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1204
时间:2023-12-04 14:43 浏览量: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1204

     

    1、项目名称:福建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钛白色母粒新材料1.5万吨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金井镇装备制造园金海路与金深公路交界处

    3.建设单位:福建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福建钛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钛白色母粒新材料1.5万吨项目选址于晋江市金井镇装备制造园金海路与金深公路交界处。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钛白色母粒新材料1.5万吨。2023725日,该项目通过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2]C050918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冷却塔用水、氨回收装置冷却用水、洗氨净化塔喷淋用水、缓冲罐夹套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压滤废水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冷却水槽废水、喷淋塔废水、反渗透废水、沉淀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钛白粉粗料投料粉尘经集中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干粉碎粉尘经分类收集至8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收料粉尘经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干燥废气及燃气热风机燃料废气经集中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中汽提脱氨塔配套的燃气蒸汽发生器燃料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洗氨净化塔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钛白粉细料及PET粉末称料配料、投料混合搅拌粉尘经收集至1套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熔融挤出废气经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地面清扫收集的粉料、废渣、废弃反渗透膜、废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重新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料作为辅料回收使用;污泥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密封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1204日—20231208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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