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通告
时间:2023-03-09 15:21 浏览量:
       根据《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规定,现将报考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 

    1.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附件1)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附件2)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二、现场办理 

    (一)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地点: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晋江市梅岭街道南山路112号)。

    (三)所需材料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供《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请表》应提前下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还需提供服役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送邮件

     申请人下载《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登记表》(附件4),并按样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现场办理加分手续前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85660294@163.com。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申请人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如“张三加分登记表”),以便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未按该要求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3月14日前取得享受加分政策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有效材料。《申请表》、《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故未能到现场办理加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者需提供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晋江市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的名单,并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根据《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精神,笔试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5660294。

    详情见附件 

     



     

    晋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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