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机关相关部门、工作点,镇直各单位:
现将《永和镇2019年“全民动员 绿化永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永和镇2019年“全民动员 绿化永和”
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全民动员 绿化永和”活动,切实把《晋江市造林绿化国标对标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落到实处,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创新型品质城市建设,推进“全民动员”向“全民动手”、“绿化晋江”向“绿美晋江”转变,根据《中共晋江市委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活动(2015—2019年)的若干意见》(晋委发〔2014〕7号)及《晋江市2019年“全民动员·绿化晋江”义务植树活动月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林业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四个着力”(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以2020年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为契机,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让森林进城、让公园驻村、让山川秀美,努力构建城乡一体、生物多样、环境优美、总量适宜、功能完善、结构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二、目标任务
以“城市双修”为切入点,围绕“公园绿地增量、绿城增色添彩”为重点,更新理念,创新举措,突出重点,全力实施森林进城、沿海基干林带修复、山体林分改造、大绿量空间绿化、小流域景观绿化建设、乡村特色风景林打造等重点工程,逐步实现一镇一品、一村一景,打造重要节点靓美工程,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功能。2019年全镇计划完成植树造林1200亩,其中非规划林地500亩,山体林分改造提升700亩(具体任务安排详见附件1)。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景观增绿量,拓展国土绿化空间
1.推进森林进镇区。以深化森林城镇创建为目标,按照“城镇绿化与生态城镇建设相结合、公共绿化与精品绿化相结合、城镇森林与主体绿化相结合”的原则,营造城镇近自然绿化生态景观,努力构筑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道路立体绿化等多层次、多树种、多花色的生态绿化格局。利用面积小、离散性分布的斑块闲置地,规划建设“口袋”公园,打造“推窗见绿,出门有景”的城镇绿化空间布局。以片林、林带、山体为骨架,以公园绿地为珠串,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城镇森林景观。2019年每个工作点要指导所辖村选择至少1处公共建筑作为立体绿化示范点,实施屋顶绿化、墙面绿化、阳台窗台绿化,不断拓展城镇绿量,构筑城镇立体绿化空间。
2.推动花园下乡。持续推进村企校绿化造景工程,大力推进村庄绿化,种植以乔木为主、多种森林植物群落组成的公园绿化,更好地与发展乡村特色旅游有机融合。做好村庄道路两侧、村头村尾、房前屋后、河边湖畔、祠堂古厝、名胜古迹等关键景观节点绿化,特别是做好村庄“四旁四地”绿化,丰富乡村园林绿化的空间结构层次和立体景观艺术效果,形成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互促并进的格调,着力打造体现文化特色、彰显闽南气息、囊括花果景观、发展集中连片、融合一三产业的绿色美丽新农村。2019年计划完成1-2个村特色化的美丽乡村风景林建设,3-5个村级造景绿化。
3.进一步突出活动重点主题。要紧紧扣住“全民动员·绿化晋江”活动主题,以义务植树活动为中心,结合2020年“世中运”筹备活动,积极推进“微景观”、“微菜园”、“微庭院”营造活动,绿植DIY公开课、“全国第41个植树节纪念林”义务植树活动,结合永和镇植树系列活动的开展,集中力量,积极行动,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大干部群众知绿、植绿、爱绿、护绿的热情,为“世中运”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侧重林分改造,夯实屏障之基
城镇背景山体林相是城镇充满灵气的天然绿心,是城镇的天然保护卫士。要注重树种的多样性,适地适树,做到“网带片点、乔灌草花”相结合,维护结构稳定、种类丰富的自然森林群落,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质量与数量并重,打造集景观与防护为一体的自然生态系统。
加快山体林分提质增效。规划先行、统筹安排,推进森林生态景观带、生物防护林带、重点山林林分修复提升、火烧迹地生态修复,提高森林质量。按照“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的要求,通过“挖大穴、种壮苗”、补植套种等措施,加快灵秀山永和段“恒山” (坂头、山前、梨星、英墩、力争、菌边、古厝、玉溪、后埔、玉湖)等城镇背景山体林分改造和林相提升。2019年全镇计划完成山体林分改造提升面积700亩。
(三)突出建设抓完善,丰富廊道绿化景观
流域绿色廊道、道路绿色廊道作为绿色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城镇良好生态环境的基本框架,是构成城镇重要绿色通风廊道和生物多样性的通道。要落实海绵城镇理念,科学合理规划绿色廊道,绘就生态自然的道路天际线、河岸线,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塑造有记忆、有情怀和多层次的“丰”字型城镇绿色廊道。
1. 流域景观绿化提速。充分考虑规划片区景观环境与场地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利用有限的滨水空间,采用生态驳岸、自然驳岸,全面实施生态河岸建设。注重梧垵溪、阳溪、钞井溪绿化景观提升,推进红树林群落种植,提高生物多样性,突出水系周边的自然特性,营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2.绿色廊道建设延伸。以城乡主次干道为骨架,合理布局,统筹绿化,加大力度推进道路两侧绿化景观改造和提升,坚持拓宽延伸与改造相结合,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对道路绿化进行修复提升,消除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实现全视野绿色化。通过补植提升、拓展延伸,构筑连接城镇绿心、绿脉的绿色廊道,实现乡与乡、村与村之间的“绿色长廊”和“林荫大道”连接。通过乔、灌、草、花的合理配置,做到有规模、有层次、有变化、有绿量,形成四季常青、三季有花、视野开阔的公路行车环境,结合田园风光建设和城镇绿道系统建设构建城镇林荫网络。
