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45-2400-2016-00001
- 备注/文号:晋残〔2016〕4号
- 发布机构:残疾人联合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04
晋残〔2016〕4号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晋江市人民政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泉州、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要求编制,汇总市残联机关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www.jinjiang.gov.cn)上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晋江市残联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西侧
电话:0595-85662800 传真0595-85609630
一、概述
2015年,我会认真按照省、泉州、晋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把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残疾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本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做好涉及残疾人利益的各项扶残助残项目、优惠政策、为民办实事项目、职能及办事流程、进展情况等重点信息的主动公开,力求做到将所有的服务内容、标准、程序、结果、监督措施都实现全部公开,增加透明度,把全部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贯彻实施《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会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明确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梳理、审核、汇总、上传、报送和依申请受理办理等具体事务,有效保证了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市残联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保密审核制度,对行文文件的公开属性实行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核制度,严格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
(三)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市残联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的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残联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工作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明确副理事长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为网络阅评员,做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答复工作机制,明确市残联副理事长为分管领导;明确机关办公室为牵头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为具体承办处理科室;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依申请受理工作,确保我会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的梳理、审核、归类汇总和上报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闽政办〔2014〕156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2013〕168号)文件要求,按季度及时统计填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按月及时向全市公共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当月主动公开信息文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会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86条,其中:主动公开29条,占33.72%;依申请公开2条,占2.33%,;不予公开55条,占63.95%。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类别如下:扶贫、教育助学、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康复、维权类信息20条,占68.97%;其他应主动公开类信息9条,占31.0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会采取多种途径实现政务主动公开:一是对行文后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传到晋江政务公开网、晋江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定期向市图书馆、市档案局等公共查阅场所送交纸质版、电子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资料,以供公众查阅;三是在残联办公大楼内外的政务公开栏、宣传栏、残疾人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大厅电子屏幕定期进行信息公开;四是同时充分运用晋江经济报等新闻媒体,加强对重点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历年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历来均实行免费,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历年亦未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5年,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2015〕128号)文件要求,我会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深化细化公开内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2015年,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2015〕30号)要求,市残联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对本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梳理,经审核确认,市残联行政执法权有3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权力其他1项,分别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审定、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其3项行政执法权的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图、监督方式等内容,按照全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统一在晋江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晋江政务公开网依法规范公开市残联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和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财政资金信息,增强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对2015年市残联政府采购项目,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家政服务项目、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等,均严格按照晋江市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统一提交市采购办审核把关,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中标结果、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在各级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对2015年度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的拟受助对象名单在晋江经济报进行登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主要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长效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化、干部的公开意识不强、业务培训不够全面等情况,为此,我会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评议工作制度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需公开的目录内容,紧扣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内容,切实做好公开工作。促进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开展。三是加强业务学习,除了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学习作为残联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增强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五、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等自2013年统计。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9 |
12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9 |
12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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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月8日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月8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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