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市直派驻有关单位:
《罗山街道2021年“三合一”场所专项排查整治及奖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罗山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罗山街道办事处代章)
2021年6月25日
罗山街道2021年“三合一”场所专项排查
整治及奖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三合一”场所排查监督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三合一”场所漏报、瞒报等现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到2021年12月底,辖区的“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人员住宿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全年排查整改率达100%;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保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重点
存在人员住宿的生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作为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二)在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
(三)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四)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列入回访检查的重点。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网格责任。按照晋江市及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罗山街道2021年 “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目标责任分解一览表》(附件1),各社区要将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分解到各网格,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各工作点、社区每月召开会议听取网格责任人汇报“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全面排查整治。
1.各社区、各工作点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三合一”场所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全面出击,集中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排查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留死角,不让“三合一”有藏身之处。
2.各社区、各工作点要充分利用每月26日“安全生产检查日”会同公安派出所、市管所、安办、供电所等职能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并于每月 27 日将“安全生产检查日”开展情况上报街道安办。
3.对排查的“三合一”场所,应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要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每半个月进行 1次回访检查,填写“三合一”场所抽查登记表(附件2),严防“回潮”。完善整治工作档案,做到内容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有回访登记表、查封启封审批,具体为:①晋江市新增(回潮)“三合一”场所呈报表(附件3); ②罗山街道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罗山街道店面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4、5);③场所照片(场所建筑整体外观图、体现各层使用功能的照片、体现同一部位“三合一”现象整改前后情况的照片,入档纸质照片统一用彩印并在下方注明照片基本信息);④罗山街道消防安全整改复查意见书(附件6);⑤有查封的场所要按照规定逐级开展查封、启封审批程序。
(三)严厉督促整改。
1.各社区、各工作点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应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立即责令迁出住宿人员,做到人场(仓库、经营场所)分离。或者对照整治技术标准,立即进行防火分隔,做到人场(仓库、经营场所)完全分隔,疏散通道分开。
2.要按照自建房加工场所、工业厂房、经营店面等类别消防安全评查评估整改要求落实火灾隐患彻底整改,否则,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做到发现一家,整改一家,登记一家。
3.针对“三合一”场所边整治边回潮的突出问题,或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等,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坚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进行处罚;对回潮的“三合一”场所,要从重处罚。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彻底根治“三合一”隐患。
(四)实行举报制度。7月份起,开通“三合一”举报电话(电话号码:88183122),安办负责对举报件逐一登记造册。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第一举报人每家200元奖励金(所需奖励资金从街道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考评奖励金以工作点为结算单位,每季度考评兑现一次,直接发放至工作点,由各工作点统筹奖励金发放工作。奖励金额计算方法为:以公安门牌号计数,每排查发现1家“三合一”场所,奖励工作点200元;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要在一周内消除“三合一”,每按时消除1家“三合一”场所,且相关整治工作档案已报送安办的,并确保一年内不“回潮”,每家奖励工作点300元(所需奖励资金从街道统筹绩效资金中列支)。
(二)处罚办法。
1.各社区、各工作点应抓紧组织开展“三合一”排查整治行动,在开通举报电话后,被举报或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瞒报、漏报“三合一”场所,每发现1家扣罚工作点200元。属回潮“三合一”场所的,每发现1家扣罚工作点500元。
2.因工作不到位,发生涉及“三合一”场所的火灾事故(无死、伤),无论火灾大小扣罚工作点500元;发生大火事故,造成3人以下(不含3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扣罚工作点1000元,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发生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扣罚工作点3000元,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三合一”场所发生事故后,工作点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如实报告。对迟报或漏报的,经查实扣罚工作点200元;对谎报或瞒报的,扣罚工作点500元。因上述情况,贻误事故抢救,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属纵火或其它自然灾害引发火灾事故,不予扣发该点的有关人员补贴。
五、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21年6月开始,到2021年12月底结束。
六、本奖惩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罗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所有。
附件:1.罗山街道2021年 “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目标责任分解一览表
2.罗山街道2021年“三合一”场所抽查登记表
3.晋江市新增(回潮)“三合一”场所呈报表
4.罗山街道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5.罗山街道店面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6.罗山街道消防安全整改复查意见书
附件1
罗山街道2021年 “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目标责任分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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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点 |
点领导 |
点长 |
派出所责任区领导 |
社区 |
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
驻社区干部 |
社区主干 |
社区网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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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裳点 |
蔡继智 林志宏 |
闫正刚 |
施天从 |
罗裳 |
余育贤 |
闫正刚、许伟峰 |
蔡长健、蔡金印 |
蔡建康、蔡文忠、吴冬梅、吴水永、曾文艺、张建军、陈艺春、王清波、洪恩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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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塘 |
吕荣聪 |
姚金华 |
柯永赐、郑振兴 |
柯美洁、蔡东风、柯伟哲、郑国生、柯秋明、郑志胜、林志祥、林祥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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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埔点 |
余 洁 陈尤鑫 |
范华竹 |
福埔 |
黄华 |
范华竹、蔡瑞火 |
陈航标、陈鸿仪 |
陈志民、陈亮亮、彭洪碧、陈永桂、陈培泰、吴注治、陈俊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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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 |
邓剑 |
朱侨阳 |
陈建华、陈火炎 |
蔡丽生、蔡明云、蔡培群、陈清平、陈荣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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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 |
詹光班 |
吴春生 |
王宝华、杨清趣 |
许文叹、郑斌斌、陈彦芳、柯天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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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林点 |
陈弘毅 柯康灿 |
蔡云飞 |
后林 |
邓剑 |
蔡云飞、周旅穗 |
吴火炎、吴尚合 |
吴志聪、吴明耀、吴桂兰、吴世意、吴明祝、吴金宝、吴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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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埔 |
林鸿伟 |
蔡鹏展 |
王伟达 |
王清利、王继鹏、王孙敬、王程伟、蔡秀兰、王良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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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峰 |
林鸿伟、陈世荣(安泰) |
蔡露萌 |
蔡露萌 |
周巍、柯丽旋、吴清满、苏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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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店点 |
李其旦 张清枝 |
颜远猛 |
社店 |
白乐辉 |
颜远猛、何剑昭 |
陈清扁、陈德茂 |
陈返京、陈春初、陈鑫淼、陈晓虹、陈清源、吴雪珍、陈声雄、陈新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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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 |
