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比选晋江市“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服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2-12-26 16:01 浏览量: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比选晋江市“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服务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266号)等文件规定,需开展“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编制工作,收集和准备佐证材料并及时录入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形成成果如下:

    (一)成果清单

    1. “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2. 备案图斑矢量文件(.shp文件,打包);

    3. 涉及图斑修改佐证材料(照片、遥感影像等,打包);

    4. 清单内未批已填图斑处理情况汇总表;

    5. 两线之间未批已填图斑处理情况汇总表;

    6. 两线之间未批围而未填图斑处理情况汇总表。

    成果格式要求

    矢量数据:.shp格式,坐标系:CGCS2000坐标

    图片文档:常用格式;

    压缩文件:zip格式。

    涉及图斑修改的佐证材料按图斑编号进行分类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开户许可证和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同时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及省级或以上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 具有福建省内历史围填海调查工作相关业绩经验(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拟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申报要求

    符合资质要求有意申报的技术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按要求提交本项目的报价表、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复印件均盖公章确认)以信封密封形式(信封拆口处需盖单位公章)送至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不接受邮寄形式的申请)

    、最高控制价格

    各单位投报的项目总价不得超过35万元。

    、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我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申报单位报价及资质等情况进行公开比选综合评审,资质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如出现相同报价的,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标人)并公示审定结果。审定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双方再签署委托合同。

     

    联系人:翁章标

      话:0595—82052300

      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三楼海域海岛管理科

      编:362200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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