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民〔2020〕28号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开展“百社解千难”社会组织
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各相关社会组织: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事业,挖掘社会组织帮扶潜力,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现将《开展“百社解千难”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晋江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8日
开展“百社解千难”社会组织助力
脱贫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为引导和发动我市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事业,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助力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发展、壮大组织自身,决定开展“百社解千难”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即在全市范围内动员100家社会组织与若干村(社区)结对共建,同时与村(社区)相对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发挥社会组织在整合力量、调动资源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助力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百社解千难”活动的重要意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决胜更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现实途径。全市社会组织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从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从帮助村(社区)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秉持自愿原则,组织发动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选择需要帮扶与合作的村(社区),与帮扶村(社区)、相对贫困户积极开展结对共建、帮扶活动。同时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有针对性地选择需要帮扶的民政服务机构挂钩帮扶,进行精准滴灌、春风化雨,解除困难。
(二)因地制宜。根据帮扶村(社区)的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以及社会组织自身优势等,因村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探索村社合作共建、帮扶贫困户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开展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共同发展。积极探索“百社解千难”活动新模式、新机制,社会组织与帮扶村(社区)建立紧密的链接关系,做到优势互补,共建共荣,共同发展壮大。
三、主要目标
(一)构建一批结对合作模式。各镇(街道)在本辖区内选择若干村(社区)报市民政局统筹联系安排结对帮扶合作社会组织,各镇(街道)组织社会组织与村(社区)签订“一对一”的帮扶和合作协议,参与帮扶合作村(社区)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发展。通过为期一年的合作帮扶活动,总结经验形成一批结对典型,并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形成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常态化,实现贫困人口动态清零目标。
(二)帮建一些基础设施。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金、技术、人才、资源优势,帮助合作村(社区)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资金、项目支持,鼓励社会组织采取直接捐赠、设立扶贫公益基金等方式,援建村(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农村道路、水利基础设施。原则上,各镇(街道)慈善协会(基金会)、村(社区)慈善协会以及各镇(街道)教育发展促进会(基金会)2020年度有定向捐赠村(社区)项目的,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认真摸排,推荐作为村社结对合作单位。
(三)安置一批贫困人口就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发动单位会员或链接各类企业为帮扶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
(四)带动一批贫困户创业。鼓励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积极为贫困户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信息服务和创业渠道,帮助一批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脱贫致富。
(五)扶持一些村集体经济项目。根据合作村(社区)的资源特点,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原则,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帮助村(社区)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一村一品”发展目标。原则上各镇(街道)商会要挂钩一个村(社区),鼓励优先选择与老区村结对,发动单位会员开发结对村的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双赢互利”。
(六)资助一批低收入的贫困户。以在校学生、重病患者、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为重点,对贫困户开展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公益扶贫活动。倡导志愿扶贫,充分发挥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作用,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贫困人口提供心理疏导、生活帮扶、能力提升、权益保障等专业服务,为贫困妇女、青年提供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就业援助、生计发展等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0年4月至5月)
1.做好调研和摸底。4月30日前,市民政局和各镇(街道)实施帮扶合作村(社区)和社会组织需求信息的调研、采集工作,确定若干个的村(社区)和不少于100个自愿参加活动的社会组织,形成供需目录。
2.双向选择结成对子。5月15日前,市民政局和各镇(街道)加强协调对接,指导村(社区)与社会组织共商结对事宜。
(二)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
1.召开部署会。5月中旬,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级责任,组织双方签订结对协议书,推动活动向有形化落实。
2.细化工作目标。积极探索社会组织+村(社区)合作模式,每个结成对子的社会组织和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研究选定1-2个合作项目,联合确定合作的形式与机制,共同拟制合作的方案,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3.督促检查帮扶。强化各级职能,采取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终验收的方法,全程跟进、全程指导。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指出并指导改进;对于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推广,利于各结对社会组织与村(社区)相互取经,共同发展,促进活动出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市民政局全面评估总结“百社解千难”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选定若干对有代表性的村社共建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百社解千难”活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吴丽婷局长任组长,张连侨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民政局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组成,统筹协调推进“百社解千难”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由张连侨兼任办公室主任,承办“百社解千难”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主动争取镇(街道)党(工)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百社解千难”活动的重视和支持,各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要依托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和村(社区)两委,进村入户,摸清合作村(社区)的“家底”,摸清每个贫困户贫困状况及原因,因村制宜,因户而异,选准扶贫项目,与村(社区)共同商定具体的帮扶方案。各合作村社要按照合作方案的预期目标,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季度、落实到月,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百社解千难”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季度汇总、半年通报、年终评估”的工作机制,市“百社解千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切实加强指导,要及时掌握合作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按照 “时间表”、“任务书”,及时发现问题,开展督查调度。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每月5日前汇总填写《合作村社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到市“百社解千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广泛发动宣传。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微信、网络等新兴媒体,通过开辟专栏、设置专题等形式,加大对开展“百社解千难”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的的工作进展、帮扶合作成效和典型经验案例的宣传,营造全社会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激励机制。对帮扶成效显著的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时给予加分奖励,在政府购买服务和转移职能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社会组织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有尊重。
附件:合作村社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