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2021—2022年度)
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37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闽卫医政〔2021〕23号)和《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的通知》(泉卫医政〔2021〕194号)精神,结合我市“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以及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认真整改落实市委巡察组问题反馈清单,聚焦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坚持公益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系统剖析,提高认识,注重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着力长效常态机制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二、巡查范围、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巡查范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二)巡查方式:采取自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接受群众来信来电等。
(三)时间安排(附件1):按年度分批次开展巡查工作。2021年11月启动巡查工作,至2022年6月前完成本轮巡查任务。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其中实地巡查不少于3天。
(四)交叉巡查:按照统一组织、交叉巡查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巡查工作。市卫健局抽调专业工作人员组建巡查工作组,分别对三个医共体总院及其二级成员单位、妇幼保健院进行巡查。
三、巡查重点
巡查内容主要涉及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工作情况,对重大问题也将追溯,巡查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重点追踪处理。
(一)公立医院党建
1.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医院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主要看: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是否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明确公立医院党委职责,以及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与深化医改政策措施;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并明确具体内容,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流程。
2.围绕队伍管理,重点巡查医院领导班子、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看: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制定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流程和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齐中层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管理,完善人才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合理制定“十四五”人才规划,制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和人才激励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3.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医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主要看:加强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便于管理、应建尽建、建在科室、发挥作用”的原则,重新调整、合理设置党支部,做到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科室均成立党支部,支部党员控制在50人以内。党组织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抓学习、上党课、下基层情况,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机制,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医院工作有机融合。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建立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党支部对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具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能力。
4.围绕思想建设,重点巡查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主要看: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认真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等;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德考评制度;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加强医改政策学习,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积极投身改革,大力宣传抗疫精神和医务人员先进事迹,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
5.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医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政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医院纪检部门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承担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因地制宜制定细化落实措施。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四风”整治、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惩处患者身边“微腐败”,深入开展纪委“点题整治”工作,落实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不正之风。
(二)行业作风建设
1.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与人员配备。主要看:认真学习并落实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建立医院行风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障经费和工作条件。建立行风检查上下顺畅衔接机制以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制度,确保行风工作顺利开展。
2.围绕教育常态化,重点巡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与警示教育情况。主要看: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落实住院医师培养和各级各类领导岗位入职前行风教育。加大违纪案件、典型案例和重大节日警示教育。
3.围绕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主要看:贯彻实施《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明确责任人与责任主体,监督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落实行风工作“一岗双责”,将业务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规范价格行为,落实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查询)、收费复核等制度,设置价格管理部门和人员,确保价格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准确。完善内控管理,建立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严防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
4.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廉洁从医“九项准则”落实情况。主要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一步落实“九不准”,将其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挂钩,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加强对高值高频医学检查、无指征诊疗、临床试验性检查、辅助性检查等项目的监管。制定药械采购使用管理办法与产经营企业接待备案制度,规范医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代表开展业务行为,严禁医务人员开单提成、违规采购使用药械;制定“院外购药、购耗”具体操作细则,开展点评工作。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完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强化结果运用。制定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用产品的人员的处理规定。
5.围绕公益性保障,重点巡查医院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职责。主要看:深化落实医改政策,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落实“三个转变、三个提高”。重点督查深化医改指标、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对口帮扶、资源下沉、中医医院投入倾斜等落实情况。
(三)运行管理
