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池政〔2020〕82号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
2020年度全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相关科室,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确保医疗急救与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地点
第一次献血时间:2020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在镇政府食堂二楼会议室。
第二次献血时间: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在镇政府食堂二楼会议室。
二、任务安排
根据各村(社区)人口数和单位职工数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村(社区)、各单位(详见附件)。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企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区)要根据《献血法》和省《献血条例》的规定,落实无偿献血工作责任,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居民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并按规定落实献血者的待遇。各工作点、下村干部要协助本点、本村(社区)做好无偿献血活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献血任务。
2、按照原卫生部每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变的要求,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动员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300毫升,鼓励每次献血400毫升。
3、第一次参加无偿献血的,需带个人身份证,第二次以上参加无偿献血者,应带上个人身份证及献血证书。
4、要建立无偿献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机制。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下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的3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用血,可以按其累计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的,可以终生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按献血者的累计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附件:2020年池店镇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晋江市池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附件
2020年池店镇全年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村别 |
无偿献血任务数 |
单位 |
无偿献血任务数 |
池店 |
49 |
国税 |
2 |
唐厝 |
25 |
地税 |
2 |
古福 |
19 |
工商 |
2 |
新店 |
49 |
派出所 |
6 |
钱头 |
25 |
交警 |
2 |
洋茂 |
24 |
农行 |
2 |
赤塘 |
23 |
农商银行 |
2 |
浯潭 |
24 |
中行 |
2 |
霞福 |
22 |
工行 |
2 |
溪头 |
26 |
建行 |
2 |
溜石 |
21 |
泉州银行 |
2 |
东山 |
25 |
移动通信 |
2 |
御辇 |
31 |
卫生院 |
6 |
华洲 |
19 |
供销社 |
2 |
大洲 |
19 |
粮站 |
2 |
霞美 |
19 |
邮政 |
2 |
潘湖 |
33 |
电信 |
2 |
旧铺 |
23 |
教委 |
16 |
清濛 |
25 |
池店中学 |
15 |
柴塔 |
18 |
晋江二中 |
15 |
仕春 |
25 |
江滨中学 |
15 |
营边 |
15 |
中远学校 |
15 |
茂厝 |
23 |
镇机关 |
20 |
屿崆 |
21 |
企业服务中心 |
168 |
桥南 |
10 |
|
|
合计 |
919人 |
池店镇党政办 2020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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