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
时间:2023-09-07 10:07 浏览量: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注:主项为职业培训)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闽财社〔2019〕11号)全文。

    4.办理条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6.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决定(即办)

    7.申请材料:

    (一)个人申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可通过电子调用的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

    2.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二)企业、机构申报

    1.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申请人员名册(原件,一式一份);

    2.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一份)。

    (三)机构代个人申报

    1.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2.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申请人员名册(原件,一式一份);  

    3.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一份)。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不需要

    11.年检要求:

    12.审批决定证件:

    13.注意事项:

    1)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申请材料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82629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003(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s://zwfw.fujian.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B15号人社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生活费补贴申领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业培训 ----生活费补贴申领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1.《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闽财社〔2019〕11号)全文;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的补充通知》(闽人社文〔2020〕122号)全文;3.《福建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5号)全文。

    4.办理条件:1.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2.支持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期间给予参训贫困人员每人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属地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和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300元。市级人社、财政部门已制定生活费补贴标准低于300元的,可提高到300元/人;补贴标准高于300元的,按地市原标准执行;3.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族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族学员参加补贴性免费培训的,在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区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6.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决定(含办结)(8.5个工作日)

    7.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可通过电子调用的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不需要

    11.年检要求:

    12.审批决定证件:

    13.注意事项:

    1)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申请材料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82629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003(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s://zwfw.fujian.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B15号人社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职业培训证书申领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证书申领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补贴性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6号)全文。

    4.办理条件:对上述补贴性培训结业人员颁发电子证书,停发原红皮和绿皮结业证书。电子证书格式、编码由省级统一设置,编码格式为:行政区划简称+年份+月份+工种编码+证书序号,电子证书可自动生成二维码。持证人可自行从厅指定网站(另文制定,下同)下载电子证书并打印,电子证书具备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6.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决定(即办)

    7.申请材料:

    1.填报身份信息。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不需要

    11.年检要求:

    12.审批决定证件:

    13.注意事项:申请人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申报。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82629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003(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s://zwfw.fujian.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B15号人社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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