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时间:2023-09-07 10:06 浏览量: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职业介绍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职业介绍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办理条件: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6.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决定(即办)

    7.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一式一份。可通过电子证照调用的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不需要

    11.年检要求:

    12.审批决定证件:

    13.注意事项:

    1)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申请材料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82629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003(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s://zwfw.fujian.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B15号人社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职业指导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职业指导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办理条件:有职业指导需求的劳动者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6.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决定(即办)

    7.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一式一份。可通过电子证照调用的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不需要

    11.年检要求:

    12.审批决定证件:

    13.注意事项:

    1)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申请材料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82629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003(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s://zwfw.fujian.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B15号人社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创业开业指导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创业开业指导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办理条件:有创业开业指导需求的劳动者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6.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决定(即办)

    7.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一式一份。可通过电子证照调用的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不需要

    11.年检要求:

    12.审批决定证件:

    13.注意事项:

    1)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申请材料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61234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003(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s://zwfw.fujian.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135号晋江市档案馆一楼大厅毕业生服务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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