龚振华 |
叶春楚 |
陈建成 |
郑金龙、许文昌、陈庆森、郑团结、陈红琴、陈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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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内点 |
张振峰 吴雅琳 |
吴汉仁 |
苏内 |
陈世荣 |
吴汉仁、吴振宇 |
曾金龙、李金钟 |
李振辉、李育生、曾秀弯、曾清海、曾建苹、曾婉科、李三、曾庆祝 |
|
|
山仔 |
龚振华 |
黄赠嵘 |
李东升、李德仁 |
李 南、李荣煊、李爱国、李鹏飞、李荣灿、李爱护、马 丽、李聪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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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前 |
林鸿伟 |
吴建民 |
陈流德、蔡金西 |
苏自力、蔡元强、郑婉卿、苏国平、蔡铭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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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垵点 |
谢少梅 陈达森 |
杨利新 |
梧垵 |
许金友 |
杨利新、蔡培均 |
郭光泽、洪成剧 |
蔡丽奶、蔡长江、蔡文默、蔡郎刺、洪文华、洪清球 |
|
|
许坑 |
詹光班 |
施顺强 |
吴荣新 |
吴新程、吴建排、林莉梅、吴胜利、杨辉煌、苏秀月、吴良枝、杨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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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井 |
许金友 |
张晓伟 |
姚加辉、姚金錶 |
姚文礼 、姚焕旭、姚长杉、陈米珍 、姚明焕 、姚斯文 |
附件2
罗山街道2021年“三合一”场所抽查登记表
所在社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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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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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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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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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生产储存 |
□服装 □鞋业 □纸制品 □印刷包装 □工艺品 □纺织化纤 □五金汽配 □化工 □印花 □货运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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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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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 |
□砖木 □钢筋混凝土 □钢结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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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数 |
总面积 |
居住人数 |
人员所在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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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内消火栓 |
□有 □无 |
灭火器 |
□有 □无 |
应急照明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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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散指示标志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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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有 □无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有 □无 |
楼梯数量 |
室内 部 室外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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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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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车间和员工宿舍每层是否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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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车间或宿舍向楼梯开启的门是否设置防火门以达到封闭楼梯间要求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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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车间是否有设置室内消火栓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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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车间和宿舍是否有配置符合生产场所类型的灭火器,如ABC灭火器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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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无乱接乱拉现象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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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车间、宿舍是否使用三合板等可燃材料作隔断或隔墙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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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走道、楼梯、车间内是否设置应急照明灯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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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⑧安全通道出口是否上锁或堵塞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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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现场检查是否存在工人吸烟、违规使用明火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现象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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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情况说明、结论及整改措施:(说明功能布局等具体情况并明确是否存在“三合一”): 检查人员: 下社区干部、民警: 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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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晋江市新增(回潮)“三合一”场所呈报表
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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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单位(人) |
社区: |
驻社区干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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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业主 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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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姓名: |
家庭人数: |
居住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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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社区: |
门牌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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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厂建筑结构、功能布 局情况 |
建筑结构: |
总楼层数: |
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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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生产性质: |
功能布局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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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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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厂房及其它隐患情况 |
工人宿舍(间): |
工人数(人): |
工人居住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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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双楼梯: |
灭火器型号: |
灭火器数量 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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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标志 个 |
应急灯 个 |
明线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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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梯井 个 |
