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3年罗山街道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22 10:49 浏览量:

      

      

      各相关社区居委会、各相关部门:

      现将《2023年罗山街道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罗山街道汛期地质灾害防御

      群众转移预案

      为迅速、及时、妥善地处理罗山街道缺塘社区和平南路边林明辉厝、罗裳山生态公园盘山公路、社店社区泉州舜帝纪念堂湘妃宝殿、苏内社区宝光寺等地质灾害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按照《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晋自然资函〔2023〕144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保障

      (一)应急领导组

      组 长:陈达森(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余  洁(办事处副主任)

      林志宏(办事处副主任<科技>)

      李其旦(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清枝(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振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蔡瑞火(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阮坛茂(国土所负责人)

      许基建(社区治理办公室主任)

      蔡海鹤(社区事务负责人)

      曾黄滨(驻缺塘社区干部)

      许文曲(驻缺塘社区干部)

      苏南彪(福埔社区第一书记)

      范华竹(驻福埔社区干部)

      干  辉(驻福埔社区工作人员)

      颜远猛(驻社店社区干部)

      何剑昭(驻社店社区干部)

      吴汉仁(驻苏内社区干部)

      陈少炜(驻苏内社区工作人员)

      柯永赐(缺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汉钊(福埔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清扁(社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曾金龙(苏内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二)应急值班室

      罗山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88181808

      缺塘社区居委会值班电话:88185560

      福埔社区居委会值班电话:88375301

      社店社区居委会值班电话:88195881

      苏内社区居委会值班电话:88155126

      应急行动时,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通讯联系畅通。

      二、突发事件预防与群众自救

      (一)遇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加强对各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达2级时应及时转移地质灾害点受威胁的人员。

      (二)通过社区广播、墙报、宣传材料、标语为宣传阵地,向社区居民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突发事件自救能力。

      (三)向地质灾害点的受威胁人员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三、事件信息报告

      (一)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二)应急值班室在接报后15分钟内应立即向街道应急领导组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三)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或损失等简要情况。

      四、危害性地质灾害点

      缺塘社区和平南路边林明辉厝、罗裳山生态公园盘山公路、社店社区泉州舜帝纪念堂湘妃宝殿、苏内社区宝光寺。

      五、应急响应

      (一)街道包社区领导、驻社区干部、相关社区居委会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即组织罗山街道民兵应急分队,通知地质灾害隐患应转移的群众及应急队伍,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

      (二)转移路线:

      林明辉一家转移到缺塘社区居委会,宝光寺人员转移到苏内社区居委会。

      (三)保障措施:

      生活安置由街道办事处、缺塘社区居委会、苏内社区居委会提供生活物质等必需品。

      六、事件处置工作分工及工作流程

      (一)到达现场。发生突发事件,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应立即带社区两委成员赶到现场,快速召集应急小分队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二)快速报告。同时向上组机关报告或向“110”报警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三)投入先期救援。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质,避免人员更多伤亡,重点救援对象:对孤、老、病、残或五保户要列为重点保护对象,优先安置。

      (四)灾后恢复重建和善后处理

      1、灾后恢复与重建。根据实际,迅速组织居民灾后自救,恢复生产和生活正常秩序。

      2、负责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和死者家属的抚恤工作。

      3、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4、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民政赈灾工作。

      5、协助相关居民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临时征用物资的补助事项。

      6、及时统计上报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

      罗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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