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3-2420-2021-00033
- 备注/文号:晋交〔2021〕92号
-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1
晋交〔2021〕92号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晋江市交通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
“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的通知》(闽交质安〔2021〕74号)要求,依据《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印发泉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交执法质〔2021〕93号),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实际,现制定并印发晋江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5日
晋江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据《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印发泉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交执法质〔2021〕93号)要求,结合我市2021年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保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助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根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推进三年行动的时序要求,落实2021年“集中攻坚年”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任务清单推进落实,对2020年三年行动挂图作战表开展“回头看”,加大在涉及交通建设的“2项重点、1项焦点”等3项专项治理任务上整治力度,其中“2项重点”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1项焦点”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事故多发地区、企业、项目安全治理”(见附件1)。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工作实施方案,把工作落实到各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参建单位。
(二)集中推进阶段(6月-10月)。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2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活动总结,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质安大队的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晋江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副局长肖奕志任组长,建设管理科科长施志荣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建设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副科长蔡安杰任办公室主任,其余各科室按照任务清单(见附件2)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各建设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按照任务清单,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活动。
(二)严格检查,加强保障。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活动推进情况作为各级各类指导服务、绩效考评、检查考核重要内容,要强化跟踪督导,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及时梳理,按时报送。各建设单位每季度应对任务清单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评估。对成效显著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积极引导推动重点、焦点任务,力求集中攻坚取得实效,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扎实开展。
各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向晋江市交通运输局报送信息和报表,每季度报送任务进展情况,并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年度整治总体情况和任务进展总结报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施金声,联系电话:15505956139,邮箱:jjsjtjg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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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 晋江市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2项重点、1项焦点”任务清单 2. 晋江市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 |
附件1
晋江市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年“2项重点、1项焦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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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2021年取得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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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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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1.待专题片下发后,各单位分级组织集体观看学习。 2.各单位要在6月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学习。 3.结合新受理监督项目的执法交底工作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4.各地组织单位领导到在建项目开展宣讲;在建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内部职工、一线工人互动宣讲。 5.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6.结合安全生产月,加大在各级主流媒体的安全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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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 |
1.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梳理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 2.指导各地及时总结交通建设领域典型标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本领域事故多发的项目、屡罚不止的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依规严肃执法,通过挂牌督办、警示提醒等方式,“开小灶”整治,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3.加强指导,每季度梳理明确本地区在建项目重点风险进行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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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焦点(交通运输部方案列为“重点、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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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事故多发地区、企业、项目安全治理 |
1.各单位分级分类对2020年以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单位进行约谈,综合采用通报批评、罚款、停工整改、信用惩戒等措施; 2.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建立挂牌督办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责任单位、人员,确保隐患清零、挂牌销号。 |
附件2
晋江市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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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名称 |
方案主要内容 |
2021年度推进举措、成果形式 或完成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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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一)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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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员全覆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
1.待专题片下发后,各单位组织集体观看学习。 2.2021年6月底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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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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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
1.结合新受理监督项目的执法交底工作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2.各地组织单位领导到在建项目开展宣讲;在建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内部职工、一线工人互动宣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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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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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单位要加大交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网站等载体,介绍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举措、经验成效等。 |
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安全生产月,加大在各级主流媒体(中国交通报等)的安全宣传;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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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以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3.针对疫情防控、高温生产、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期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各单位要加大交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网站等载体,介绍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举措、经验成效等。典型事故案例集和警示教育片,持续在全行业开展警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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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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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 |
1.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 2.督促在建项目参建单位按规定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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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督,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
1.继续开展监督检查。 2.各地紧扣重点时段、重要活动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上级检查发现、本级排查、项目自查等发现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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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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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
各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方面的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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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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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1.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建立本项目重大风险清单,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防控措施。 2.督促各项目按季度上报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重大风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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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 |
1.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重大隐患,各地建立重大隐患清单和档案,明确隐患点、整改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2.督促基层、在建项目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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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 |
1.分析研判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有针对性强化监管,落实措施,补齐短板漏洞; 2.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3.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项目活动;督促各在建项目经常性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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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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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 |
排查在建工程项目中是否存在船舶碰撞桥梁隐患,对措施不到位及时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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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红线问题治理。扎实推进“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狠抓红线问题整改工作,严肃问责触犯红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动红线问题动态清零。 |
督促各地建立健全红线问题自查、检查工作机制,建立红线问题动态台账,推动红线问题整改措施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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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治理,强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树立工程项目“零死亡”建设目标。 |
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青年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服务指导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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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事故多发地区、企业、项目安全治理。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防止事故发生。 |
采取多种方式压实各地各单位责任,遏制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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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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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地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
1.督促在建项目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2.结合防汛防台风实战应对情况,检验交通建设项目防台防汛、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并持续完善。 3.督促指导在建项目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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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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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企业内部一岗双责制度;重点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
1.结合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督促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约履职,对履约履职不到位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2.指导在建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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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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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
结合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督促在建项目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用信用考核手段,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的进行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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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提取、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
1.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提取、使用情况开展抽查; 2.督促《公路水运工程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材料目录》落实情况; 3.督促在建项目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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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全管理水平。 |
指导督促在建项目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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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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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等规定,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存在的风险,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
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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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
结合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督促在建项目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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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
1.督促在建项目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明显警示标志,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并将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纳入培训内容。 2.结合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抽查在建项目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情况。 3.督促在建项目及时将重大风险清单向属地管理部门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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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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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督促指导在建项目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进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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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
督促在建项目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现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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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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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
督促在建项目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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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现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
推进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将在建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纳入信用考核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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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防、“三集中”等功能区、自然灾害隐患点安全专项整治 |
(一)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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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地质灾害。按照“查得细、防得实”的总体目标,在对公路沿线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核实地灾高易发区的公路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及时函告属地自然资源部门:①对自然资源部门确认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的,属地交通部门在县级政府组织和自然资源部门指导下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落实有关防范措施,按职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②未纳入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的,作为防汛风险点做好灾毁风险防范,险情发展的要及时报请自然资源部门复核确认。 |
将地灾隐患排查、登记情况列入监督检查内容,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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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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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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