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函
时间:2019-06-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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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函
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降低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函告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