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湖镇新街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3-02-09 11:05 浏览量:

    晋政地〔2023〕24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龙湖镇新街村村庄规划方案的批复

    龙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龙湖镇杆柄村等村庄规划的请示》(晋龙政〔2022〕8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晋江市龙湖镇新街村村庄规划(2022—2035)》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相对明确,规划内容、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已按程序完成专家技术审查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法定流程,能够对新街村村庄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控制作用,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新街村村庄定位为:工贸产业配套发展区、乡村文化旅游与现代农业示范区。

      三、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新街村村庄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一心两带,三区多点”,“一心”综合服务核心;“两带”依托国道G358、规划快速路和村路,规划”Y”型现代农业产业带;“三区”乡村旅游发展区、现代农业发展区、纺织业升级区;“多点”联合镇区资源,依托现状产业资源,打造多个产业发展项目。

      四、你镇应做好村庄总体发展建设工作,着力于构建村庄新格局,完善村庄的各项基础设施及道路交通组织,发展过程中注意与市区发展、周边区域发展相衔接,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格局,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五、你镇应根据新街村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合理确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六、你镇、新街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

      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

      晋江生态环境局、交警大队、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分

      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广电网络晋江分公司、新奥

      燃气公司。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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