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灵〔2020〕21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
印发《灵源街道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灵源街道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灵源街道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
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泉委办发明电〔2020〕16号)、《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应急〔2020〕23号)要求,灵源街道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含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电力等行业,下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设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立即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形式主义等问题,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单位),深查、细查、严查、查到底,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迅速扭转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一是抓好抓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作。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这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名义印发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对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要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要旨,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推进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牢牢把握好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二是狠抓源头整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把安全生产、经营等单位发证关,对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等单位,严禁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许可证件。已取得相关安全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产停业整顿。三是狠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坚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好自己人,看好自己门,防止“灯下黑”。严肃整治企业未按要求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与实际不符;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制定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经正规设计、未正常投用、违规摘除连锁;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以及企业生产现场混乱,违章违规违纪作业,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当等问题。四是要进一步提升属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按照《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年度执法方案的通知》(晋应急〔2020〕3号)要求,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进行分类处置,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该责令企业现场整改的要责令整改并督促到位,该报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要及时沟通报送,要建立起良好的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烟花爆竹:一是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多地发生的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较大事故教训,加大经营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根治“下店上宅”问题。二是要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强化对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和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违法产品在我市的流通行为。五是突出重点时段,加大清明节前后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力度。
(二)冶金等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熔融金属安全问题。重点整治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二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粉尘防爆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存在于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的10项重点事故隐患,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粉尘作业场所的通风、防尘、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不落实,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佩戴不到位,除尘设备的检查、检修和维护不到位。四是涉氨制冷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液氨管线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热氨除霜集管有跑、冒、滴、漏和结霜现象。五是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商贸行业企业未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存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包括违规建设、违规改造、违规施工及火灾隐患等)。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原则上从即日起,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个别行业领域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对照整治重点深挖细究,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辖区各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自查自改承诺书,并全面对照有关指导表格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完成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达到发证条件),烟花爆竹经营等企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查治理导则》、《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单位)自查(检查)表》开展自查,自查结果必须由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二)检查执法。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进行检查指导,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街道安办也将加强监督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全面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把本次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近日部署的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按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迅速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把安全生产与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统一起来抓、贯通起来抓,抓实抓细抓到位,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重点整治,全面保障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要立足辖区实际,在前期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基础上,梳理出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真正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摸清、对策措施找准,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关,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督促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复工复产期间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必须在岗在位,切实加强员工安全技术培训,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档立账、落实责任、闭环管理,确保逐项整改到位。要坚持分区分类精准施策,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相结合,对安全基础较好的企业,推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尽快复工复产、释放产能;对安全条件一般企业,加强跟踪服务指导,有序推进复产;对安全管理松弛、隐患突出、基础较差不放心的企业,要开展点对点现场指导,加强精准执法检查,实施有效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定期并主动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对需单位领导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提请单位领导协调解决,落实好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同时要严格把牢企业主体责任这个“第一道防线”,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督促企业落实生产首责、扛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导则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坚决贯通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操作链”、“责任链”。
抄送: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0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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