1.围绕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主要看:开展“暖心服务”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开展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日间手术及单病种质量控制;实施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临床用血管理,推行医技检查结果互认,开展重点药品耗材点评。按照医院安全方法系统建设等要求,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完善患者投诉管理机制。落实传染病规范诊疗管理。规范使用中医医疗技术。规范使用中医医疗技术,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围绕财务运行管理,重点巡查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看: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体制,合理设置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按规定编制医院年度预算,严格执行。加强预决算管理和监督,按规定在医院内部公开预决算。明确资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建立资产管理联动机制,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成本测算制度,建立价格管理委员会,按照要求配备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
3.围绕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运行管理,重点巡查法治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主要看:医院管理法治思维、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推行,“三重一大”事项、合同协议、建章立制合法性审查情况;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宪法》《民法典》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流程情况。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及使用管理情况。
4.围绕审计管理,重点巡查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功能实施情况。主要看: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有效实施并定期检查。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三级医院配置2名以上专职审计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5.围绕经济运行风险管理,重点巡查财务内控情况。主要看: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不得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实施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落实“两个允许”,并采取制度安排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四)中医医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情况(仅巡查中医院及中西医结合医院)
1.围绕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重点巡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组织学习贯彻情况。主要看:规范设置科室,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创新中医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等符合中医学术规律、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诊疗模式;加强中医治未病科、康复科建设,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康复中优势作用,积极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推广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和治未病理念。
2.围绕保障中药质量,重点巡查中药药事管理情况。主要看:健全完善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加强养护管理,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定期对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开展中药处方点评,强化中成药合理使用,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积极开展个体化特色中药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用中药。
3.围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巡查学习中医经典与培养中医思维。主要看:鼓励西医学习应用中医,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工作;注意挖掘整理、传承应用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特色技术疗法;从医院层面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积极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
(五)市委巡察问题整改情况
主要看:对市委上一轮对我市公立医院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
受巡查医院对照巡查重点自查,查找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跟踪问效。完成自查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反馈至市卫健局。
(二)实地巡查
市卫健局组织有关领域专家成立巡查组,在医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巡查。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发现问题,巡查结束后通报巡查情况。
(三)监督整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巡查谁监督的原则,市卫健局监督被巡查单位、医共体牵头医院协助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查单位组织巡查“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
五、巡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健局成立公立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巡查动员大会,在卫健部门网站公布巡查公告,部署推进巡查工作。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维护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把巡查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相结合,与医院评审评价、落实医改重点任务、医院惩防体系建设、创建“无红包”医院、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相结合,与推动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优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相结合。
(二)聚焦问题整改。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医共体牵头医院要监督被巡查医院认真落实整改,推动建章立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建立整改台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组织巡查“回头看”,分析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肃巡查纪律。加强巡查员队伍建设和培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各被巡查医院要积极配合,并将巡查时间安排、巡查纪律和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监督。巡查组不干预医院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
(四)组建巡查专业人员库。建立巡查专业人员库,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医共体牵头机构推荐产生,包含:党建、行风、医务、财务、人事、中医药、信息管理等专业,开展巡查工作培训。请市医院、中医院、第二医院分别推荐党建、行风、医务、财务、人事、中医药、信息管理专业人员1名,人员名单(见附件3)请于11月27日前报送到巡查办,相关人员需为专业能力强、作风素质硬的科室负责人或在职在编业务骨干。各相关医院巡查工作组由市卫健局挂钩领导任组长,挂钩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主要从局机关相关科室、医共体牵头医院纪检监察组(巡查基层医院时)、巡查专业人员库抽调选派。请各巡查组在巡查每家医院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总巡查工作总结及各医院巡查报告。
(五)做好工作保障。请各受巡查医院做好巡查保障工作。一是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布“2021年晋江市公立医院巡查公告”(附件4),公告公布时间:1个月。二是巡查期间提供大房间或会议室1间,供巡查组集中办公。三是提供谈话房间1-2间,要求隔音效果好,供巡查组专用。四是提供电脑及打印机各1部。五是请各受巡查医院在专家组进驻前准备自查报告以及纸质版自查表各10份。六是请各受巡查医院指定1人专职负责巡查期间的沟通协调,并于11月27日前将联络员回执(附件5)反馈巡查办。七是各受检医院在巡查期间需在医院醒目位置放置“公立医院巡查意见箱”,钥匙由巡查组保管。信箱设置时间为巡查启动当天8:00至巡查结束当天18:00。
附件: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巡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2.晋江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专家组成员名单
4.2021年晋江市公立医院巡查公告
5.联络员回执
附件1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巡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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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
医院名称 |
类别 |
暂定巡查时间 |
巡查工作组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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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
妇幼保健院 |
二级专科 |
2021年12月21日-12月27日 |
组 长:许辉荣 副组长:苏远连 成员从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巡查专业人员库抽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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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英墩华侨医院 |
