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3-2420-2022-00010
- 备注/文号:晋交〔2022〕44号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1
晋交〔2022〕44号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路桥公司、市政公司:
现将《晋江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预案(晋交〔2021〕44号)同时废止。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7日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
为有效处置台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涉及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科学组织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和防台风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晋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江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预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修订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防汛防台风应急范围是指发生台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所可能危害或危害辖区内交通建设安全、交通设施安全、道路畅通安全、公共安全需保障人员疏散与物资运输的总称。
第二章 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统一部署,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处置的长效机制,依靠科学手段,把台风、大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第三章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安全第一。坚持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在平时常检查、常巡查、常排查,最大程度确保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二、统一领导,全员参与,分类负责,合力应对。在市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等各科室、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技术人员、专业队伍、养护班组等参与组建抢险队伍,建立交通部门抢险救灾应急组织体系,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类负责,确保交通部门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到人、物资到位、措施落实、指挥高效、处置及时,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水平。
三、整合资源,创新手段,加强联动,提高效率。坚持资源共享、条块结合、信息互通,加强单位之间的联动,整合交通运输系统资源,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力量,有效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运用科学的防汛救灾减灾知识,提高处置防台防汛防台风综合管理水平。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晋江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局防汛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局防汛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局防汛办),挂靠在建管科。
一、局防汛领导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黄清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陈毓瑜(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副 组 长:连碧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贤答(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蔡志尧(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颜呈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叶水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洪凤腾(市路桥公司董事长)
柯玉军(市市政公司董事长)
(二)工作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工作,统筹、协调市防指成员单位之间有关事宜及交通防汛防台风“四个机制”(领导指挥机制、分工协作机制、联动抢险机制、灾后重建机制)和“四方力量”(交通应急抢险队伍、武警交通部队、在建施工力量、社会联动应急力量)。
2.部署和组织本单位防汛防台风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道路桥涵水毁等的修复,处理影响安全畅通的有关问题。
3.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指挥决策机构。
4.研究解决有关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工作的重大问题。
5.做好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中心、上级相关部门交办事项。
二、局防汛办
(一)人员组成:
主 任:陈毓瑜(兼)
副主任:黄贤答(兼)
叶水滨(兼)
成 员:吴盈盈(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施志荣(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科长)
杨斌斌(市交通运输局道管科负责人)
赖荣裕(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科长)
黄天津(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科长)
许海堤(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股负责人)
柯荣转(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杨江淮(市路桥公司总经理)
李均鑫(市市政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在局防汛领导组领导下具体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等相关工作。
1.编制、修改、完善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和完善细化专业(类)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并审核上报审批。
2.向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传达各级防指、上级相关部门及局防汛领导组的工作要求并督促落实。
3.督促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汛前各类隐患排查以及落实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组建、抢险救灾应急物资设备储备等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及时完善和更新各类防汛应急要素,并做好台账记录,上报局防汛办汇总。
4.组织开展防灾科普宣传和应急抢险技术培训,督促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5.负责防汛防台风经费和物资的计划、调度,以及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
6.协调办公室做好汛期及各类应急响应阶段的值班值守安排、灾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等各类信息的发布和灾情报送、汛期疫情防控和避灾点的卫生管理工作。
7.协调道管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对汛期抢险救灾通道及全市主干公路、城市道路的地质灾害抢修和交通疏导。
8.协调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运管科组织调度、征用抢险救灾车辆、船只,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和危险地带群众转移工作。
9.协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公安、边防、海事等部门迅速实行交通应急管制、调度应急通行线路,确保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在应急行动时优先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
10.协调路桥公司、市政公司迅速启动防汛救灾应急响应,抢险队伍、机械、物资一步到位,立即组织对各在建工程的现场抢险、救灾指挥、人员疏散转移。
第五章 预防部署
