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井镇骏昇华庭房地产项目“2·27”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2-07-15 16:25 浏览量:
     金井镇骏华庭房地产项目“2·27”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20222271050分许,金井镇骏华庭房地产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晋江市人民政府组成了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会等单位人员为成员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询问、查阅和收集有关资料等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因疫情影响,事故调查组于2022421日向晋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延长事故调查期限60日,晋江市人民政府于2022425日同意事故调查组延长该起事故调查期限60日。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庭房地产项目于晋江市金井镇金井村金东路与西环路交叉口项目由12幢高层建筑、4幢多层建筑、1幢幼儿园及相关配套组成,建筑面积164806m2,造价为29980万元,事故发生地点为17#楼第二单元,事发时正处于装修施工阶段,建设单位为晋江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7#楼第二单元装修劳务分包单位为天津市天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晋江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祝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31PXKL97,成立日期:2018518日,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金井村中兴路1-1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QZJJ-0558-0000000192,可承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含20万平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吴会生。

    2.施工单位: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宝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061332U,成立日期:19801212日,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B306-74号房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D212007477,资质类别及等级:起重专业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有效期至20266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津)JZ安许证字〔2004CY0000052,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221218日。项目经理:杨有志(资格证书编号:JZ00517058);安全员:许建亭(资格证书编号:JZ1905010607);王志奇(资格证书编号:津建安C20110024206)。

    20181118日,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晋江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晋江市金井镇骏华庭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接项目建设。

    3.劳务分包单位:天津市天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相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7736092996,成立日期:2005413日,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99号津东大厦D228,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212011639,有效期至202491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津)JZ安许证字[2013ZB0003415,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241214日。项目现场负责人:张成银。

    20201016日,天津市天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接晋江市金井镇骏华庭工程二次结构及装修劳务分包工程一标段,又于20211113日签订该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

    4.监理单位: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051008614,成立日期:199941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板桥村192202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35002499-4/3,有效期至2024412日,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程建国(资格证书注册号:22000936);专业监理工程师:徐忠强(资格证书编号:闽SC201800031)。

    201892日,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晋江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晋江市金井镇骏华庭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接项目监理工程。

    (三)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17#楼第二单元(②③轴交BC轴),一层至四层均预留一楼梯洞口,洞口长宽约160CM*200CM,洞口周围设置防护栏杆,洞口有架设钢管供工人二次结构及装修使用,钢管上有铺设安全网,安全网铺设不完整且部分破损,未铺设钢笆片。事发前,17#楼存在预留洞口操作平台安全网铺设不完整且部分破损,未铺设钢笆片等安全隐患,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2277时许,天津市天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张成银安排工人梅占浩、梅仕兵、魏天军、李容芳等4人到晋江市金井镇骏华庭17#楼二单元作业。梅占浩、梅仕兵、魏天军、李容芳等人先到四楼一进行抹灰作业,1030分左右,梅占浩先行到另一个房间搭设脚手架,过了一会,因没见梅占浩,梅仕兵就连续拨打了2次梅占浩电话,但都没有接通后李容芳就去寻找梅占浩。大约1050分许,发现梅占浩趴倒在17#楼第二单元一楼预留洞口地面

    (二)事故救援和现场处置情况

    发现现场情况后,李容芳就马上通知梅仕兵和魏天军,并一起跑到一楼察看。赶到现场的人员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求救电话。1110分左右,医护人员到场后确认梅占浩已死亡。

    接获事故报告后,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井镇政府等单位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做好现场保护及善后处理工作。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处理善后,组织建筑领域安全检查整治,并加强节后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

    综上,本起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正确,没有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梅占浩,男,汉族,四川省达州市通州区人,19681230日出生)。

    (二)直接经济损失

    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8万元(包括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死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等)。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工人梅占浩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进入安全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的预留洞口操作平台作业,不慎从操作平台坠落身亡。

    (二)间接原因

    1.天津市天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到位,在作业现场因安全隐患停工整改情况下,组织工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工人进入安全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的预留洞口操作平台作业。

    2.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能有效督促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劳务分包公司的违规施工行为。

    3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对该项目实施有效监理,未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劳务分包公司的违规施工行为

    4.晋江市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落实项目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项目建设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系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1.天津市天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到位,在作业现场因安全隐患停工整改情况下,组织工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工人进入安全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的预留洞口操作平台作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能有效督促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劳务分包公司的违规施工行为,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3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对该项目实施有效监理,未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劳务分包公司的违规施工行为,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二)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1.梅占浩,男,泥水工人。经查,梅占浩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进入安全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的预留洞口操作平台作业,不慎从操作平台坠落身亡,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本起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崔相林,男,天津市天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持公司全面工作。经查,崔相林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致使项目在作业现场因安全隐患停工整改情况下,违规组织施工作业,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张成银,男,天津市天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经查,张成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到位,在作业现场因安全隐患停工整改情况下,组织工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工人进入安全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的预留洞口操作平台作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4.杨有志,男,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经查,杨有志对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到位,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致使劳务分包单位违规组织工人进入停工整改的区域作业施工,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5.程建国,男,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查,程建国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作业现场及人员的管理,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6.庄柏麒,男,晋江市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大队专技人员。经查,庄柏麒作为金井镇骏华庭房地产项目联络员,落实项目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督促项目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到位,督促项目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天津市天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规施工作业行为;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强化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分包单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违章施工行为;要加强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意识;要加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和跟踪督促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福建固特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工程监理职责,督促现场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违章施工行为;要加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和跟踪督促力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晋江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项目的施工安全。

    (五)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受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要狠抓洞口、临边防护和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时制止相关显见性违法违规行为。

     

                                       金井镇骏华庭房地产项目

    “2·27”高坠事故调查组

                      20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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