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16:44

      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本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秉承“为民管城”的核心理念,有力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并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机制,创新“互联网+政务”公开方式,确保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到位、信息安全审查到位、依申请公开到位,高效规范执法阳光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创新型、廉洁型和服务型机关。

      1.推行依法行政。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发布《晋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8项执法制度,对执法程序、裁量适用规则、听证、回避等进行全面规范;二是发布《晋江市城市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强化培训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通过专家讲座、以案释法、业务指导等方式加大法律法规以及办案程序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和宣传力度。

      2.扎实做好“双公示”。我局按季度对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处理情况和户外广告牌设置审批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3.落实安全生产。一是加强燃气监管,依托第三方安全技术力量为全市燃气企业开展多轮次安全顾问服务工作。并发布晋江燃气预案(2020版),加强燃气行业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发布《晋江市城市管理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避免洪水、台风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损失。

      4.及时公开机构财政类信息。一是及时公布组织、机构和人事变动信息,明确分工职责;二是在按要求及时公开有关财政数据的基础上,加强对财政数据的汇总、整理工作,重点对年度的财政预决算收支情况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予以整理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三是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如今年公布晋江智慧城管2022年软件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

      5.积极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优化办事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二是规范信息回复。确保依申请答复工作受理依规、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谨慎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防范恶意炒作。

      6.优化政务媒体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加强与“中国新闻网”、“泉州晚报”、“晋江经济报”等新闻宣传部门、媒体的沟通联系,开设“晋江城管视野”专栏,共同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今年截至目前,两办信息的报送被采用10篇。在新闻媒体共刊载278篇,其中泉州级及以上媒体6篇。运用“晋江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和城市管理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并及时进行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0

      12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其中属于“双公示”的内容因归集和审核,公布时间较为拖延。二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全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不能有效地方便群众及时、准确、全面地查阅公开信息。三是对依申请公开档案的保存不够完整。

      (二)改进措施

      1.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结合群众的依申请公开需求,逐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对常规公开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城市管理相关信息,有效地方便群众及时、准确、全面地查阅公开信息。

      2.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互联网+政务”模式,加大与公众的信息沟通,信息从一般公开向热点公开延伸,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延伸,由单向公开向互动交流延伸,及时帮助群众解决所需问题。

      3.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回应的能力。同时对于在薄弱方面如依申请公开方面,要确保依申请答复工作受理依规、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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