安全出口二层 个、三层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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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层 个、五层 个、六层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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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社区干部处理措施及整改意见 |
签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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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办复查及整治意见 |
签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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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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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此表填写的是新发现的“三合一”企业,不包括“回潮”的。 2、此表应逐级详细填写,逐级报告。 3、上报市整治办时,请把企业厂房平面图一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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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合一”整治办制
附件4
罗山街道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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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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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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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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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本次开展检查的内容,在选择检查的内容前○内划“√”,检查时在□内划“√” 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1. 是否持营业执照: □无 □有 4.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无 R有 2. 是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员: □无 □有 5. 是否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无 □有 3. 是否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无 □有 6.是否已开展灭火疏散应急演练: □无 □有 二、生产、储存场所现场检查 ○场所功能:□是□否三合一。□是□否小加工作坊。建筑总层数 层;住宿人数 人;各层面积及使用功能: ○防火间距:□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且未采取防火分隔(采用防火墙,或者窗户不得对开) ○材料防火:□钢结构建筑未涂防火涂料□彩钢板保温层采用可燃材料□隔断采用可燃材料□吊顶采用可燃材料 ○安全疏散:□未设置两个以上安全出口 □堵塞、占用、锁闭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两个出口距离不足5米 □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 □设置防盗网且未设置安全逃生(窗) □未安装应急照明□或损坏 □应急照明配置数量不足 □无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损坏 ○楼梯形式:□室内楼梯间为敞开楼梯间,未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防火门 □室外楼梯无法满足疏散要求 ○设施器材:□无灭火器材 □灭火器数量不足 □灭火器压力不正常 □未设置火灾警报装置(声光报警器、电铃、铜锣等) □未设置室内消火栓(小加工作坊可视情设置消防卷盘,每层至少2个) □消火栓配件不足 □未设置足够的初期消防用水(30吨左右) □消防用水压力不足(未设置稳压泵) ○用电安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老化 □电气线路明敷时未穿金属管或阻燃塑料套管。 □配电柜设置在车间、仓库内未采用实体墙和防火门进行分隔。 □易燃、可燃物与电器、机台设备未保持安全距离 □电动车在室内停放和充电 ○用火安全:□禁烟火区域违章动火、电焊、吸烟 □厨房未与加工、储存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化危管理:□未使用专用中间仓库,或仓库未靠外墙布置,未采用防火墙分隔 □储量超过1昼夜需求量 □仓库内电气设备不防爆 □未有泄压、防止液体流散设施 □无通风措施 三、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 整改意见(可另附整改通知书): 请你单位对第 条整改意见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对第 条整改意见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单位。我单位将进行复查,如拒不整改,我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或报告上级有关执法、主管部门;拒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整改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检查时间: (单位盖章)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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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罗山街道店面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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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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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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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使用层数及 使用功能 |
□一层 □一层含夹层 □二层以上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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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层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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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住宿情况 |
□有人员住宿 人,住在 □无人员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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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隔情况 |
□一层与夹层、二层连通,无防火分隔 □一层与夹层、二层采用防火门及防火墙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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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情况 |
一层 □有第二出口 □无第二出口 夹层(或二层)须经过一层店面疏散 □有独立的疏散通道直通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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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电气线路 安装、使用情况 |
□线路乱拉乱接 □线路未穿管保护 □采用闸刀开关 □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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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隔断材料使用情况 |
□ 无吊顶 □不燃材料吊顶 □可燃材料吊顶 □ 无隔断 □不燃材料隔断 □可燃材料隔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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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或高温电器设备使用情况 |
设置□液化气□天然气□柴油□其它燃料燃具 □无高温电热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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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铁栅栏 |
□是 设置部位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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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火灾隐患及整改意见 |
口1、人员住宿乱场所与经营、储存场所合用,应搬迁,实现住宿场所与经营场所分离;或采用实体墙、防火门进行隔断,设置第二逃生通道,整改完毕前不得住人。 口2、场所内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铁栅栏,应拆除或改造成逃生窗。 口3、夹层未设置独立的直通室外的疏散通道,应改正。 口4 、场所内吊顶、隔断采用可燃材料,应拆除或改用不燃材料。 口5、灭火器材配置不足,每层应配置不少于2 具4kg干粉灭火器。 口6、场所内电气线路安装敷设不规范,应改正。 人员住宿场所必须于3日内搬迁完毕,其他隐患应于 月 日整改完毕。对逾期未整改的,街道整治办将报相关部门强制停业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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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 、请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内打√。
2 、三合板、木板、塑料扣板均属可燃材料,发生火灾时燃烧迅速且产生大量浓毒气。
3 、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人,一份检查单位存档备查。
被检查场所负责人: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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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街道消防安全整改复查意见书 编号: (受检单位):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详见《罗山街道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编号: ),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对你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复查情况: 针对复查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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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晋江市罗山街道社区治理办公室 (盖章) 复查日期: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名: 复查人员签名: |
抄送:市政府办,市“三合一”整治办。
罗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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