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2-08-02 19:07 浏览量:
     王志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建设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学前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我市高度重视“入园难”“入园贵”等教育民生问题,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精神,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民办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补齐学前教育资源短板。通过制定并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围绕“普惠公益”目标,着力“扩总量、调结构、建机制、提质量”,坚持“建设公办园、规范民办园、扶持普惠园、创建示范园”的发展思路,不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一、建立机制,加大学前资金投入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市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学前教育领导组组长,各项工作职责具体到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教育专项工作,协调解决当前教育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强绩效考核。市政府连续八年把开办公办园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每月跟踪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公办幼儿园建设、示范园创建、普惠性幼儿园比例等纳入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2.保障项目投入。近年来,每年都将建设10所公办幼儿园作为当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2019-2021年市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阶段建设项目资金达13820万元。2021年以来,市财政在对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按现有分担机制予以承担的基础上,再给予1560万元专项补助用于幼儿园二次装修和设施设备采购。

    3.核拨生均经费。我市健全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公办幼儿园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600/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幼儿园保教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物业、劳务、图书资料和教玩具购置等,以及建筑物、仪器设备等维修维护。市财政切实做好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2022年预算安排4200万元(含上级补助1100)

    4.安排专项经费。除将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纳入保障外,市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一是教师培训经费。市财政支持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按照不少于教师工资总额的2.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安排教师进修校教师培训项目经费,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二是开办经费。在完成园舍、地面工程、围墙、绿化、设施设备建设的基础上,对当年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根据办学规模核准文件一次性核拨新办园开办经费标准为5万元/班,2016年以来,共为45所幼儿园,499个教学班核拨开办补助经费2495万元。三是示范园奖励金。鼓励、扶持幼儿园创建各级示范幼儿园。通过省、泉州市、晋江市级示范幼儿园验收的幼儿园,市财政当年一次性奖励创建资金,标准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二、示范辐射,推进总园+”办学

    1.持续做好名园办分园。近几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总园“+”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总结与推广桥南中心幼儿园、灵水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的办园经验,2016年以来,组建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第八实验幼儿园、安海实验幼儿园、青阳街道中心幼儿园、金井镇毓英中心等15个教育集团。实行“机构、法人、师资”统一管理,基本实现“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部署,绩效统一考核”,有效拓展了名园发展空间,不断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2022年新增第二实验、艺术实验、池店状元里中心等5个教育集团。通过集团化办学激励教师不断成长、提高幼儿园管理效能、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凸显办园特色亮点,提升了学前教育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2.结对帮扶带动发展。积极推动公办幼儿园发挥片区龙头的作用,将市直公办幼儿园设为龙头,把全市幼儿园划分为六大片区,形成市、镇、村三级幼儿园、小学附设班的全覆盖帮扶联动机制。近几年来,45所幼儿园在拉手帮扶下,通过了各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验收。建立幼儿园园长跟班实践学习活动制度,让农村薄弱园到省示范园跟班学习,至今全市已组织五期的示范幼儿园园长实践学习活动。通过示范园开放活动,引领民办、集体办园发展。三年来全市共开展20场次的市级示范园开放活动,参加人数达1200人次。开展精准帮扶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工作,加大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22年秋季将有12所左右小学附设班接受福建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验收。

    三、多措并举,扶持民办园发展

    1.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下发《晋江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联合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晋江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一园一案”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督促将配建移交的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2.积极扶持民办普惠幼儿园发展。通过综合奖补、政府购买服务、将园长培训纳入全市培训计划等方式,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近两年来,财政安排拨付民办普惠幼儿园困难家庭幼儿生活补助约为232万元;生均公用经费2703.75万元;民办园创建示范园奖补资金60万元;统一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300多人次、线上教师培训不少于2500人次。

    3.定期核准普惠民办园收费标准。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合理分担的经费投入体制,近年来均由教育部门上报市政府,确定普惠民办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参照公办幼儿园实行每三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方式,收费标准是同期同级别公办园的2倍。2021年秋普惠民办园新生保育教育按级别收费标准为:合格园730/.月、晋江示范860/.月、泉州示范1040/.月、省示范1240/.月。

    四、健全机制,保障教师待遇

    1.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根据全市教师队伍结构和需求情况,通过研究生专项招聘、全省统一招聘等多种方式补充编内教师,并将招聘名额不断向学前教育倾斜。2020年公开招聘学前教师60名,2021年公开招聘学前教师65名,2022年公开招聘学前教师160名。2022831日前经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册且在泉州市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满五年的编外合同教师,若任教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晋江市公办学校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且可以按所持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报考。纵观近三年的教师招聘工作,学前教师招聘数、占比均居前列,且对合同教师的年龄、专业等条件均有所放宽。

    2.优化教师资源配备。近几年,学前教育发展迅速,在新园开办初期,教育部门积极引导有教学经验的幼儿园教师向新办幼儿园和相对薄弱幼儿园流动,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人员结构,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提升有限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在幼儿园新任教师调配时,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并重点向新办公立幼儿园倾斜。

    3.保障合同教师待遇。2014年,我市出台《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明确合同教师的聘用对象、资格和办法,进一步保障合同教师工资、补贴、评优评先和培训等相关待遇。2018年,为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合同教师队伍稳定性,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合同教师待遇,我市实施《关于实行合同教师分级管理等级考评的意见》,对合同教师实行三年一分级、学年一考评的动态管理方式,分级管理后一级合同教师工资基本达到我市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合同教师财政投入经费逐年增加,2018年支出15610万元2019年支出19169万元,2020年支出23827万元,2021年支出26542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32174万元。此外,合同教师还与公办教师同等享受乡村教师补贴、班主任绩效考评奖励、体检等待遇。合同教师待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持续增强。

    4.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从2013年起,在缺编范围内给予幼儿园自聘教师工资补助,标准为900/月·人。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2018年印发《关于印发晋江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一类、二类、三类乡村学校教师补助标准平均为150元、300元、450元;20193月出台《关于调整我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20191月起,我市乡村教师生活动补助从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500元的标准。

    尊敬的王委员,受政策和基础等制约,我市学前教育在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优质发展等方面的短板还未能一一补齐,您提出的建议仍有些未能彻底落实,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推动事业稳步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教育问题,为我市的教育事业出谋献策。

    责任领导:施正琛

    分管领导:王晓闽

    经办人员:洪清松

    联系电话:85682803

     

     

     

    (主动公开)


     

    晋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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