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0101-2020-00056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20〕8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04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领域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晋江市民政局 时间:2020-11-18 15:42
     晋政民〔202087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领域应对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根据泉州市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政领域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民防控办〔202010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订了《晋江市养老机构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晋江市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晋江市殡葬服务机构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晋江市救助站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晋江市社区(村居)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江市民政局

    2020 11 4

     

     

     

     

     

     

     

     

     

     

     

     

     

    晋江市养老服务机构应对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和行业管理的通知》(闽民养老明电〔202021号)、《关于加强重点场所岗位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126号)、《关于分解落实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主要任务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127号)、《泉州市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泉民养老〔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继续压实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要坚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不变,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抓紧完善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构。要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联防联控、统筹调度,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做足应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及时应对处置。要强化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压实一线两重点责任,指导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落实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各养老机构要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统筹抓好日常工作和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举措

    (一)落实健康监测管理。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力度督促指导落实辖区内养老机构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小组,履行安全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动态监测,每天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一经发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二)加强人员管控措施。各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做好人员管理。各养老机构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执行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来访接待室、隔离观察室等场所、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如发现探访人员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应拒绝其探访。同时要有组织、分批次开展老年人户外活动,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及时转移老年人注意力,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三)落实核酸监测检测。各镇(街道)要切实发挥核酸检测支撑作用,落实管理、指导责任,做细做实辖区内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摸排登记工作,根据检测频次及时更新检测对象,并有序组织重点岗位人群到集中采样点采样。要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应检尽检措施,并按规定做到4周落实1次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养老机构对新入住老人和新入职工作人员要落实排查评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切实加强八闽健康码的使用。

    (四)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各镇(街道)要及时调整防控工作小组,履行安全责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各养老机构要立足秋冬季疫情防控需求,做好防疫物资各项准备,要以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的需求量为基础备好60天防控物资,每半月补充一次,常态化保持防控物资不少于45天储备量。储备品种以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为主,同步储备适量的防护目镜、防护帽、鞋套和手套等。要预留观察房间、隔离备用房间(设置在人流不密集、通风、有独立厕所的房间),供急性发热、咳嗽或咽痛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有症状的老人应及时予以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老人。对于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人员,应及时隔离送医,同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和卫生防疫部门及市民政局,请求指导处理疫情,并协助开展相关防控处置工作。

    (五)普及疫情培训与演练。各镇(街道)在组织各类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时,应将辖区内养老机构的防疫知识与技能需求考虑在内,制定实用可行的培训课程,并将养老机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全面提升辖区内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处理能力。在组织疫情防控演练时,也应将养老机构列入重点场所进行组织,提升防控效果,做到群防群控。各养老机构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行动,加强工作人员和入住人员流感防控的知识教育,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定期开窗通风,备好环境消杀物资,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消杀,并做好消杀记录,保持机构环境卫生。

    三、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各镇(街道)要以高度负责、认真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导则或防控指南要求,指导养老机构做好预案完善、安全管理、物资保障、隔离区域设置等应急响应准备,加强对养老机构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提升防控处理能力,保障入住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要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热点敏感问题以及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应对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并妥善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养老服务秩序。

     

     

     

     

     

     

     

     

     

    晋江市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

    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和我市关于秋冬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做好我市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秋冬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加强重点场所岗位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126号)、《关于分解落实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主要任务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127号)、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晋江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晋冠防控办〔2020250号)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救助保护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慎终如始地高度重视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毫不放松抓好秋冬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增强大局意识,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积极稳妥做好机构内秋冬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机构内养育儿童、工作人员及进出人员管理,确保机构安全、儿童健康。

    二、具体措施

    (一)完善指挥体系。要坚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不变,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抓紧完善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构。要及时制定机构秋冬防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联防联控、统筹调度,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做足应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及时应对处置。

