政区划工作更加扎实。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推进“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推动完成新塘街道晋新社区组建工作。新增道路命名10条、设置二维码门牌17353块,完成晋江与丰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及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界线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地名管理工作典型经验获省民政厅行文推介。
(五)民政自身建设主动担当。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创建模范机关为抓手,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过程。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持续推动模范机关创建,认真开展模范机关“一堂好课”活动,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2年市民政局4个党支部获评“五星先进基层党组织”。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涵养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出台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若干措施,着力打造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二是扎实开展“三提三效”行动。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重大项目,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突出“快、优、实”,抓好4个方面31项任务清单落实,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三是持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5家下属单位及10家养老机构全面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四是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0313”“0817”“1124”疫情中,先后选派党员干部职工88人次助力基层一线疫情防控。牵头成立全市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从严从紧抓好“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力保障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比如,主动发现机制不够健全,个别困难群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尚未纳入保障系统;部分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存在闲置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推进社会组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需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社工站队伍的专业能力还需要加强培养;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足,治理方式比较单一,五社联动还不够扎实,大型社区治理的痛点还没有破解。
二、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学常新“晋江经验”,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结合推进“晋享晚晴,幸福养老”“晋力救助,温馨五福”“晋心治理,五社联动”“晋善晋美,共享共富”“民生微事,晋邻和美”“饮水思源,晋显色红”“两岸同名,晋水乡愁”“ 海誓山盟,晋情永恒”等八个晋江民政特色工作,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职责,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江实践,谱写“晋江经验”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一)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完善“晋力救助”体系。一是优化困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推进“互联网+”救助工作,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率。投入1.13亿元做好全市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工作,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推进低保边缘家庭扩围提质。二是实施临时救助及救急难“再救助”工作。修订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提高救助金额,优化救助流程,完善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探索实施小金额或物资先行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三是持续推进专项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四补贴、三免费”低保配套措施,为全市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救助中的补充作用。四是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投入2000万元继续实施“四帮四扶”工程,深化“资金+物质+服务”的综合帮扶方式,为200户困难家庭解难纾困。五是提升服务机构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心理辅导、寻亲服务、护送返乡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救助服务质量。组织开展“6.19”开放日活动,坚持正面宣传,及时推广应用救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成效。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阵地建设。将育婴院打造为“养治教康+社工”于一体的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做实5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站。六是加强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保障特殊人群基本生活权益。做好2023年度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继续实施“福康工程”项目,为困难肢体残疾人适配康复辅助器具。
(二)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晋享晚晴”品牌。一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出台《晋江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建设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大数据、跨空间、全流程管控。更新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及服务标准,推动实现全市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定期巡访制度,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调整村级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补助政策,进一步严格养老服务机构批建与补贴管理,提高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率。二是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好省、泉州市和晋江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打造若干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3所镇级敬老院,10个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30所“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设施,新增养老床位超800张。实施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10个长者食堂、10个助餐点。投入504万元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线下服务1500人,线上服务6000人。三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完成5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强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工作,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机制,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精准做好完全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重阳节慰问发放工作,落实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补助,做好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相关工作,不断扩大福利供给,推进政策普惠。鼓励支持发展银发经济,培育养老新业态。四是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用“党建红”托起“夕阳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养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推动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运营。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到2023年底全市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不少于120所。开展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奖补机制,吸纳壮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监管,推动闲置养老服务设施逐渐盘活,稳妥解决养老机构备案问题,加快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创新“晋心治理”模式。一是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开展村级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规范村(居)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决策制度、村干部离职及补选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等制度。开展大型社区及新型社区调研,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围绕“党建+邻里中心”建设要求,以社区共建共享共治为目标,探索构建以近邻党建为引领,以政府集约供给为支撑,以协商议事为平台,以民生微实事项目为助力,以“五社联动”为实践的城乡社区近邻服务体系,构建“15分钟”便民服务圈。实施100个民生微实事项目。开展12个共建共享创新治理项目,培育10个小区“微协商”示范点、通过持之以恒地“微治理”,逐步实现“晋邻和美”社区局面。二是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深化“互联网+”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实施社会组织“诚信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集服务、培育、管理、示范于一体的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公示制度,加快“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深化社会组织财务抽查审计,重点对48家慈善组织进行专项财务审计,推动社会组织财务规范运行。选取8个镇(街道)实施“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提升19个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运营水平,培育8个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点。修订出台《晋江市社会工作专业培育扶持若干意见》,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优秀人才,壮大社工人才队伍。举办第三届晋江市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创投大赛,评选一批社工之星、社工优秀服务案例,打造晋江社会工作服务品牌。三是稳步壮大公益慈善事业。实施阳光慈善行动,制定出台《晋江市慈善捐赠管理指引》《晋江市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实施“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精准对接一批困难群众慈善需要,广泛开展相关慈善项目或活动,打造“晋善晋美,共享共富”品牌。探索“互联网+慈善”模式,推广“福建慈善手拉手”信息平台,强化慈善数字互联,推动慈善供需对接,提高慈善资源配置效率。出台《晋江市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鼓励发展新型、专精的“基金会”慈善组织,鼓励支持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战略,在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上打开新局面。启用“晋江慈善馆”,弘扬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提升全民慈善意识。
(四)加强社会事务工作,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一是推进老区振兴发展。继续实施《晋江市扶持革命老区村建设三年规划(2022年-2024年)》,将老区发展融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市领导老区村现场办公、老区村建设专项补助、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补助等制度。规范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政策,落实革命“五老”及遗偶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老区宣传,讲好老区“三个故事”,弘扬传承“老区精神”,做好非文物革命遗址和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深化拓展“阳光1+1”牵手行动成果,引导社会组织全面参与乡村振兴。二是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深化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创新推广“海誓山盟,晋情永恒”试点示范工作,挂牌设立婚俗改革宣传基地,举办家风家训访谈宣传活动。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健全一站式、多元化婚姻家庭服务机制,应用“互联网+”服务,推广晋江市新晋家庭能力促进平台,助力打造和谐幸福家庭。持续推进大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镇村级骨灰堂管理。持续推进殡葬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非法从事殡仪服务车辆整治力度。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培育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协调及指导作用,协助推进臻安殡仪及配套设施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公民身后一件事”顺利实施。三是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水平。深化民政部“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创建工作,扣紧“两岸同名”这个主题,拓展“晋水乡愁”地名文化影响力,启动晋江市地名文化故事编纂,拓展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内涵。持续推动地名管理规范化建设,编纂《晋江地名故事》《晋江地名志》,加强地名信息常态化更新完善,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地名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助推经济文化发展。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创建模范机关、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深入实施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开展的“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宣传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民政法治工作保障。三是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乙类乙管”防控要求,扎实做好“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疫情防控和保障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谐共治执法年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会商机制,持续巩固安全生产“零事故”。四是强化舆情应对处置。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制定完善应对预案,夯实群防群控舆论基础。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化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优化提升“一件事一次办”和民政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六是提高民政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筹建进度,开展“十四五”民政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深化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互动,激发精神文明创建活力。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效能管理、新闻宣传、公文处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保密工作、信息公开、档案等工作。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人才队伍。
|
抄送:泉州市民政局,晋江市委办、政府办,吴尊意副市长。
|
|
晋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