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06日到2023年1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3-11-10 16:34
浏览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06日到2023年1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3年11月06日到2023年11月10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2023年11月06日到2023年11月10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
1 |
媗程(福建)纺织 集团有限公司年产高档织物面料3000万米项目 |
泉晋环评〔2023〕表60号
|
2023年11月8日 |
见附件1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3505820021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闽ICP备2025114157号
版权所有:晋江市人民政府中文域名: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