    (二)加强防控宣传。要通过发放防控宣传单、播放宣传视频、讲解防范病毒传染知识、加强引导个人卫生防护等方式在机构内宣传秋冬疫情防控知识,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员工和儿童疾病防控的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严格日常防护。机构内要定期开窗通风,备好环境消杀物资,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消杀,并做好消杀记录,保持机构环境卫生;每天开展体温检测、观察询问并做好登记,切实做好健康监测管理;要落实对新入机构内的儿童和工作人员的排查评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加强八闽健康码的使用;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落实来访接待室、隔离观察室等场所,对欲入机构内人员有发热、咳嗽或咽痛等症状的,应拒绝其探访;要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备好60天防控物资,每半月补充一次,常态化保持防控物资不少于45天储备量;应预留观察房间、隔离备用房间(设置在人流不密集、通风、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供急性发热、咳嗽或咽痛的对象隔离治疗使用。

    (四)强化护理规范。按要求开展儿童护理,做到刷牙、喂饭等护理环节前均用消毒洗手液对手消毒,均戴口罩。规范护理流程,不得多名儿童同时使用一套餐具,减少儿童感染几率。加大儿童医疗救治、日常康复监测力度,减少儿童发热现象发生。重视加强员工和儿童心理调节,通过收看电视、播放音乐等方式纾解焦虑恐惧情绪,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五)加强预案督导。要加强对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好预案完善、安全管理、物资保障、隔离区域设置等应急响应准备,加强机构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提升防控处理能力,确保儿童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晋江市殡葬服务机构应对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秋冬季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泉州市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政领域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严格落实秋冬季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加强密集人群管控,落实核酸检测制度,努力确保殡葬服务机构内工作人员及治丧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压实秋冬季疫情防控责任,各殡葬服务机构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机构内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制定本机构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落实物资储备,保持45天以上的储备量。组织实时监测和防护,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并协调物资、人员及紧急事件处置。

    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应由殡葬服务机构负责人、重点部门负责人及负责隔离的专管人员等组成。

    三、殡葬服务机构应加强对工作人员、治丧家属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让全体人员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危害、临床表现、传播途径、防护措施;要对殡葬服务机构内部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全员培训,确保全体人员熟练掌握口罩的佩戴方法、六步洗手法、应急预案及紧急事件处置流程。

    四、殡葬服务机构要做好工作人员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配备防护物资,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如本区域为中风险地区(及以上)时,接运遗体和火化人员必须着防护服、护目镜;进入办公区域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工作;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注意通风,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勤洗手、多饮水,进食前、如厕后及时洗手。

    五、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就餐管理和防护。疫情防控期间,机构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供餐模式,实行分餐制度,使用公筷,疫情防控升级时提供快餐式盒饭,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避免因取餐出现排长队等人员聚集情况;加强对取餐和确需在食堂就餐人员的引导,排队取餐应保持一米线距离,严格控制食堂就餐人数,避免人员密集就餐;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加强对食堂管理,严把原料采购关,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熟食混用,避免肉类生食,熟食应煮熟煮透;食堂应开窗通风,每日消毒,餐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餐余垃圾,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六、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场所消毒工作,在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下,规范消毒方法及步骤,做到日消毒与趟消毒相结合。

    七、疫情防控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应告知举丧者在治丧期间遵守以下事项:

    1.缩短治丧时间。治丧时间不超过3天,如遇疫情发生的区域,治丧时间由当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2.缩减治丧规模。控制吊唁人数,减少人员聚集;不提供聚餐伙食,在治丧区可提供快餐式盒饭,分散用餐,不聚众泡茶、打牌等;不举办人群聚集的法事和相关民俗活动;不举办大规模出殡前祭拜活动;控制送殡人数、游丧阵头。

    3.加强防疫工作。举丧者在治丧期间要建立访客登记表,对所有治丧人员信息逐一进行登记,患有感冒、咳嗽、发烧症状者不得参与治丧;吊唁人员不得在治丧场所久留;每天对治丧场所至少进行两次消毒,治丧结束后对场所开展全面消毒。

    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实行措施。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死亡后,由民政部门接到卫健部门通报后通知殡仪馆做好遗体接运、火化等准备工作。

