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住建局-晋江市2022年7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
时间:2022-08-18 17:4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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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市2022年7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许雪香、黄飞鹏、刘差花等27户)
    序号 申请人 家庭人口 家庭成员 与申请人关系 街道初审意见 街道公示时间 房产复审 民政部门汇总
    1 许雪香 3 许雪香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2月23日
    至2022年3月1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许雪香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锶泓 女儿
    陈瀚槟 儿子
    2 黄飞鹏 4 黄飞鹏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范贤淑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桐林村三里220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晋江市安海镇贤淑日用品店。
    范贤淑 配偶
    黄长春 儿子
    黄长发 儿子
    3 刘差花 1 刘差花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新大洲—本田牌闽C83XY7的普通摩托车和一辆光威牌非营运的闽C97ZM3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4 许淑珍 1 许淑珍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 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许淑珍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台铃牌非营运的闽C92ZN9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5 杜庆海 3 杜庆海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外省户籍,非晋江辖区无法核实;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杜捷有一辆宝骏牌非营运的闽C9176V小型汽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儿子杜捷在晋江安海润良商贸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8832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王道兰 配偶
    杜捷 儿子
    6 黄美偿 1 黄美偿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7 颜丽明 3 颜丽明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黄书航有一辆三友牌非营运的闽C073RT普通摩托车和一辆建豪牌非营运的闽C503EL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黄书航 配偶
    黄茵茵 女儿
    8 叶文棣 6 叶文棣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1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豪爵牌非营运的闽C29RS9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儿媳陈金义在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114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李凤玲 配偶
    叶德波 儿子
    陈金义 儿媳
    叶天宇 孙子
    叶天宸 孙子
    9 王永生 2 王永生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24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 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3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21600元,申请人母亲吴淑援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吴淑援 母亲
    10 陈开金 7 陈开金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15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陈德福有一辆长安牌非营运的闽CYR972小型汽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陈德福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赖厝65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 晋江市西园德隆机械配件店。
    凌兰花 配偶
    陈德福 儿子
    李招娣 儿媳
    陈茹心 孙女
    陈茹诗 孙女
    陈林宇 孙子
    11 吴现章 4 吴现章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15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女儿吴心仪在泉州市鲤城区盛世领墅小金星幼儿园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00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请住(注:该申请家庭中吴现章、苏秀梅、吴心仪、吴心月是我市2022年7月低保对象) 
    苏秀梅 配偶
    吴心仪 女儿
    吴心月 女儿
    12 丁瑞霖 3 丁瑞霖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6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女儿丁茹兰在石狮市乐爱社工服务中心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24900元,申请人女儿丁诗诗在泉州市鑫胜乐商贸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00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丁茹兰 女儿
    丁诗诗 女儿
    13 张美龄 2 张美龄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9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6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北片440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晋江市陈埭镇张美龄鞋业商行。
    张欣柔 女儿
    14 郑志川 5 郑志川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9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母亲董秀来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程亚杰 配偶
    董秀来 母亲
    郑炜峰 女儿
    郑铭滢 儿子
    15 杨金华 2 杨金华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25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5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纪冬颖 女儿
    16 林金英 1 林金英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25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2人,林金英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17 柯丽君 2 柯丽君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25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7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晋江市创杰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228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晋江市英林镇锦江村新兴北路13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 晋江市英林镇水伊堂化妆品店。
    洪明浩 儿子
    18 张碧丽 2 张碧丽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24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张碧丽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东风牌非营运的闽C61AD6小型汽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高坑村东大街66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晋江市陈埭镇碧丽服装店。
    张支鑫 儿子
    19 王仲赐 4 王仲赐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6月7日
    至2022年6月13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注:该申请家庭中王清如、王文雅是我市2022年7月低保对象) 
    王清如 配偶
    王文罕 儿子
    王文雅 女儿
    20 叶小平 4 叶小平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6月16日
    至2022年6月2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苏玉金有一辆名邦牌非营运的闽C50RJ2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苏玉金在晋江市德凯贸易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8808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苏玉金 配偶
    叶璟宣 儿子
    叶璟泽 儿子
    21 李福安 3 李福安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6月23日
    至2022年6月29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穆再英 配偶
    李清松 儿子
    22 李碧莲 2 李碧莲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6月23日
    至2022年6月29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户籍地址不相符,该户籍人数共8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神鹰牌非营运的闽C30ZR7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李鸿铭 儿子
    23 李智勇 5 李智勇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6月24日
    至2022年6月3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李炳亮有一辆大众牌非营运的闽C6YB70车辆;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申请人儿子李炳亮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池店村凤南区666-6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晋江市池店镇小亮小吃店。
    彭善华 配偶
    李炳亮 儿子
    缪小艳 儿媳
    李羽然 孙女
    24 蔡娟 1 蔡娟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7月5日
    至2022年7月11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蔡娟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注:该申请家庭中蔡娟是我市2022年7月低保对象) 
    25 陈志程 1 陈志程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7月5日
    至2022年7月11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2人,陈志程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26 黄荣生 1 黄荣生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7月5日
    至2022年7月11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注:该申请家庭中黄荣生是我市2022年7月低保对象) 
    27 黄诗龙 3 黄诗龙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7月5日
    至2022年7月11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许燕妮不在同户籍;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东风牌闽C911CL小型汽车,申请人配偶许燕妮有一辆气派牌闽C929ZN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许燕妮在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60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桐林村五里32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公司,单位名称为晋江市黄诗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许燕妮 配偶
    黄书棋 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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