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3-03-31 10:42 浏览量:

    晋财指标〔2023〕449号

    关于下达2023年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

    (第一批)的通知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陈埭镇财政所、陈埭民族中学: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02号)精神,现将2023年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7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三保标识为“003009001—非三保支出”。请严格按《泉州市市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补助款拨付给用款单位,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23年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明细表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23日

      抄送:陈埭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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