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等8部门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
8部门关于印发“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
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三沿六区”违建坟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事〔2019〕1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1.民政局:牵头做好专项摸排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做好骨灰安放(葬)跟踪管理;
2.文明办:加强移风易俗氛围宣传,将无违建坟墓作为文明创建考评内容,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3.自然资源局: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占用耕地违建坟墓行为;
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5.农业农村局:协助相关部门核实整治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
6.林业和园林绿化局:监管加强林业执法监督,监管城市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及时查处毁林违建坟墓行为;
7.城市管理局:根据主管部门移送的相关情况,依法对违规占用城市公园和其他公共绿地建墓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配合住建部门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8.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建坟墓造成生态破坏的环境违法行为;
9.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对“活人墓”及“三沿六区”范围内的违建坟墓进行全面整治工作。
二、有关事项
1.核查核实阶段(2019年8月-11月30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核实情况,并填写《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核实情况统计表》,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2.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2月),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集填报《违法违规私建坟墓整治情况统计表》,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市民政局。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集汇总违建坟墓整治工作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3.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3月),各镇(街道)、有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重点看排查摸底是否遗漏、重点部位整治是否落实到位、生态恢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情况。
附件:福建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三沿六区”违建坟墓
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事〔2019〕140号)
晋江市民政局 中共晋江市委文明办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