    2.殡仪馆凭医疗机构完成遗体卫生防疫处理及开具死亡证明后接运遗体,并取得医疗机构在遗体交接单中注明已进行卫生防疫处理和立即火化的意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亲属拒不到场或拒不移送遗体的,由医疗机构、殡仪馆进行劝说,劝说无效的,由医疗机构签字后,将遗体交由殡仪馆直接火化。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运送不得交由除殡仪馆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办。殡仪馆安排专职人员、专用运尸车到医疗机构指定地点,按指定路线将遗体转运到指定的专用运尸车上运至殡仪馆。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殡仪馆设置临时专用通道,由殡仪馆专职人员将遗体直接送入专用火化炉火化。遗体不得存放、探视,全程严禁打开密封遗体袋。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火化结束后,由殡仪馆服务人员捡拾骨灰,并出具火化证明,一并交亲属取走。家属拒绝取走的,按照无人认领骨灰的相关规定由殡仪馆负责处理。

    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运输车辆、设备工具、火化车间、遗体停留区域等交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严格消毒,对殡仪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7.殡仪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理情况及时登记和存入业务档案,处理情况应及时向本级民政部门报告。

    8.在各县(市、区)内死亡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应当就近火化,不得采用埋葬或其它保存遗体方式,不得移运。本县(市、区)以外地区死亡的新冠肺炎患者遗体不得进入本县(市、区)域,按照就近原则就地火化。

    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死亡后,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和利用遗体进行其它形式的治丧活动。

    10.少数民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遗体必须就地火化。火化后骨灰可按照民族习俗进行安置。

    11.在华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士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境内死亡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遗体必须就地火化。火化后的骨灰可按死者家属意愿运输出境。

    12.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包括采用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员)的遗体,按照疑似从有的原则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13.遗体接运、火化等相关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结算。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市民政局殡葬事务中心联系沟通汇总上报泉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和实际工作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晋江市救助站

    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晋江市救助站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应对秋冬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129号),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晋江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晋冠防控办〔20202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健康使命,切实做好救助站工作人员和求助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

    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在前期联防联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优化抗疫方案。针对秋冬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救助站内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时监测和防护,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并协调物资、人员及紧急事件处置。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先、依靠科学、依法处置、公开透明、群防群控的原则,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努力确保救助站内受助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受助人员的防护知识宣传引导,让全体人员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的危害、临床表现、传播途径、防护措施;加强救助站内部人员防护知识全员培训,确保全体人员熟练掌握口罩的佩戴方法、六步洗手法、应急预案及紧急事件处置流程。

    (四)分级分类,精准施策

    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实施高、中、低风险差异化的防控策略。

    二、具体防控策略

    (一)及时发现

    严格核实身份信息。求助人员进站时,要进行体温检测、检查通行记录及是否有健康码,要加强中高风险重点地区来人员的管理,及时发现、报告可疑苗头。

    (二)快速处置

    落实早隔离措施,对没有健康码或者来自中高风险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进行14天的单间隔离。对观察期不满14天要求离站的对象,要及时安排核酸检测,确定其未感染后按规定办理离站。

    凡进站人员一律检测体温,由值班人员进行检测登记(人体正常体温在36℃至37℃之间),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站领导(37℃至38℃为低度发热38.1℃至39℃为中度发热. 39.1℃至41℃为高热. 41℃以上为超高热),采取隔离措施(将该对象单独放置站内的隔离观察室),并报120及时送医治疗,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备上级有关部门。

    实时监测站内受助人员身体状况。对在站人员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要立即转入单独的隔离观察室观察或者送医检查治疗。

    (三)应对准备

    隔离场所准备:应准备好符合疫情防控需求的隔离的房间,随时启用。

    定点医院准备:应指定专门的医院作为集中收治医院,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送医诊断治疗。

    物资储备:应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确保防控物资的储备量至少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三、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全面落实戴口罩

    救助站的所有岗位人员都必须落实戴口罩上岗制度。

    (二)做好消杀工作

    严格落实受助人员生活区域保洁消杀工作,做好服装、寝室、寝具、卫生间、洁具的清洁消杀;对受助人员宿舍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禁止出入。