(四)突出管护强质量,巩固国土绿化成果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快推进森林、湿地公园建设,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要切实增强防灾意识,制定防灾预案,做好防灾减灾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储备,加强各类灾害预防,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防范各类灾害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加强防治目标责任管理,着力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治工作。认真执行《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全绿字〔2014〕2号),严格保护天然大树,严禁违法采挖、贩卖、使用天然大树进行城乡绿化,坚决惩处违规行为。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古树名木,全面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积极推进濒危古树名木抢救和复壮。
(五)突出聚集壮产业,助力林业精准扶贫
大力培育林业产业新业态,鼓励地方统筹使用相关项目资金,集中建设林业特色产业园和配套服务体系。实施林产品名牌发展战略,启动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发挥晋江市花卉园艺协会和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培育主导产业,发展优势产品,形成产业规模,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品牌。推广“互联网+经济林、花卉产品”营销模式示范样板经验,促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深入推进林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优化林产品结构,突出优势与特色,加强统一布局,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珍贵树种、爬藤花卉、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林产品的供给,助力林业精准扶贫。
(六)突出创建促发展,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造林绿化工作新机制、新办法,逐步消除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培育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造林经营主体,全面推行“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发挥混合所有制经济在造林绿化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充分利用金融资金优势,启动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造林项目,鼓励社会造林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身造林绿化。扶持培育设计监理、造林作业、统防统治等林业行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推动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按标准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主要林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实施林业“标准化+”行动。加强针对造林绿化的资金扶持、科技支撑、宣传推广、政企合作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绿化成效
各村、镇机关相关部门、各工作点、镇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围绕2019年“全民动员·绿化晋江”活动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特别是要有计划组织实施一批年度造林绿化重大项目,细化分解造林绿化任务,将造林绿化工作和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目标责任和年度任务执行的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资金筹措等实际问题,确保造林绿化成效。
(二)坚持规划先行,加快绿化覆盖
注重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相结合、建设目标与工作计划相统筹、实施方案与责任分工相对应、绿化建设与城镇建设和乡村建设相衔接。合理布局绿化景观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绿色景观。充分挖掘造林潜力,对辖区内闲置存量建设用地,以及抛荒地、边角地等各类可挖潜力地块进行充分整治绿化、补植提升,加大平面景观节点绿化力度。
(三)拓宽投入渠道,打造绿化精品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大植树造林资金的筹措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企业认捐、社会集资以及义务植树、投工投劳、社会各界捐资捐款捐苗木等多种方式,筹措造林绿化资金,确保植树造林顺利进行。通过不断丰富“全民动员
绿化永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资、认养、栽植纪念林、建绿化基地等形式投资林业建设,特别是苗圃基地、花卉市场和设施花卉建设。积极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机制,提升造林绿化成效和林业产业化水平,打造绿地精品、森林通道精品、绿色屏障精品、镇村公园精品等造林绿化精品工程。
(四)严格督查考核,推进精细管理
各村、镇机关相关部门、各工作点、镇直各单位要健全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跟踪检查,扎实有效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将造林绿化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内容,镇效能办、绿化办将定期组织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农业部门制定出台的造林绿化苗木管护要求、施工标准、考核标准规范要求,强化森林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措施,提高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成效,保障造林绿化精细化管理长效运行。
(五)广泛宣传引导,推动全民动手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以每年3月“全民动员 绿化永和”义务植树活动月和11月“全民动员
绿化晋江”活动推进月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全社会爱绿建绿护绿意识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推动“全民动员”向“全民动手”、“绿化晋江”向“绿美晋江”转变。
附件:1.永和镇2019年“全民动员 绿化永和”活动任务分解表
2. 2019年“全民动员 绿化永和”活动任务种植情况表
3. 2019年春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表
4. 2019年义务植树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永和镇2019年“全民动员 绿化永和”
活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 |
实施内容 |
任务 |
|||
