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6-1021-2017-00133
    • 备注/文号:晋教综〔2017〕104号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22
    关于晋江市名教师2016-2017学年度履职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教师队伍管理
    时间:2017-12-22 00:00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晋江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管理规定》(晋政办〔2014〕158号)、《关于开展晋江市名教师2016-2017学年度履职情况与泉州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检查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7〕91号)等文件要求,晋江市教育系统名教师培养工程办公室组织对教育系统名教师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经单位审核、市级全面检查、纪检审查、公告公示,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单位对名教师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较前几学年度有较大提升,能够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搭建名教师发展平台,注重发挥名教师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能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制定考核制度,做好初步审核、初评和公示;大部分名教师能根据《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新版)》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师德育人、教育科研、辐射引领等方面任务;受检材料更完整、内容更充实。但也发现个别单位名教师管理不够到位,名教师个人主动履职意识不强,存在活动申报程序不明确、受检材料整理不规范、对《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新版)》特别是每年必完成项目的解读有偏差等问题。

    二、考核结果

    考核时,我市有各类名教师1788人,在各单位初审的基础上在进行全面检查。最终确认考核优秀的名教师208人,合格的名教师1494人,未评的名教师9人,不合格的名教师77人,其中不再纳入名教师管理对象的58人,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具体检查结果详见附件1

    晋江一中饶永祥20171月引进;丰光中学王样龙,西滨中学林美卿,南侨中学许鸳鸯,首峰中学吴贤集、杨辉玲,永和中学郭戊花,第二实验小学张琼玉等8人病假;南侨中学施静雅产假,以上9人因新引进、病假、产假等原因未参评,对以上9人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发放名教师特殊津贴。

    实验中学徐小兰、陈埭民族中学王少龙、磁灶中学寇焕杰、季延中学张振英、晋江一中王明玉、首峰中学许建南、安海幼儿园洪芸、成功中心小学许国富、西边小学李玉女、池店教委办蔡宗岩、旧铺小学魏黎川、浯潭小学林诗船、张林中心小学张贻升、希信中心小学曾惠屏、毓英中心小学王谊春、霞塘小学王成法、实验小学沈长青、安海中心小学曾永福、第二实验小学赖瑞芳、养正中学张丽华、第三实验小学吴建平等21位同志因退休、病退、辞职等原因不合格,对以上21人不发放名教师特殊津贴、不再纳入我市名教师管理范围。

    根据《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和《晋江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松熹中学李小红、松熹中学牛贤德、松熹中学许美醋、松熹中学张贻钦、阳溪中学魏艳香、罗山中学李清洁、南湾中学汪婉聪、英墩中学吴群芳、紫帽中学姚志宏、养正中学戴俊峰、养正中学王长新、养正中学曾加清、养正中学张子瑜、养正中学俞向斌、英林中学张爱华、毓英中学林丽婵、子江中学邹剑洪、安海职校施朝雄、华侨职校陈燕清、安海幼儿园王佩璇、安海幼儿园蔡冰冰、陈埭教委办郑贻祥、陈埭教委办叶彩云、龙林小学陈聪慧、东石中心小学蔡秀治、凉下小学许丽碧、玉峰小学王文亮、毓德小学吴建兴、光华小学李巨星、三和小学许丰庆、启文小学施晓初、衙口中心小学施奕山、阳溪中心小学童恬静、毓英中学叶兴生等34人因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不合格,对以上34人不发放名教师特殊津贴、不纳入我市名教师管理范围,对于我市认定的名教师取消其称号,对于上级认定的名教师称号在我市不予承认。

    根据《晋江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陈埭民族中学周飞、西园街道教育办杨志芳、安海职校李克勤等3人因“违反七种‘一票否决’情形”,对以上3人不发放名教师特殊津贴、不纳入我市名教师管理范围,对于我市认定的名教师取消其称号,对于上级认定的名教师称号在我市不予承认。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名教师履职的质效。名教师考核管理是我市名师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名教师年度考核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各单位要注重名教师履职的质效,严格行使一级管理的权利,重视名教师履职的时间节点和质效,引导名教师履职过程的职能发挥,充分发挥名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教学教研氛围,更好地促进校、园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校园文化建设。

    (二)关注名教师年度履职的重点。第二类“教育科研”中的3.课程实施,4.课程开发,5.课题研究,6.论文发表等四个项目每年必须至少完成一项。第三类“辐射引领”中的7.公开教学,8.讲座开设,9.主持主讲,10.指导教师等四个项目每年必须至少完成一项。

    (三)重视名教师履职情况的考核。名教师履职综合考核每两年一次。综合考核要求各级别名教师应完成规定的项目数量,重点关注以下四个必选项目:一是第6项论文发表;二是第4项课程开发或第5项课题研究其中1项;三是第7项公开教学或第8项讲座开设其中1项;四是第9项主持主讲或第10项指导教师其中1项。各单位要敦促名教师根据新要求做好履职规划,做好平时活动的审核把关工作,督促名教师年度履职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将名教师履职计划与单位教研活动计划有机融合,进一步规范名教师考核管理工作。

    (四)加强名教师考核结果的应用。名教师考核结果将作为我市今后推荐参加各种培训、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上一级名教师评选的依据;考核结果将抄报上级部门。凡学年度名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及未评者不发放特殊津贴。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办法(试行)》(泉教人〔2013113号)文件精神,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专项考核每两学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泉州市下一次考核预计将于2019年(考核20179月至20198月两年周期)进行。为与泉州市的考核工作同步,我市2017-2018学年度改为年度考核,下一次名教师综合考核时间推迟至2019年,考核2017-2019学年度名教师履职情况。

    2、为做好晋江市名教师管理工作,请各单位抓紧报送拟新纳入晋江市名教师管理对象的相关信息。填报对象为:201791日前获得名教师称号且至今未纳入晋江市名教师管理的各级名师;已纳入管理且在201791日前取得更高级别名教师称号的名教师(包括各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我市通过考核引进的优秀人才。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申报,经单位审核后于1226日下班前,将新纳入名教师管理对象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教育局人事科邮箱:jjjygw@163.com,逾期未报送的单位,则视为没有此类对象。经人事科确认的名教师将纳入我市名教师考核管理。其名教师管理帐号将于近期在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主动公开)


    附件:1.晋江市名教师2016-2017学年度履职情况检查结果附件1下载.xls

          2.拟新纳入晋江市名师管理的名教师信息表附件2下载.xls

     

     

    晋江市教育局

    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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