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晋江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2-07-22 17:24 浏览量:

    洪永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住宅小区外周边“空地”管理的建议》收悉。由我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相关部门,按照科学规划、全面摸排、规范管理的步骤,逐步规范城市住宅小区外周边“空地”管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专项整治、多方联动。我局依托市城管办制定《晋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 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城管办〔2022〕8号),对住宅小区外围违规占用公共空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此次整治的对接、协调工作。

      二、全面摸排、分类处置。我市城市管理局多次组织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及青阳、梅岭、罗山街道开展统一摸排行动,对中心市区各类占用公共空间设立经营性停车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排查是否设置停车场、是否超出建筑规划红线、是否收费等相关情况。截至目前,共摸排各类停车场及停车泊位226宗,对住宅小区退让空间专项摸排设置停车场54宗,其中应办营业执照未办理的6宗。采用分类处置的办法分步整治,对于公共、配建的经营性停车场以及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未投入使用的道路等场所设置临时性经营停车场,要求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以及备案手续。对于占用市政道路、盲道、消防通道及其他不可设置停车场的,拆除整治到位。对于现有已在道路红线外与建筑物之间的公共空间设置停车泊位,结合创城检查工作,要求规范管理。整治行动中,共发现5处为违规设置停车场,实行分类整治,现已全部销号完成。

      三、出台规定,规范管理。我市先后印发出台《晋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晋江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办事指南》等文件,规范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办理备案条件。截止目前,已受理35家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计划8月底全部完成中心城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工作。对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或备案审核未通过的将分步组织整治。

      四、智慧监管、科学施划。全市委托晋江智信科技大数据有限公司(城建集团下属公司)建设智慧停车系统和道路智慧停车泊位运营,包含“一网”(门户网站)、“三平台”(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停车运营监控平台、城市停车监控平台)、“三系统”(城市停车场管理系统、路边泊位停车管理系统、城市停车诱导系统)、“一客户端”(一个移动客户端,包括移动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和微信小程序),从用户服务、企业运营、部门监管三个层面构建全方位监管平台,预计11月份完成研发。目前,道路智慧停车泊位已完成二期建设,共设置停车泊位5300多个。第三期停车泊位计划施划1300个,经过三轮征求意见后正在实施建设,进一步规范道路空间管理。

      主要领导:王景珊

      分管领导:张恒星

      经办人员:程似锦

      联系电话:18900399930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抄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环城委、市政府督查室,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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