一、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应对处置流程与措施规范的,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专业(类)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其中,道管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对交通量较大的路段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易发水毁阻车路段要预先制定绕行路线方案,一旦发生重大水毁阻车难于及时抢通的,要立即启动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
二、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汛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职责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实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抢险救灾应急物资设备(机具设备、运输车辆或船只)储备,加强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及时完善和更新各类防汛应急要素,确保应急物资数量充足、应急设备器材部件使用有效,并一一对应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人。
三、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汛前公路、城市道路、水运等设施及在建项目的隐患排查、监控,并建立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员,逐一落实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第一时间在现场做好安全防护隔离,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局道管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重点加强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主体及其沿线的地质灾害等隐患排查和隐患路段、危桥危涵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高边坡及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检查,并制定整治措施或方案,在汛期来临前完成整治、修复,消除安全隐患。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缺损修复。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运管科重点加强对主要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设施等的监控,加强对道路水路客运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筛查;做好各项防汛救灾要素的准备和统计;做好管理对象的防汛防台风宣传预防工作;做好公交车辆的安全调度工作。
路桥公司、市政公司重点加强在建项目隐患区域及施工人员居住地和工棚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筛查,并落实在建项目汛期、台风期间施工计划安排,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汛期、台风期间人员、材料和设备安全。
四、汛前,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汛防台风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海洋、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密切关注汛情、雨情、水情、洪涝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讯息,视情启动不同级别的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并发布通知或发布航行通(警)告,及时做好相关检查、准备工作。
1.局道管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加强农村公路、城市道路设施的巡查,掌握道路基本状况。
2.局建管科要加强在建项目汛前检查,督促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做好人员、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加固和转移工作,并对高空作业设施全面检查、加固,必要时暂停高空作业或予以拆卸,确保安全。
3.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运管科应加强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随时掌握客运线路的道路通行状况,并敦促客运企业加强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对存在严重通行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应及时暂停相关客运线路的运营,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立即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运输船舶及时进港避风,避开台风区域,做好船舶(漂浮物)锚固工作,并加强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设施的巡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五、汛前,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至少组织一次以人员避险转移、应急处置环节和危险区域群众自主转移避险为重点实战演练,提升防汛履职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六、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将防汛预警和部署信息通过媒体、网络、短信、GPS、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告知交通行业相关单位、人员及社会公众,做到早防范、早准备;要重点加强相关车站、车船、内河港口、码头、建设工地和从业人员的信息发布管理,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全面、预警传达限时高效、防范部署快速准确。
第六章 应急响应
在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时,局防汛领导组(局防汛办)根据灾情可能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影响和破坏,以及所需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适时启动IV、III、II、I四级预警响应。
一、IV级应急响应
防汛办发出IV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
1.局办公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同步梳理、完善单位内部抢险物资情况。
2.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局道管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到公路、城市道路、桥涵、运输枢纽、客(货)运输站场、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等一线巡查,全面排查存在隐患并做好安全防范。
3.局建设管理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组织到全市各在建项目检查,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好防范准备措施。
4.所有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全员待命。
二、III级应急响应
在IV级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局防汛办召集相关单位会商,必要时召集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交通部门人员进行部署。根据会商意见发出Ⅲ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加强24小时值班。
2.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视情对公路运输线路和班次进行调整,确保行车安全;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至就近港口码头避风。
3.局建管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由科室(单位)负责人、项目组组长带队,全面检查在建交通工程工地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及地质灾害点和低洼地带等施工驻地的安全情况。
4.局道管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针对防汛办组织检查组针对公路、城市道路易积水、高边坡、沿线地质灾害易发点(隐患点)再次排查并做好防护、封闭措施。
5.所有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全部集结参加值班。