二级综合 |
2022年1月上旬 |
组 长:雷 鸣 副组长:蔡良友 郑丽萍 成员从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巡查专业人员库抽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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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陈埭中心卫生院 |
二级综合 |
2022年2月中旬 |
组 长:陈鹭旭 副组长:黄臻涛 张宏伟 成员从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巡查专业人员库抽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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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 |
二级综合 |
2022年2月下旬 |
组 长:陈文添 副组长:陈志彬 郑丽萍 成员从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巡查专业人员库抽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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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东石中心卫生院 |
二级综合 |
2022年3月上旬 |
组 长:王荣辉 副组长:施荣盼 朱雅雅 成员从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巡查专业人员库抽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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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磁灶中心卫生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
二级综合 |
2022年3月中旬 |
组 长:张良溪 副组长:黄保驾 张宏伟 成员从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巡查专业人员库抽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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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
晋江市第二医院 |
二级综合 |
2022年4月上旬 |
组 长:张白茹 副组长:叶 华 成员从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巡查专业人员库抽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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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
晋江市中医院 |
三级中医 |
2022年4月中旬 |
组 长:陈鹭旭 副组长:童方杰 成员从巡查专业人员库抽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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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
晋江市医院 |
三级综合 |
2022年4月下旬 |
组 长:陈文添 副组长:颜呈坊 成员从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巡查专业人员库抽调 |
附件2
晋江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纪刚宏 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陈文添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陈 铭 市卫健局党组副书记、市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王荣辉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市卫计系统
党委书记
张白茹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辉荣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鹭旭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洪少艾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何天票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卫计执法大队大队长
雷 鸣 市卫计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良溪 市卫健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东昭 市中医院党委书记
孙丰裕 市第二医院党委书记
成 员:郑丽萍 市医院纪委书记
陈名智 市中医院院长
张宏伟 市中医院纪委书记
龚飞群 市第二医院院长
朱雅雅 市第二医院纪委书记
吴钦旋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陈扶持 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
王清奇 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蔡良友 市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颜呈坊 市卫健局人事科科长
施荣盼 市卫健局规信科负责人
洪清鸿 市卫健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
黄臻涛 市卫健局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科科
长
陈志彬 市卫健局医改医管科负责人
黄保驾 市卫健局医政科科长
苏远连 市卫健局疾控妇幼科科长
叶 华 市直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郭伟坛 市卫健局保健应急办主任
童方杰 市卫健局审批科科长
朱雅红 市卫计系统党委办负责人
尤夏洪 市医院副院长、晋南分院院长
林喜足 英墩华侨医院院长
洪文挺 陈埭中心卫生院院长
洪清淡 磁灶中心卫生院院长
苏杭州 市第二医院院长助理、东石中心
卫生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查办),负责公立医院巡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文添(兼)
常务副主任:雷 鸣(兼)
副 主 任:蔡良友(兼)
黄保驾(兼)
成 员:朱雅红 市卫计系统党委办负责人
王保坚 市卫健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雅霜 市卫生进修学校副校长(财审科)
陈兴全 市卫生工作者服务中心副秘书长
(综合监督科)
林清火 市卫健局医政科副科长
黄金汉 市卫健局人事科科员
洪丽媛 市卫健局规信科科员
黄金娜 市卫健局医改医管科科员
李少颖 市卫健局疾控妇幼科科员
江连火 市卫健局保健应急办科员
抽调医疗卫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充实
附件3
专家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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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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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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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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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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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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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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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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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
附件4
2021年晋江市公立医院巡查公告
根据晋江市卫生健康局统一部署,晋江市公立医院巡查组将于2021年11月—2022年6月对晋江市医院、晋江市中医院、晋江市第二医院、晋江市妇幼保健院、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英墩华侨医院、陈埭中心卫生院、磁灶中心卫生院、东石中心卫生院开展巡查工作。
根据《晋江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要求,巡查组在巡查期间将受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医院在加强党建工作、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医疗纠纷等不属于巡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查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查受理电话:0595-85684496
电话受理时间:巡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
巡查意见箱:(请标注医院设置具体位置)
巡查意见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669号晋江市卫健局公立医院巡查办(四楼402室)收,362200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公立医院巡查组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11月 日
附件5
联络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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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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