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筑牢基层公共卫生防护网,为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提供有力网底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基层单位落实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闽 人员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闽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1〕10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推进街道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 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均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体系、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重大疫情应对和组织协调能力、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居民公共卫生意识以及对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体系网底进一步扎牢扎紧。
二、 完善工作体系
(一)完善组织架构。公共卫生委员会是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之一,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接受街道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一名主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办公场地设在居委会。
(二)完善工作机制。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由2-3人组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见附件1)、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 居民代表及楼(栋、单元)长和社区志愿者等作为专(兼)职委员,要发挥党群服务中心以及居委会议事厅、居民小组等多样的基层群众自治形式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定期协商解决居民健康需求和辖区内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在专 业部门指导下,完成各项卫生健康工作。
三、 明确工作职责
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公共卫生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协调各方作用,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协调配合做好人员摸排、小区封闭封控管理、居家隔离对象监督管理、民众生活和健康需求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等工作。
(二)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动员,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苗接种、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收集报告涉及疫情等卫生健康重要信息。
(三)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四)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五)组织居民对卫生健康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卫生健康服务的意见建议。
(六)协助完成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四、强化重大疫情防控职能
(一)做好重点人员落地核查。配合上级部门推送涉疫重点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迅速逐一开展落地核查,及时汇总排查工作情况并按时上报。组织对本社区内涉疫重点人员落实健康告知、健康状况问诊、健康码信息验证、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对在排查中发现外籍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未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要提醒督促其依法申报、登记。根据日常摸查掌握情况及线索,及早发现并上报疫情在社区传播扩散的风险隐患和防控漏洞。
(二)配合处置辖区疫情。一旦发生本地疫情,配合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和高风险人员进行核查,配合落实社区排查、人员隔离、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送医治疗、终末消毒、场所封闭等疫情防控措施。会同属地公安机关组成监控和服务团队,对纳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居家隔离期间人员不外出、基本生活有保障。
(三)做好封闭封控管理。配合对疫情严重的社区落实有关封闭封控管理措施,协助在有关社区设立卡口,24小时值守,严格人员车辆管理。配合引导社区内的商铺、公共场所等落实停业等要求。对出现相关疾病疑似症状的人员,协助及时联系120 救护车送定点医院排查。协调保障水电网络通讯畅通,引导居民网上购物,物流专人管理,无接触配送到家。关注和协调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协调困难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给保障。
(四)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加强对居民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加强对群众的心理疏导, 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维护辖区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深刻认识依法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落实。2021年12月15日前,各社区均应依法完成公共卫生委员会设置,同时将《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2)报送指定邮箱。
(二)强化资源统筹。社区要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各方面力量,发挥好乡村医生、人口健康员、签约家庭医生、社区志愿者等资源优势和作用,共同加强和支持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三)强化指导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对乡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骨干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加强对社区卫生健康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
(四)强化关心关爱。合理安排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的人员轮班轮休,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适当增加带薪休假时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对在非工作时间参加社区一线疫情防控的人员适当发放临时工作补助。
附件:1.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联系人
2.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名单
晋江市人民政府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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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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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塘社区第二服务站 |
柯志纯85377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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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社区卫生服务站 |
陈小兵85567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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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峰社区卫生服务站 |
曾碧霜13505928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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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埔社区卫生服务站 |
陈祎钰13905085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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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裳社区第二服务站 |
张水源88198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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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社区卫生服务站 |
尹琴华13774802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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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店社区第二服务站 |
陈文该13808517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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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社区第二服务站 |
张酉巳1367595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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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内社区卫生服务站 |
何美芳13859794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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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仔社区卫生服务站 |
李昌伟85022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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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前社区卫生服务站 |
郑永钦13808550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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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林社区卫生服务站 |
李婷婷13774806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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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埔社区卫生服务站 |
王金辇8815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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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垵社区卫生服务站 |
江连树13808558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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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坑社区卫生服务站 |
施树德13506051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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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井社区卫生服务站 |
姚道民13960251752 |
附件2
各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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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
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姓名 |
工作单位、职务 |
电话号码 |
成员姓名 |
工作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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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请于12月15日前上报邮箱luoshan321@163.com
罗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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