三、II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局防汛领导组副组长再次召集相关单位(必要时邀请专家)会商风情、汛情,进一步研究部署防御措施。根据会商意见发出II级响应紧急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局防汛办负责人与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2.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受影响区域的相关客运线路暂停运营;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适时停止航行作业,进港靠岸避风。
3.受较大影响区域的在建交通工程全部停工,并对工地进行必要加固和抢护,沿海施工工地、海堤险段、低洼地带、易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进行转移和保护。
四、I级应急响应
在II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局防汛领导组发出I级响应特急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局防汛领导组组长坐镇指挥防抗工作,局防汛办全面落实各项防范举措,及时发现、处理并报告水毁灾情,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对受影响的相关客运线路全面暂停运营;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全部停止航行作业。
3.受影响区域,所有在建交通工程全面停止施工,人员全部转移。
五、应急结束
接到市防指宣布解除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后,局防汛办根据上级的指示和局防汛领导组有关领导指示,向有关单位迅速下达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第七章 信息报告
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单位领导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敏锐性,亲自把关,并指定防汛联络员,专人报送材料和信息,确保及时快速、准确高效。
交通灾情信息报送,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重大灾情速报,二是报部交通阻断信息,三是灾情统计快报。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灾情情况,对应三大类报送情况,及时收集和报送灾害对交通运输影响、灾毁损失、防范及处置措施等信息,建立“一般及较大灾情短时报、重大及特大灾情即时报”的报告机制。
一、报送时间要求
1.IV、III级应急响应:每日上午10时与下午16时适时将灾毁情况报送局防汛办,遇重大及特大灾情要立即报告。
2.II、I级应急响应:每日8时至24时每两个小时适时将灾毁情况报送局防汛办(遇重大及特大灾情要立即报告),特殊情况下要加大报灾频次。灾情数据未发生变化的,也要按照“零报告”制度进行报告。
3.灾情稳定后,根据省、泉州市防指及上级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灾情终报。
灾情报送根据当时防汛防台风等具体情况可作进一步加强。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道管科、建管科、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等要根据职责分工和行业特点就灾情报送作进一步细化。
二、报送重点
1.局道管科、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重点提供全市普通公路、城市道路阻断汇总(均按现行格式报送,国省道重点体现阻断条/数;农村公路重点体现通乡村抗灾生命线中断数,另全毁桥梁数要体现;城市道路重点体现中心市区主次干道中断数,另全毁桥梁数要体现);灾毁简况综述、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2.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运管科:重点提供客运停运情况综述(要求体现数量、停运区域);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重点提供内河航运停航、渡口停渡情况综述(要求体现数量、涉及水域);灾毁简况综述、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3.局建管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重点提供在建工程停工情况综述(不报具体项目);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4.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点提供抗灾现场交通执法力量投入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三、报送方式
1.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防汛防台灾害应急处置手机APP模块)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要求,2018年以来的全省交通防汛防台信息报送及相关管理工作将全面通过该手机APP模块开展,并对运用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应重视该手机APP模块的应用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填报和更新以下信息:
(1)“应急准备”模块填报抢险资源(含抢险队伍、应急设备);
(2)“预案执行”模块填报每次台风暴雨预案启动后相关预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包括工地停工、港航停运、道路运输、道路管制等情况);
(3)“灾害评估”模块填报每次台风暴雨灾情发生后受灾损失、抢险投入、灾毁阻断等情况。
2.微信群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已组建“泉州交通防汛防台”微信群,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防汛分管领导、联络人及乡(镇、街道)防汛分管领导均已入群。我局也已组建“交通局防汛群”微信群,局相关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已入群。两微信群的职能主要是及时部署和开展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的有关预警通知、决定、指令工作,有关人员须及时关注接收,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快速、准确高效的传达。
第八章 应急保障
为提高对防洪防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着眼于“事先防、事中避、事后改”的原则,抓好应急能力建设与储备,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设施、机械、车辆和救援物资的储备。
一、应急人员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组建应急保障队,常备在编人员20名,由建管科负责召集人员组建;路桥公司组建应急保障队,常备在编人员63名;在建项目分别组建若干抢险救援队伍;确保发生台风、洪灾危害时刻能够迅速集中,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应急装备保障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依托运输公司组建客运队3支(常备客车22辆、座位数857个)、货运队7支(常备货车24辆、吨位数421.8吨);在建项目分别储备抢险机械设备(装载机15台、挖掘机23台、推土机4台、吊车6台、自卸汽车29辆、水泵51台、发电机13台。上述应急装备保有单位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三、应急物资保障
在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储备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资(详见附件1),局建管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要建立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储备物资的类型、数量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调用制度,确保在应急响应时,各种物资准备充分并能及时运输到位。
四、应急经费保障
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企业每年要安排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培训、演练,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章 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局防汛办督促系统各单位、各企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举办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
二、培训
局防汛办督促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安排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三、演练
局防汛办督促系统各单位、各企业根据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演练。
第十章 附则