    (三)严把食品安全关

    做好厨房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清理厨余垃圾,严格碗筷清洗消毒,杜绝细菌病毒滋生,防止病从口入。

    (四)开展培训演练

    及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晋江市村(社区)应对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村(社区)精准防控七个毫不松懈要求,牢牢把住社区防控这个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巩固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成果,制定应对村(社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形势

    当前,全球疫情蔓延总体仍处于大流行早期阶段,境外输入风险难以避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但是个别地区仍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的风险,加上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强和传播隐蔽等特点,秋冬季各类常见呼吸道疾病流行,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防控难度。

    村(社区)是疫情防控主阵地主战场,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秋冬季疫情防控作为村(社区)日常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及时采取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防控措施,将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再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毫不松懈筑牢社区防控关口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报告。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多渠道开展监测和多点触发预警,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发挥村(社区)疫情防控主阵地作用,实施精准排查,落实四早要求。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责任人,组织卫生服务人员、驻村(社区)民警、网格员等,主动开展巡查搜索。要汇总分析疫情线索,及时分类信息,报送至相关村(社区)进行核实。对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将其规范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断排查。

    二是提高精准管控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的精准防控作用,进一步优化村(社区)网格划分,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城市社区健全社区网格工作站小区网格服务站楼栋志愿服务站三级主网架构,农村社区健全村网格工作站自然村网格服务站村民小组志愿服务站三级主网架构;同时,发挥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物业管理公司联动机制协同作用,协同构建起社区防控的辅网,确保防控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要认真落实群防群控要求,进一步壮大以村(社区)两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医务人员为主体、下派干部职工、基层民警、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防控工作队伍,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协同防控,引导和激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服务,夯实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层基础。要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号召青年党员、退役军人、广大乡贤等加入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服务工作。以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试点为依托,扩大社会工作服务覆盖面,切实为有需求的社区居民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线上线下服务。

    四是有序开展环境消杀。统筹推进村(社区)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结合预防登革热、手足口病等季节性传染病,广泛发动村(居)民参与清洁家园活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社区要建立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定期清洁消毒机制,加强对社区活动中心、老人(儿童)活动中心、公共健身设施、垃圾厢房、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的保洁消杀,及时制止在公共场所随意宰杀活禽行为;农村社区要强化三边三节点(山边、路边、水边,城镇中心节点、群众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卫生盲区和死角;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等要强化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各镇(街道)根据村(社区)实际,组织环卫工人或卫生保洁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毒杀虫工作,也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社会机构做好消杀工作。

    五是开展文明健康倡导。提高群众科学防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科普力度,引导公众进一步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推动这些简明有效的防护措施固化为行为方式和社会风尚。引导公众注意食品卫生,动员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海报、传单、广播等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常态化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教育,实施组织村(社区)在线讲座等健康传播活动。

    六是做好疫情应对准备。各镇(街道)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社区内人员、特别是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摸排和健康监测工作,用好社区微信群、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加强个人健康防护,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继续坚持前期有效经验做法,做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强化八闽健康码推广应用,形成广泛使用和认同八闽健康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不断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各镇(街道)要掌握所辖村(社区)情况,针对人力、资金、物资、权限等短板,强化综合保障措施。支持村(社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物资储备和日常维护,确保防控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梳理社区事务权责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居民需求的有效对接。结合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证明盖章事项清单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是着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社区为民服务能力。要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的村(社区)两委、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的措施,保障村(社区)防控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折不扣兑现补助和工伤待遇。

    三是继续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将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纳入社区十个一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实现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全覆盖。以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建设基地,同时结合媒体平台(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便捷化的服务。构建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居民五级网格管理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覆盖的社区管理格局,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做到管理在网上提速,服务在中提效。

    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是我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阶段性重点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抓手,并纳入年度强基促稳工作大盘,各镇(街道)务必压实秋冬季疫情防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有备无患、认真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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