非规林地合格 面积(亩) |
山体林分 改造(亩) |
合计(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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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40 |
80 |
120 |
|
山前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35 |
|
35 |
|
梨星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0 |
80 |
90 |
|
菌边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5 |
90 |
105 |
|
英墩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60 |
90 |
150 |
|
力争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5 |
90 |
105 |
|
上宅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5 |
|
15 |
|
永和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40 |
|
40 |
|
古厝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0 |
90 |
100 |
|
茂亭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45 |
|
45 |
|
福田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35 |
|
35 |
|
玉溪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40 |
90 |
130 |
|
后埔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0 |
90 |
100 |
|
割山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5 |
|
5 |
|
玉湖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0 |
|
10 |
|
旦厝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0 |
|
10 |
|
马坪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20 |
|
20 |
|
巴厝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5 |
|
15 |
|
内厝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0 |
|
10 |
|
周坑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5 |
|
15 |
|
西坑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5 |
|
15 |
|
塘下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0 |
|
10 |
|
锦岭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0 |
|
10 |
|
邵厝村 |
四旁四地绿化、镇村企校造景 |
10 |
|
10 |
|
合计 |
|
500 |
700 |
1200 |
|
备注:1.非规划造林地合格任务指:符合省林业厅验收标准,块状造林(连片1亩以上)或带状造林(林带2行以上、行距4米以内),且当年成活率达85%以上,包括新增苗圃地。零星种植不再列入非规划林地造林任务统计范围。2.山体林分改造包括林分修复、林相改造、迹地更新、花化彩化等。
附件2
2019年“全民动员 绿化永和”
活动任务种植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村落地点 |
面积 |
苗木品种 |
株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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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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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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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种植面积一亩以上、村级公园备份绿化规划设计图
附件3
2019年春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
造林绿化地点 |
规划面积(亩) |
造林方式 |
造林绿化进展情况 |
||||
工程 造林 |
社会造林 |
地块平整 |
工程招标 |
苗木采购 |
种植面积(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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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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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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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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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备注:工程造林是指通过招投标确定有资质工程队造林;社会造林是指社会群众性造林。
附件4
2019年义务植树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植树地点 |
植树时间 |
种植面积 |
种植株树 |
参加人数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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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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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注:1.此表以各村、镇直各单位为单位填报。
2.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上报时应附上图片及说明。
抄送: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永和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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