一、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局防汛办负责解释。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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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晋江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2.交通运输保障预案 3.道路交通中断应急预案 |
附件1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
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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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单位 |
应储备量 |
现数量 |
物资价值 |
储备点 |
储备单位 |
|
|
袋类 |
草袋 |
万条 |
|
1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麻袋 |
万条 |
|
1.31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编织袋 |
万条 |
|
2.69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布(膜)类 |
编织布 |
m2 |
|
200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无纺布(土工布) |
m2 |
|
1455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土工膜 |
m2 |
|
280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篷布 |
m2 |
|
275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救生器材 |
救生衣 |
件 |
|
365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救生圈 |
只 |
|
213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抛绳器 |
只 |
|
2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舟类 |
冲锋舟 |
艘 |
|
0 |
|
|
|
|
橡皮舟 |
只 |
|
3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机动船 |
艘 |
|
0 |
|
|
|
|
|
物料 |
砂石料 |
m3 |
|
1560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块石 |
m3 |
|
230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桩木 |
m3 |
|
125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竹 |
根 |
|
2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铅丝 |
kg |
|
115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铁钉 |
kg |
|
208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钢管(材) |
吨 |
|
19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钢丝(合金) 网笼(兜) |
只 |
|
0 |
|
|
|
|
|
尼龙(麻绳)绳 |
kg |
|
31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帐篷类 |
帐篷 |
顶 |
|
3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机具类 |
发电机 |
台 |
|
13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柴油机 |
台 |
|
17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电动机 |
台 |
|
8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水泵 |
台 |
|
51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备品配件类 |
汽柴油 |
吨 |
|
33.6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电缆 |
m |
|
930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输水管 |
m |
|
510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钢丝绳 |
m |
|
253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安全帽 |
顶 |
|
2245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手套 |
双 |
|
2492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雨衣(裤) |
件(套) |
|
1020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雨鞋 |
双 |
|
905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照明及通讯报警类 |
便携式工作灯 |
盏 |
|
219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投光灯 |
盏 |
|
19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移动泛光灯 |
套 |
|
24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警报器 |
只 |
|
37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卫星电话 |
只 |
|
0 |
|
|
|
|
|
对讲机 |
台 |
|
114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抢险工具设备 |
铁锹 |
把 |
|
528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钢镐 |
把 |
|
91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双胶轮车 |
辆 |
|
45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手拉葫芦 |
套 |
|
16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打桩机 |
台 |
|
9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挖掘机 |
台 |
|
23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推土机 |
台 |
|
4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装载机 |
辆 |
|
15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自卸车 |
辆 |
|
29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
吊车 |
辆 |
|
6 |
|
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
附件2
交通运输保障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我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程序,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调配并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汛防台风期间,我市辖区内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局防汛防台风应急交通运输保障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组 长:蔡志尧(兼)
副组长:赖荣裕(局运管科科长)
蔡伟峰(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倪 耀(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旅游客运、货运、水运等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2.组织调度、征用抢险救灾车辆、船只,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和危险地带群众转移工作。
三、应急处置
市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在局防汛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交通运输保障组要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晋江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有关要求,组建客运队和货运队,并储备规定数量的客车、货车,待命。
2.在防汛防台风灾害过程中将要采取或已经采取的重大措施(航线停航、交通管制、动车停运以及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减班或停运等情况),或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提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
3.根据灾情或交通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力量对有关事项调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抢险、排险和相关措施,并及时全面向局防汛办报告调查情况。
4.在险情发生后,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当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省、泉州市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5.要加强收集和更新应急保障资源等信息,建立应急车队数据库(详见附表)。
附表
晋江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单位名录
|
类别 |
企业名称 |
企 业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队长及联系电话 |
车辆数 |
座(吨)位数 |
备注 |
|
|
客运大队 |
客运 一队 |
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孙晓军 |
13505922210 |
晋江市泉安中路238号 |
蔡如池15659232156 |
8 |
399 |
客运 大队 |
|
客运 二队 |
福建省晋江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许建国 |
85978111 |
晋江市青阳泉安中路水路学 |
蔡炳辉13004818411 肖幸福85063411 许远芳13799858085 |
12 |
386 |
|
|
|
客运 三队 |
泉州晋江机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万志强 |
13808522828 |
晋江市青阳泉安中路238号 |
陈劲松13599998103 吴剑伟13506073083 |
2 |
72 |
|
|
|
货运大队 |
货运 一队 |
晋江市恒通汽车运输公司 (危险货物运输) |
沈剑青 |
18150993866 |
晋江市深沪科任村 |
李景雄13788808923 |
2 |
16.9 |
货运 大队 |
|
货运 二队 |
福建中通吉物流有限公司 |
何世海 |
85669788 |
晋江市紫帽镇铁灶山 |
袁常清18170541000 |
4 |
35 |
|
|
|
货运 三队 |
福建嘉丽物流有限公司 |
陈瑞露 |
13859751999 |
晋江市灵源街道小布林社区 |
郑银河13600756577 |
4 |
59 |
|
|
|
货运 四队 |
泉州顺丰运输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
卫青松 |
15260258717 |
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永昇路12号 |
林志棋18596882628 |
2 |
28 |
|
|
|
货运 五队 |
福建省晋江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 |
谢姚山 |
15959567777 |
陈埭镇岸兜村岸兜大道 |
赵宝金18960277188 |
4 |
38.9 |
|
|
|
货运 六队 |
福建省晋江青阳华丰运输有限公司 |
史 涛 |
18960272168 |
晋江市罗山街道办事处苏内社区 |
王依明18960272528 |
4 |
120 |
|
|
|
货运 七队 |
福建恒安运输有限公司 |
吴文央 |
13905085283 |
晋江市安海镇桐林工业区 |
吴华伟18160996777 |
4 |
124 |
|
|
附件3
道路交通中断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晋江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并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运输;保障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保障防汛防台风期间,人员、物资器材的顺利运输,有效组织救援,防止因交通中断进一步蔓延或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汛防台风期间,我市辖区内出现交通中断险情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防汛防台风预警由局防汛办根据市防指发布的预警级别进行发布。根据预警,为做好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局防汛领导组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防汛巡查组、交通管制组、道路抢修组、后勤保障组。
1.防汛巡查组
组 长:叶水滨(兼)
成 员:杨斌斌、蔡志雄、柯荣转、李锦鸷
主要职责:根据我市实情和防台防汛预警、通知,负责辖区内的道路进行全面巡查,准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2.交通管制组
组 长:颜呈云(兼)
成 员:许海堤、柯晓阳、洪旗阳、骆志强、蒋增权、李仲康、曾友谊
主要职责:根据发现的隐患或灾情,对相关道路的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及交通疏导,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直至险情解除。
3.道路抢修组
(1)在建工程抢修组
组 长:陈毓瑜(兼)
成 员:施志荣、杨长谋、郭善积、蔡安杰、唐仲发、刘斌、王池波、李瑞发、姚华蓉、蔡振兴
(2)通车道路抢修组
组 长:叶水滨(兼)
成 员:杨斌斌(兼)、蔡志雄(兼)、柯荣转(兼)、李锦鸷(兼)
主要职责: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组织工程人员、养护工人、工程机械设备等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对不能及时恢复交通的,应在道路两头设立警示标志,对道路实施临时封闭。并安排人员24小时指挥,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抢修,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黄贤答(兼)
副组长:吴盈盈(兼)
成 员:黄天津、张鸿进、陈志明、周智强、许文超、洪兴世、吴江淮
主要职责:保障应急通信,统筹安排应急用车(包括客车、货车)、器材、物资调度,人员运送及疏散,安排值班,负责信息报送。如应急事件需要,可借用其它车辆及物资,所需费用由应急领导组在应急预案结束后统一支付。
三、应急处置
1.防汛巡查组或其他现场人员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有道路交通中断情况,应立即报告局防汛领导组。
2.防汛领导组启动道路交通中断应急预案。
3.局防汛办迅速联系各工作组和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
4.各工作组按职责要求立即展开工作,其中交通管制组、道路抢修组接到指令迅速赶赴道路交通中断现场。
5.迅速了解、掌握发生交通中断事故的情况,包括:路基塌陷、山体滑坡、泥石流的数量、位置,有无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6.如有受困、受伤情况,应立即协调联系政府有关部门与外部应急力量,及时请求外部救援,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性和有效性。
7.对事发点道路两头设立警戒,维持秩序,密切注意周围环境,指挥其它车辆的等待或绕道通行,防止其它危险再度发生。
8.道路抢修组联系施工车辆(挖掘机、装载机)迅速赶赴现场,对交通中断进行应急处置。
9.对于可立即恢复通行的,待处理完毕后,撤离警戒,恢复通行;对于无法立即恢复通行的,应做好排险处理,采取交通导流管制,设置车辆导流警示、围挡防护设施,必要时,安排人员轮流值勤。
10.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交通中断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四、报告和记录
1.立即将所发生道路交通中断的情况报告市防汛办,并转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道路交通中断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道路交通中断的时间、地点。
(2)引发道路交通中断的原因、性质和初步判断。
(3)道路中断的抢险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五、抢修重建时限要求
交通道路因灾出现阻断的,原则上国省道一般灾毁抢通时间不超过12小时、重大灾毁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抢通时间不超过3天,灾毁路段修复重建原则上不超过5个月;城市道路、通乡、通村公路一般灾毁抢通时间不超过3天、重大灾毁除特殊情况外抢通时间不超过1周,灾毁路段修复重建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水毁大桥、大中型滑坡等水毁大桥、大中型滑坡等个别特别困难工点,根据实际确定修复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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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晋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驻局纪检组。 |
|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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